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物⑴不可⑵窮⑶也⑷,故受之以《未⑸濟⑹》,
【譯文】所做的事情不可以有缺陷。所以承接《既濟》的用《未濟》卦。
【注釋】⑴“物”事務(指要做的或所做的事情。),事情?!兑葜軙の鍣唷罚骸岸晃铮镆詸喙??!?/span>
⑵“可”可以,能?!墩撜Z·為政》:“人而無信,不知其可也?!?
⑶“窮”不足;缺陷。宋陳亮《酌古論·曹公》:“運奇謀,出奇兵,決機于兩陣之間,世之所謂術也。此其為術,猶有所窮。”
⑷“也”語氣助詞。表判斷語氣?!肚f子·逍遙游》:“南冥者,天池也。”
⑸“未”不?!蹲髠鳌でf公十年》:“肉食者鄙,未能遠謀?!?/span>
⑹“濟”[對事情]有益。(濟事)【康熙字典】又益也?!蹲髠鳌せ甘荒辍罚骸澳皆唬骸琳垵鷰熡谕?。’”(濟事:對事情有幫助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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