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九:碩果不食。君子得輿,小人剝廬。
《象傳》曰:君子得輿,民所載也。小人剝廬,終不可用也。
《艮》為果,果在樹上,故于上爻,有碩果之象。艮止也,故“碩果不食”。“輿”,地也,地以載物,“得輿”者,得民之所承載也。“廬”,屋也,用以庇人,“剝廬”者,無所用其庇也。此爻一陽在上,譬如碩果僅存,高出卦外,非群陰所得蝕食,故曰“碩果不食”。原其不食之故,以天道觀之,無眾陽消滅,而群陰獨存之義;以人事觀之,無君子俱亡,而小人獨存之理。天地之間,豈可一日無善類乎?《剝》當十月,正萬木搖落之時,大果尚存木杪,果中有仁,足以復生,即剝未盡而陽復生之象。且剝極則亂,亂極則思治,故眾心愛戴君子,謂之“君子得輿”,小人剝去君子,終自失其所庇,故曰“小人剝廬”?!断髠鳌吩唬骸熬拥幂?,民所載也。小人剝廬,終不可用也,君子德澤長流,故民必載之,小人惡跡顯著,故“終不可用也”。此爻變則為《坤》,是終不可用之象也。
【占】 問時運:目下氣運衰微,一年后即值好運。
○ 問商業:賣出者尚得微利,買入者必多剝耗。
○ 問家宅:忠厚之家,尚有余澤,刻薄起家者,恐有墻屋傾圯之患。
○ 問戰征:守者無咎,攻者必敗。
○ 問疾病:有飲食不進之慮。
○ 問六甲:生男,是獨子也。
【例】 明治二十三年,為國家筮元老院,得《剝》之《坤》。
斷曰:《剝》至上九,所剝將盡,存無幾矣,元老院其或廢乎?時際國會之興,元老院議官,大抵即為貴族院議員,或即為樞密顧問官,其盡心國事同也,元老院自可廢止。在元老院之廢,原可推知,而《易》象能前時明示,故附記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