趙庚白《直方周易》析需卦雖不當位——明《易》中之位非爻位

趙庚白| 易經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解釋《易經》傳統習慣均將在《易經》中出現的“位”當作“爻位”來解釋。筆者現通過對《需》卦上六爻辭、象辭的解析來證明《易經》中的“位”與“爻位”毫無關系。

按傳統解《易》理論,六爻卦中,初、三、五爻為陽爻之位,陽爻居之為“當位”,陰爻居之為“不當位”;二、四、上爻為陰爻之位,陰爻居之為“當位”,陽爻居之為“不當位”。

再看《需》上六,按傳統解《易》理論是“陰爻居陰位”本應是“當位”,然而象辭卻說“……雖不當位,未大失也。”——由此可見將《易經》中出現的“位”當作“爻位”來解釋是錯誤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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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際“位”在古文中除有“位置”的意思以外,還有“官爵、職位”的意思,《易經》中的“位”絕大部分屬于后者。從【需】上六爻辭、象辭中可見一斑:

【需】上六,入,有不速之客三人來,敬。

【需】上六 象曰:“不速之客來,敬之終吉”,雖不當,未也。

【譯】上六??在穴居的家中,有事先未招請的多位客人到來,主人為了尊重客人始終都要用最好食物食招待客人。

【譯】象?有事先未招請的客人到來,主人為了尊重客人始終都要用最好食物食招待客人?!笔钦f主人雖然不是任職的官員,也不能將最好的食物放棄不給客人吃啊。

注釋: ”需用的物資(吃、穿、用等生活資料)。《元史·成宗紀二》:“與民均納供需。”《易·序卦》曰:“需者,飲食之道也。”【需】彖曰:“需”,須也。《康熙字典》釋“須”又資也,用也。與需通。

特指入門;在家。《詩經·小雅·蓼莪》:“出則銜恤,入則靡至?!?/span>

助詞。用于句首或句中,無義?!墩撜Z·為政》:“孝于惟孝,友于兄弟,施于有政?!?/span>

穴居。蕭統《文選序》:“冬穴夏巢之時,茹毛飲血之世?!?/span>

招請。張衡《南都賦》:“從速遠朋,嘉賓是將。”

表示多數或多次。《戰國策》:“魯仲連辭讓者三。”

恭敬,尊重?!抖Y記·曲禮》:“毋不敬何允。”注:“在貌為恭,在心為敬。”

指代人或事物的名稱,相當于他、她、它、他們。《左傳·僖公三十二年》:“鄭商人弦高將市于周,遇之?!?/span>

始終,總。表始終全過程。《戰國策·魏策》:“愿終守之?!?/span>

善(好,美好。),美?!抖Y記·曲禮》:“吉事先近日。”

擔任;充當?!妒酚洝ぬ锞粗偻晔兰摇罚骸傲b旅之臣幸得免負擔,君之惠也,不敢當高位?!?/span>

”官爵,職位?!睹献印とf章下》:“以位,則子君也,我臣也?!?/span>

副詞。表示否定。相當于“不”。《儀禮·鄉射禮》:“眾賓未拾取矢?!弊?“未,猶不也?!?/span>

⒁“”《漢語大詞典》善;好?!睹献印ち夯萃跸隆罚骸巴踉唬骸笤昭砸樱讶擞屑?,寡人好勇?!?/span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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⒂“”放棄?!稘h書·高帝紀上》:“足下前則失咸陽之約,后有強宛之患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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聲明:本文系轉載,由趙庚白原創發布于新浪博客,轉載請聯系原作者。趙先生博客地址:http://blog.sina.com.cn/u/529170607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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