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執象易注》第16卦?豫卦六五爻:貞疾,恒不死。

執象易注| 易經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六五:貞疾,恒不死。

【玩辭】:常有病,久不死。柔居尊位,眾不附而處勢危,權之所主,眾之所歸,皆在九四,六五受制于下,常如痼疾之在身,是「貞疾」之象也。戰戰兢兢,雖失權勢,不失君道,任九四主豫之時,仍安亨其功,乃得「恒不死」,所謂生于憂患者也。《書》曰:“王有疾,不豫?!绷逯^也。

【觀象】:貞,常也,取象坤。疾,病也,取象坎。震為生,故「恒不死」也。震之兌,動而悅,隨時應機,隨物應情,執其中道,安享其功,是「恒不死」之象也。豫之萃,師之行也,眾之聚也,情偽相雜,易生紛爭,必除戎器,戒不虞,思患而預防之?!对姟吩疲骸百砼d夜寐,灑掃庭內,維民之章。修爾車馬,弓矢戎兵,用戒戎作,用逷蠻方?!毖院踉ブ驼咭?。

象曰:六五貞疾,乘剛也。恒不死,中未亡也。

【疏傳】:六五乘剛,為九四所逼,如痼疾在身,執中道而不失尊位。孟子曰:“入則無法家拂士,出則無敵國外患者,國常亡。”死于安樂之戒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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