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日本]高島吞象《高島斷易》單爻注釋| 噬嗑卦 -初九:屨校滅趾,無咎。

[日本]高島吞象| 術數相關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初九:屨校滅趾,無咎。

《象傳》曰:屨校滅趾,不行也。

《震》為足,初剛居陽在下,象足;初為《震》之下畫,亦象屨。“?!毙叹撸拘R?,加校于屨,即加于足也。“滅”沒也,以校之小,僅沒其趾,罪小而罰輕也。初陽猶微,用刑亦寬,小懲之,使不復為惡而己,故用刑與受刑,兩“無咎”也。《象》曰“不行也”,古人制刑,有小罪則校其趾,禁止其行,使不敢復蹈前非,故曰“不行也”。

【占】 問時運:目下防有小災,幸無大患,宜慎。

○ 問商業:木材交易,最為不利,余商亦宜謹慎。

○ 問家宅:有興工改造之意,無咎。

○ 問疾病:或足患瘡瘍,或患腳氣,癥是初發,醫治自易。

○ 問戰征:防有埋伏,宜慎。

○ 問婚嫁:不利。

○ 問行人:未歸。

○ 問六甲:生男??中河心_疾。

【例】 明治二十三年春,友人某來謂曰:今欲合興一業,請占成否?筮得《噬嗑》之《晉》。

斷曰:此卦下卦《震》為木,有動性,上卦《離》為火,其象恰如負薪向火,進必陷難,以勿進為宜。今占初爻,曰“屨校滅趾,無咎”,然雖曰“無咎”,不免小懲?!断髠鳌吩弧安恍幸病保鞲嬉允虏豢尚?,宜罷而不復為。

友人聞之曰:今得此占,愈知其不可為也。余所欲為,本非十全之策,當謝絕同人也。爾后友人又來曰:實三人同謀貸金業,若有以株券及公債證書為抵當借金者,返還之際,一依財主之便宜,予以證書,得借主承諾之證書貨金,其所抵當公債證書株券等,連即賣卻;又以同一方法貸與其金,次第如此,是不須資本,可得大利。若有請返還者,付以低落之株券等,萬一事不如意,則隱匿財產,為破產之策。后奸策發露,二人已下獄。《易》理之妙,實可驚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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