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物⑴不可以久⑵居⑶其⑷所⑸,故受之以《遯》。遯⑹者,退⑺也。
【譯】人不可以長久停留在他供職的官衙中不動,所以承接《恒》的用《遯》卦。遯說的是主動隱遁離去的意思。
【注釋】⑴“物”人,眾人?!蹲髠鳌ふ压荒辍罚骸皶x荀吳謂韓宣子曰:‘不能救陳,又不能救蔡,物以無親?!?/span>
⑵“久”時間長?!对娊洝ぺL·旄丘》:“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?!?/span>
⑶“居”停息(停留,止息。)。《呂氏春秋·慎人》:“編蒲葦,結罘網,手足胼胝不居。”
⑷“其”代詞。表第三人稱領屬關系。他(她、它)的或他(她、它)們的。《詩經·周南·桃夭》:“桃之夭夭,灼灼其華,之子于歸,宜其室家。”
⑸“所”用作官衙或公家其他辦事機構的名稱。唐喻鳧《寄劉錄事》詩:“今在提綱所,應難掃石眠?!?/span>
⑹“遯”隱匿?!渡袝ふf命下》:“臺小子舊學于甘盤,既乃遯于荒野?!?/span>
⑺“退”離去。《韓非子·亡征》:“親臣進而故人退,不肖用事而賢良伏?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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