剝:不利有攸往。
《彖》曰:剝,剝也。柔變剛也。不利有攸往,小人長也。順而止之,觀象也。君子尚消息盈虛,天行也。
《象》曰:出附于地,剝。上以厚下安宅。
初六:剝床以足,蔑貞兇。
《象》曰:剝床以足,以滅下也。
六二:剝床以辨,蔑貞兇。
《象》曰:剝床以辨,未有與也。
六三:剝之,無咎。
《象》曰:剝之無咎,失上下也。
六四:剝床以膚,兇。
《象》曰:“剝床以膚”,切近災也。
六五:貫魚以宮人寵,無不利。
《象》曰:“以宮人寵”,終無尤也。
上九:碩果不食,君子得輿,小人剝廬。
《象》曰:君子得輿,民所載也。小人剝廬,終不可用也。
山地剝卦注釋
23 山地剝
“剝”字從刀,錄聲。錄,《說文》“刻木也”《歸藏》則作刀刀,從兩刀。卦體上《艮》下《坤》,《艮》為山,《坤》為地,“山附于地”也。卦德五陰一陽,一陽居上,五陰在下。所謂山者,亦賁耳,陰盛陽微,有發發乎山崩為地之象?!跺鑲鳌凡辉簧皆诘厣希弧吧礁接诘亍?,“附”,寄托也,已難保安止而不動矣。日削日剝,勢所必至,故名此卦曰《剝》?!秳儭防^《賁》而來,以《賁》之飾極,反而為《剝》,《離》變為《坤》,火化為土,土曠山微,所始培塿,《剝》之易易,是小人眾而君子孤也。對卦為夬,夬五陽盛長,決去一陰,故曰“利有攸往”;《剝》五陰盛長,剝落一陽,故曰“不利有攸往”。
剝:不利有攸往。
▲ 篆書剝
▲ 篆書剝
《彖傳》曰:《剝》,剝也,柔變剛也。不利有攸往,小人長也。順而止之,現象也。君子尚消息盈虛,天行也。
《彖傳》曰:“剝,剝也。”《序卦傳》曰:“剝者盡也?!薄峨s卦傳》曰:“剝爛也。”或又為脫,為落,為褫,為裂,為擊,是悉取剝消之義?!秳儭窞殛庩栂L十二卦之一?!肚分畷r,一陰始生于下,為《姤》,為《遁》,陰柔益長,陽剛漸消,剛變為柔,至此僅存上之一陽而已。今一陽又將消盡,故名曰《剝》。陽為君子,陰為小人,五陰滅一陽,是“小人道長,君子道消”,故曰“不利有攸往,小人長也”。卦體《坤》為順,艮為止,君子觀此象,宜體《坤》之順,法艮之止,順以安分,不與小人爭功,止以待時,不與小人競進,“消息盈虛”,合乎天行,方默持乎氣數,以待一陽之來復也。當此剝亂之會,君子退居無位之地,順其分,止其身,留作碩果轉移之機,正賴有此君子也。故夬之一陰盡,而姤之一陰即生于下;《剝》之一陽盡,而《復》之一陽即生于下。此即“消息盈虛”,天行之循環也。
以此卦擬人事,凡命運之通塞,家道之盛衰,以及富貴、貧賤、壽夭、疾病皆存焉,其實原不外夫陰陽消長。陰陽二字,在人則分邪正,在心則判理欲,在事則別公私。邪人眾則正人孤,欲心熾則理心亡,私事興則公事敗,家道因之衰,命運因之塞,危亦甚矣。人當此時,亦惟順而止,任天行之自然,若欲強而往之,恐必多不利焉。蓋剝之害,自下而來,漸剝漸近,初而剝床之足,繼而剝床之辨,終而剝人之膚,陽愈消,陰愈長矣。雖有三之照應,五之調護,而碩果之存,系而無用。大廈將傾,獨木支之,巨舟將覆,一索系之,少存也,雖曰人事,豈非天命哉!家道之衰而復盛,命運之塞復通,皆伏此一陽以作轉機耳,則保此一陽之孤存,豈可不慎哉!
以此卦擬國家,是古今國家治亂之所由來也。大亂之來,不自亂始,至亂極而禍不可力挽矣。正當亂極之時,小人盈廷,忠臣受戮,志士殞亡,以柔變剛,剛陽殆將剝盡矣。如夏之龍逢,殷之比箕,其精忠一往,而輒遭不測者,自古以來,類皆如是,是所謂“不利有攸往”也。惟若微子之去殷,太公之避紂,我國菅右相之遇貶,為能順而止也。小則謂明哲之保身,大則謂待時而翊運,《剝》之上九,所云“碩果不食”者,即指此翊運之君子也。在小人雖同惡相濟,其間豈無稍知名分,顧惜忠良?如《剝》之六三,能應上九,《剝》之六五,能制群陰,以其柔居陽位,因能抑陰以扶陽,是為卦中一陽來復之機,即國家危而復安之兆也。天行循環,其運如斯,為國家者,不幸而時當剝亂,寧可順止,毋為“攸往”,斯得矣。
通觀此卦,陰盛剝陽,九月之卦,肅殺之氣,剝落萬物之象也。夫陰陽消長,天行也,治亂盛衰,世運也。造化之理,文勝必敝,朝華之草,夕而零落,此《剝》所以次《賁》也。夫禍起于微,悔生于終,強與之爭,終必致災,安而自守,可保厥初,《系辭》所以戒其攸往,勉其順止者,即此理也。初為禍之始,《剝》之漸也;二則較兇矣;三知從正,其勢自孤;四雖剝至于膚,災切近矣;五居尊位,獨能調劑群情,招懷以恩,女子小人,各安其分,使相率以從陽,不至進而剝上,上爻碩果之得以存者,賴有此耳。善變者,轉禍為福,不善變者,化吉為兇,是以剝則始兇,而終則不兇也。
《大象》曰:山附于地,《剝》,上以厚下,安宅。
地之厚,足以載山,山之重,足以鎮地。地在下,故取廣厚,山在上,故取安鎮。曰“山附于地”,如物之寄附然,則山幾搖搖欲動,不得安止矣。上謂人君也,山附于地,猶云君附于民,則君亦危矣。君當此時,所宜厚其下以保其宅之安。上卦《艮》,下卦《坤》,《剝》之漸自下起,故曰厚其下。下厚則上安,即所謂地厚而山安也。爻中曰“床”,曰“輿”,曰“廬”,多取宅中之物,《象》曰“安宅”,從其類也。
【占】 問時運:運不甚佳,宜安定自守,無咎。
○ 問商業:須厚其資本,聚積貨物,附運出洋,必獲利也。商以剝人之財為利,故吉。
○ 問家宅:寄居之宅,可出資買歸,自己之宅反不利。
○ 問戰征:防敵襲擊,宜厚其兵力。
○ 問疾病:魂不附體,恐不吉。
○ 問行人:附伴而行,即可歸宅。
○ 問六甲:生女,始危后安。
○ 問失物:得則得矣,恐有殘缺。
初六:剝床以足,蔑貞,兇。
《象傳》曰:剝床以足,以滅下也。
床者,人所坐臥也,此卦上實下虛,床亦上實下虛,故取其象。陰之剝陽,自下而上,初在下,象床之足,故先剝以足。床有足而立,剝足則傾矣,傾則兇?!懊铩?,滅也,“貞”,正也,陰之剝陽,即邪之滅正,是小人之害君子也,故曰“蔑貞兇”。《象傳》曰“以滅下也”,以床言,足在下,以爻言,初亦在下,故曰“滅下也”,是剝之始也。一說,“貞”即楨,《程傳》“辨”謂干,則以貞為楨,可備一解。俞氏以“剝床以足蔑”為句,謂固執而不亂,變則兇,是又一解也。
【占】 問時運:目下運當剝削,防有足疾。
○ 問商業:堆積貨件,防底部朽爛,或載運出洋,船底受水,被壞。
○ 問家宅:防柱礎門限,有損將傾。
○ 問戰征:防敵攻地道。
○ 問行人:有足疾,不能歸也。
○ 問疾病:是足少陰之癥,正不勝邪,兇。
【例】 相識某商來,請占氣運,筮得《剝》之《頤》。
斷曰:《剝》自下剝上,剝床以足,是下滅上,有奴仆滅主之象。今占得初爻,知足下用人不當,防下有不安本分,逞強而輕蔑主人者。爻象如是,足下宜注意焉。
其人謝而歸,后聞知渠家雇人不下數十輩,因多不得力,主人擬減其給,下人各懷不平,結黨而掠主家之財,致主家被困。悉與爻象相符。
六二:剝床以辨,蔑貞兇。
《象傳》曰:剝床以辨,未有與也。
“辨”,《程注》謂“床之干也”,是床足之上,床身之下,分辨處也。初剝足,二剝辨,陰漸而進也。剝至于辨,床愈危矣,邪盛蔑正,兇與初同。《象傳》曰“未有與也”,指上九言,謂二與初,同惡相濟,謀《剝》上九,上九孤陽在上,未有應與?!断蟆飞w為上九危也。
【占】 問時運:自去年來,逐漸低下,被人剝削,不能辨白。兇。
○ 問商業:置辦貨物,價漸剝落,不能獲利也。兇。
○ 問家宅:“辨”,亦通變。言家宅速宜變遷,方得避兇。
○ 問行人:辦裝即歸。
○ 問戰征:未有應接之軍,不可動也,動則兇。
○ 問疾?。翰∪艘阎玻从辛坚t,防不治也。兇。
○ 問六甲:生女難育。
○ 問失物:未能復有。
【例】 有一紳士來,請占氣運,筮得《剝》之《蒙》。
斷曰:此卦五陰剝一陽,故曰《剝》。二以陰居陰,本與五相應,欲同《剝》上爻,五爻以柔居陽,且與上比,不復剝上,二將并以剝五?!氨妗保瑸榇仓?,“干”,床兩邊也,故見二有兩邊并剝之心,是不顧義理,只知剝人利己者也。然如此以剝,難免兇矣,故”《象傳》曰,“未有與也”,言此等人,必無好相與也。
紳士聽之,如有所感而去。后聞其人貸親族巨萬金,不思感謝,反欲滅沒親族,是最不義也《易》理能隱抉其奸,靈顯可畏。
六三:剝之,無咎。
《象傳》曰:剝之無咎,失上下也。
以陰居陽,與上相應,其類屬陰,故其心在助陽。當群陰剝陽之時,為三獨應剛,是以小人而保全君子者也,許以“無咎”,不沒其善也?!断髠鳌吩弧笆舷乱病?,謂其處上下諸陰之間,獨能去黨而從正,是失其黨也,故曰“失上下也”。
【占】 問時運:運雖不正,能反其所為,可以免咎。
○ 問商業:同幫皆望高價,已獨潛行脫售,雖失同幫之意,而獨得利。
○ 問家宅:去其椽瓦,平其基地,剝落改造,無咎。
○ 問戰征:是軍中最有計謀者也。雖不與諸軍約會,獨自進攻,可得勝也。無咎。
○ 問疾?。阂讼麑Чシブ畡?,服之得愈。
【例】 明治十七年冬,橫濱洋銀商某來,請占氣運。筮得《剝》之《艮》。
斷曰:剝者山崩為地之卦,故曰《剝》。五陰漸長,將剝滅一陽,剝者,奪也,削也。今占得三爻,三爻陰居陽位,與上一陽相應,是雖與群陰同黨,獨不與群陰同志,故“無咎”。猶是同此賣買,而能獨出心裁,人棄我取,當必獲大利。就剝之一卦言,謂山變為地,可見今時價高如山,易一時有低落如地之象。占者宜留意焉。
后某來謝曰:今回為朝鮮事,洋銀騰貴,余信《易》占所云,就高價賣之,一時間得數拾萬元。《易》占高妙,不可測度如此,感服感服!
六四:剝床以膚,兇。
《象傳》曰:剝床以膚,切近災也。
剝之災,萌于初爻,至四爻,漸逼漸近。四以陰居陰,與初二同惡相濟。在初二居內卦,卦分內外,床隔上下,距上爻遠,所剝僅在“足”與“辨”。四爻與上同卦,愈近則剝愈甚,故直及于“膚”。就爻次第觀之,初為床足,二為床辨,三爻為床身,四爻則為床上之人身。艮為指,為喙,有人身之象,故曰“剝床以膚,兇”。《象傳》曰“切近災也”,剝及于膚,災及其身矣,故曰“切近災也”,深為一陽危焉。剝者,小人剝君子,宜為君子兇矣,初、二、四三爻,不曰君子兇,而第渾言曰兇,知剝之害,國破家亡,君子固兇,而小人亦難免于兇也,故統象之曰“兇”,意微哉!一說以“膚”作簀,簀,床板也,足備一解。
【占】 問時運:運大不佳,有身體受傷之懼。
○ 問商業:恐剝耗過甚,又防意外之禍。
○ 問家宅:此宅必破敗不堪,居人亦寥落,致防傾塌。
○ 問戰征:恐主將有災。
○ 問疾?。簝础?/p>
○ 問六甲:生女,產婦亦可危。
【例】 富商某來,請占氣運,筮得《剝》之《晉》。
斷曰:剝之為災,由遠及近,當其遠時,其為災小,猶可避也,及至切近,雖避難免。今占得四爻,四與上同卦,災已切近,曰“剝床以膚”,則剝及肌膚矣。推其災所來,知必足下同居中,且為切近相待之人?;蚣雷嫫砩瘢诳擅鉃?,然恐亦難保矣,并宜速作避居之計。又云占象既兇,并須參觀容貌,如印堂有黑赤氣,或天庭有細赤盤現,必難免禍。今足下幸血色得宜,不露災形,避地或可免也。
某氏聽之大驚,遂避居相州湯本,不料某伙友以販米赴北國,在大阪賭買米市,大遭耗剝。此伙友平素誠實,為某所親近,故以數萬金委托之,未嘗疑也。今遭此大耗,伙友忽復生奸計,瞞著主人,隱蔽資財,拼以一死,向親族朋友,遍謝其罪。事出無奈,亦不復究問?!兑住氛贾故菊颜茫刹簧髟?!
六五:貫魚,以宮人寵,無不利。
《象傳》曰:以宮人寵,終無尤也。
五為尊位,以陰居陽,與上比近,知群陰上逼,一陽已危,無可再剝,陰存護陽之計;以陽制陰,陰眾陽孤,必不受制,不如率陰以從陽也。曰“魚”,曰“宮人”,皆陰象。曰“貫魚”,猶言率眾陰而成貫也;曰“宮人寵”,是以宮人而受一陽之寵也。一陽既得免剝,眾陰亦得免兇,故曰“貫魚,以宮人寵,無不利”?!断髠鳌吩?,“終無尤也”,六五為群陰之首,能率群小而懾服于君子,碩果之得保存者,五爻之力也,故曰“終無尤也”。剝者,眾陰皆欲剝陽,惟三五陰而居陽,能為一陽委曲保護。初以陽居陰,只知有《剝》,《剝》之災,實起于初,蓋以初卑微下賤,非仁之九者也。
【占】 問時運:目下氣運堂皇,事事圓到,百無不利。
○ 問商業:可得滿貫滿萬之利,北海海產生業尤佳。
○ 問家宅:有婦女主家之象。
○ 問戰征:須行離間敵軍之計,可獲勝也。
○ 問疾病:是陰虧之癥,須自珍愛,尚可無憂。
○ 問行人:有外寵,必將攜伴而歸。
○ 問六甲:生女。
【例】 橫濱境町森錠太郎氏者,為英國外商書記,明治十四年春,腹內疼痛,請內外醫診察,服藥無效。疼痛益甚,渠毋請余占之,筮得《剝》之《觀》。
斷曰:《剝》者剝落,至上爻,則一陽將盡,有精神消滅之象。占得五爻,速施治療,尚可出萬死而一生。爻辭曰“貫魚,以宮人寵”,貫,穿也,以針穿物也,謂宜用針刺其穴也。余不通醫道,且于針治,不知其適否,惟以《易》象言之而已。試以針治施之。
母氏曰:有東京針治家若宮氏,與伊宅相近,可招治。余曰:爻辭曰“以宮人寵”,其人適姓若宮,最妙,可速招之。其母歸即招若宮氏診察。若宮氏來,先撫患者肢體,并聞病狀,如有所感,少間曰:是余所經驗之癥,再遲恐不及治矣!即時針治,二三時間腹中雷鳴,是平愈之兆。居時而腹不鳴,則術無所施,及針后果腹鳴??鄲灪鰷?,不日平愈,《易》之妙理,可謂無微不著也。
余常語中村敬宇氏以此占,氏大賞,贊之曰:以“貫魚”爻辭,充針治,他人所不能及,子之活斷,敬服敬服!又醫之姓適合若宮氏,可謂奇矣?!兑住分⑷绱耍?/p>
【例】 明治三十二年三月甘八日,占晴雨。
維新之后,余有見舊奉圣像,安置于博覽會,此大不敬也。余乃就大綱山建設圣廟,每年冬至日,占國家之事于此堂。三條相國來觀,蒙賜神易堂額,爾后每年四月八日舉行祭典。是年恐值雨期,為占一卦,以卜晴雨,筮得《剝》之《觀》。
爻辭曰:“六五:貫魚,以宮人寵,無不利?!?/p>
《象傳》曰:“以宮人寵,終無尤也?!?/p>
斷曰:此卦全卦無水之象,不雨可知也。五爻變則為《巽》,但有風而已。且《觀》者祭祀之卦,適合祭典。
至期果天氣快晴,午后三時有微風,恐測天家無計證驗也。
凡晴雨之占,《小畜》之上爻變,必風止而為雨,其《彖》辭曰:“密云不雨”,至此曰“既雨”。推爻理,以卦面有水占雨,以水變為雨止;以內卦為午前,以外卦為午后,風亦同之。孔明赤壁之火攻,亦此旨也。
上九:碩果不食。君子得輿,小人剝廬。
《象傳》曰:君子得輿,民所載也。小人剝廬,終不可用也。
《艮》為果,果在樹上,故于上爻,有碩果之象。艮止也,故“碩果不食”?!拜洝?,地也,地以載物,“得輿”者,得民之所承載也。“廬”,屋也,用以庇人,“剝廬”者,無所用其庇也。此爻一陽在上,譬如碩果僅存,高出卦外,非群陰所得蝕食,故曰“碩果不食”。原其不食之故,以天道觀之,無眾陽消滅,而群陰獨存之義;以人事觀之,無君子俱亡,而小人獨存之理。天地之間,豈可一日無善類乎?《剝》當十月,正萬木搖落之時,大果尚存木杪,果中有仁,足以復生,即剝未盡而陽復生之象。且剝極則亂,亂極則思治,故眾心愛戴君子,謂之“君子得輿”,小人剝去君子,終自失其所庇,故曰“小人剝廬”?!断髠鳌吩唬骸熬拥幂?,民所載也。小人剝廬,終不可用也,君子德澤長流,故民必載之,小人惡跡顯著,故“終不可用也”。此爻變則為《坤》,是終不可用之象也。
【占】 問時運:目下氣運衰微,一年后即值好運。
○ 問商業:賣出者尚得微利,買入者必多剝耗。
○ 問家宅:忠厚之家,尚有余澤,刻薄起家者,恐有墻屋傾圯之患。
○ 問戰征:守者無咎,攻者必敗。
○ 問疾病:有飲食不進之慮。
○ 問六甲:生男,是獨子也。
【例】 明治二十三年,為國家筮元老院,得《剝》之《坤》。
斷曰:《剝》至上九,所剝將盡,存無幾矣,元老院其或廢乎?時際國會之興,元老院議官,大抵即為貴族院議員,或即為樞密顧問官,其盡心國事同也,元老院自可廢止。在元老院之廢,原可推知,而《易》象能前時明示,故附記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