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六:遁尾,厲。勿用有攸往。
《象傳》曰:遁尾之厲,不往何災也。
初爻居《艮》之始,《艮》為穴居,又為尾,故曰“遁尾”。賢者避地,入山惟恐不深,入林惟恐不密,不欲使人尾其后也。若乃《遁》而不藏其尾,非真《遁》也,是殆借名山為捷徑,欲藉《遁》以為攸往計耳。古今來高隱不終,不特為猿鶴貽笑,而功猶未成,失即隨之,其危厲,皆自取之耳。故戒之曰“勿用有攸往”,謂其宜遁而不宜往也。《象傳》曰:“不往何災”,蓋往則災來,不往則無災,反言之以阻其往也。
【占】 問戰征:為伏兵言也。埋伏宜深藏不露,使敵不得窺其遺跡,若藏頭露尾,必致危厲,不如不往也。
○ 問營商:銷賣貨物,宜趕快,不宜落后,并宜首尾一并賣訖,斯可免災。
○ 問功名:龍門燒尾,吉。
○ 問家宅:宜速遷移,落后有災。
○ 問婚姻:《遁》者,避而遠之之謂,婚姻不合。
○ 問六甲:生女。
【例】 友人某來,請占氣運,筮得《遁》之《同人》。
斷曰:《遁》卦四陽在外,二陰在內,在外者陽浸而消,在內者陰浸而長。運以得陽為佳,陽消陰長,是好運已退也。今占得《遁》初爻,初爻以陽居陰,爻辭曰“遁尾,厲,勿用有攸往”,謂好運既退,第留此尾末而已,故“厲”。戒曰“勿用”,是宜退守,毋前往也。運以五年為一度,至上六,則“無不利”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