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觀】六四 觀國⑴之光⑵,利⑶用⑷賓⑸于⑹王⑺。
【譯】六四?接待前來觀覽國都景色的人。有利的做法是奉行將賓客比作帝王一樣以禮相待。
注釋:⑴“國”周代的諸侯國;國都、京城?!稇饑摺R策》:“愿君顧先王之宗廟,姑反國統萬人乎!”
? ? ? ⑵“光”景色。梁沈約《鐘山詩應西陽王教》:“春光發壟首,秋風生桂枝?!?/span>
? ? ? ⑶“利”有利的?!秾O臏兵法》:“善戰者因其勢而利導之。”
? ? ? ⑷“用”奉行。《國語·齊語》:“于子之鄉,有不慈孝于父母,不長悌于鄉里,驕躁淫暴,不用上令者,有則以告?!?/span>
? ? ? ⑸“賓”賓客、客人。《詩經·小雅·鹿鳴》:“我有嘉賓,鼓瑟吹笙?!?/span>
? ? ? ⑹“于”介詞。表示比較,相當于“比”?!渡袝へ氛鳌罚骸懊陀诹一稹!?/span>
? ? ? ⑺“王”夏商周三代的最高統治者?!对娊洝ば⊙拧け蓖痢罚骸颁咛熘?莫非王土?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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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觀】六四 象曰 觀國之光,尚⑴賓⑵也。
【譯】象“接待前來觀覽國都景色的人?!笔钦f要尊重賓客。
注釋:⑴“尚”推崇,尊重。《老子·三十一章》:“吉事尚左,兇事尚右?!?/span>
? ? ??⑵“賓”賓客,客人?!对娊洝ば⊙拧ぢ锅Q》:“我有嘉賓,鼓瑟吹笙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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