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訟】上九 或⑴錫⑵之鞶⑶帶,終⑷朝⑸三⑹褫⑺之。
【譯】邦國賜予他皮革佩帶,出庭打官司就佩戴上,結束官府大堂訴訟時再將其解下,如此多次進行。
注釋: ⑴“或”yù“國”的古字。邦國?!墩f文·戈部》:“或,邦也。”(段玉裁注:“蓋或、國在周時為古今字,古文只有或字?!保?/span>
? ? ? ⑵“錫”通“賜”。賜予?!秶Z·晉語七》:“公錫魏絳女樂一八,歌鐘一肆?!?/span>
? ? ? ⑶“鞶”皮革帶。《左傳·桓公二年》:“鞶厲游纓。”
? ? ? ⑷“終”終了,結束。《論語》:“天祿永終。”
? ? ? ⑸“朝”官府大堂。任昉《到大司馬記室箋》:“府朝初建,俊賢翹首?!?/span>
? ? ? ⑹“三”表示多數或多次《戰國策》:“魯仲連辭讓者三?!?/span>
? ? ? ⑺“褫”脫去,解下。謝惠連《雪賦》:“愿低帷以昵枕,念解佩而褫紳。”
?
【訟】上九 象曰 以⑴訟受⑵服⑶,亦不足⑷敬也。
【譯】象?因為打官司得到授予的佩帶,也不值得受到尊敬啊。
注釋: ⑴“以”因為。《左傳·僖公三十三年》:“以貪勤民?!?/span>
? ? ? ⑵“受”授予,付給。《戰國策·齊策四》:“昔先君桓公所好者,九合諸侯,一匡天下,天子受籍,立為大伯?!?
? ? ? ⑶“服”佩帶。《荀子·勸學》:“蘭槐之根是為芷,其漸之滫,君子不近,庶人不服。
? ? ??⑷“不足”不值得,不必?!妒酚洝じ咦姹炯o》:“ 章邯已破項梁軍,則以為楚地兵不足憂,乃渡河,北擊趙,大破之?!?/span>
聲明:本文系轉載,由趙庚白原創發布于新浪博客,轉載請聯系原作者。趙先生博客地址:http://blog.sina.com.cn/u/529170607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