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四:無咎。弗過遇之,往厲必戒,勿用永貞。
象曰:弗過遇之,位不當也。往厲必戒,終不可長也。
【注釋】:弗,不可,艮也。過,超越,震也。遇,配合。二居正能安其分,用艮也;四應初能順其處,用震也。往,前行,震也。厲,危險,坎也。戒,防備,艮也。勿用,不可,艮也。永,長期,坎也。貞,固守,艮也。
【玩辭】:無咎。不可過越,安順其所遇,前往有險,必須防范,不要固守其常。九四以其陽剛之才,比五則迫于君,往之有險也;以其失正之位,應初則滯于三,行之必戒也。君子謙恭以接人,審慎以應物,隨遇安順,不拘泥于世俗,若能如此則可無咎。弗過遇之,應初宜下也。往厲必戒,有備而行也。勿用永貞,隨時順處也。
【觀象】:震主木氣,坤值未申之境,處木氣墓絕之方,是以往厲必戒也。君子以省愆寡過為本,建侯行師皆余事也。《詩經·泮水》云:“既作泮宮,淮夷攸服。”蓋言豫也。小過之謙,謙謙君子,卑以自牧,天保之,地佑之,人敬之,神福之,天地人神皆不以為過,何咎不可辟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