[日本]高島吞象《高島斷易》單爻注釋| 解卦 -上六: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,獲之,無不利。

[日本]高島吞象| 術數相關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上六: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,獲之,無不利。

《象傳》曰:公用射隼,以解悖也。

《震》為諸侯,故稱“公”;《坎》為弧,為弓,故曰“射”。卦體上互《離》,《離》為飛鳥,故有隼象;四動而成《坤》,《坤》為城墉,象城墉之上。上爻居《解》之極,自初至五,凡用剛,用柔,用猛,用寬,所以解除內難,亦既備矣,至上猶有飛翔在外,如鷙鳥之強悍者,五乃命六曰:公其乘《坤》之墉,張《離》之弧,抽一矢而射之,獲其魁首,無不利也,以解悖也。《坎》為悖,謂滅此悖逆之徒,斯內患外寇,悉皆掃平矣。前諸爻,即《彖》所云“其來復吉”;上爻乃《彖》云“有攸往,夙吉”是也。

【占】 問時運:運途吉順,出外或遇小寇,宜急防之。

○ 問戰征:防有敵兵劫掠城外,宜高阜伏矢以射之,必有獲也。

○ 問營商:運貨出外,防有盜劫,宜嚴備御,非特無失,且可以獲盜糧也,故曰“無不利”。

○ 問功名:爻稱公,必已貴顯也,當立功于外。

○ 問家宅:墉墻宜高,可備外竊。

○ 問婚姻:《詩》云“弋鳧與雁”,有射之象,吉。

○ 問訟事:悖逆自解,利。

○ 問六甲:生男。

【例】 鐮倉圓覺寺住僧今北洪川和尚,博曉釋典,當今之高僧也。予一日游鐮倉,欲訪和尚,意予所談在《易》理,和尚所說在禪味,不知禪之三昧,與易之六爻,其旨果相符合否耶?試為一占,筮得《解》之《未濟》。

斷曰,佛法以解脫為宗旨,取解脫煩惱之義也。今得《解》上爻,不言《解》而言射,是用佛法,攝伏外魔,內性既定,外魔自消,與《解》所云之“三狐”為內魔,上之“隼”為外魔,其旨相同。知今日和尚,對余所談,大旨如斯,予乃就卦義,書道歌一首,懷之以訪和尚。和尚延予入禪堂,茗談移晷,佛法《易》理,各極其妙,遂出道歌示之,一笑而別。

【例】 一日橫濱商人左右田金作氏來訪,請占利根運河株式高低。筮得《解》之《未濟》。

斷曰:《解》者,動而免險之卦。方今賣卻株式,得此難得之利益,以免后日之災,故曰“無不利”。恰如見隼集于高墉之上,一矢射之,以去后患,若遷延過時,及至《損》卦,必有損而無利也。氏從此言,一次賣之,即得利益;后因獲利,而復買之,致招損失云。

【例】 明治三十一年,占伊藤內閣氣運,筮得《解》之《未濟》。

斷曰:爻辭曰“公”,適合內閣之稱也;內閣居高位,故曰“高墉”?!蚌馈保刚h首領而言。政黨首領,身處位外,飛揚跋扈,每與政府為難,如隼之悍鷙善掠,殘害善類,六五之君,命公乘高,射而獲之。不曰殲而曰獲,以隼本有用之材,素有功勞,故期獲而用之,以收其效,故曰“獲之,無不利”也?!断髠鳌吩弧敖忏!?,是謂《解》去悖逆之心,以冀歸順也。內閣躬膺總理,既修文德,又具武功,靖內難,戢外侮,固公之所優為,《解》之上而難解,正公今之時也。

然《解》難為解,解位亦為解,尤公所宜慎審。遂呈此占于內閣,后內閣推薦大隈板垣兩伯,問余以占斷當否?余曰:執一隼,又欲獲一隼,但恐所執之隼,振羽欲翔,放手遂不得復執;兩隼相軋,而不能相容。公乃遂辭內閣,亦合《解》卦之義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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