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清]李光地《御纂周易折中?卷第十七》【周易十翼】說卦傳

[清]李光地| 易經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御纂周易折中卷第十七:說卦傳

集說:孔氏穎達曰:孔子以伏羲畫八卦后重為六十四卦,《系辭》中略明八卦小成,引而伸之。又曰“八卦成列,象在其中矣,因而重之,爻在其中矣?!庇衷唬骸坝^象于天,觀法于地,觀鳥獸之文,與地之宜,近取諸身,遠取諸物,始作八卦,以通神明之德,以類萬物之情”,然引而伸之,重三成六之意,猶自末明,仰觀俯察,近身遠物之象,亦為未見,故于此更備說重卦之由,及八卦所為之象,謂之說卦焉。

昔者圣人之作易也,幽贊于神明而生蓍。

本義:幽贊神明,猶言贊化育?!洱斍v傳》曰:天下和平,王道得,而蓍莖長丈,其叢生滿百莖。

集說:孔氏穎達曰:以此圣知,深知神明之道,而生用蓍求卦之法,故曰“幽贊于神明而生蓍”。

程子曰:“幽贊于神明而生蓍”,用蓍以求卦,非謂有蓍而后畫卦。

蘇氏軾曰:介紹以傳命謂之贊天地鬼神不能與人接也,故以蓍龜為之介紹。

項氏安世曰:“生蓍”,謂創立用蓍之法,神不能占,以蓍言之,所以贊神出命,故謂之幽贊神明,即大衍所謂佑神也。

龔氏煥曰:項氏生蓍之說與本義不同,然以下文倚數立卦生爻觀之,似當以項氏之說為正。

蘇氏濬曰:“生蓍”,當以生爻之例推之。

參天兩地而倚數。

本義:天圓地方,圓者一而圍三,三各一奇,故參天而為三,方者一而圍四,四合二偶,故兩地而為二,數皆倚此而起,故揲蓍三變之末,其余三奇,則三三而九,三偶,則三二而六,兩二一三則為七,兩二一二則為八。

集說:孔氏穎達曰:七九為奇,天數也;六八為偶,地數也。故取奇于天,取偶于地,而立七八六之數也。何以參兩為目奇偶,蓋古之奇偶,亦以“參兩”言之一,且以兩是偶數之始,三是奇數之初故也,不以一目奇者。張氏云:以“三”中含兩,有一以包“兩”之義,明天有包地之德,陽有包陰之道。

陸氏振奇曰:倚,依也,,倚數在生蓍之后,立卦之前,蓋用蓍得數,而后布以為卦,故以七八九六當之。

案:“參天兩地”,以方圓徑圍定之,亦其大致爾,實則徑一者不止圍三,非密率也。以理言之,則張氏所謂以一包兩者是,蓋天能兼地,故一并二以成三也,以算言之,則孔氏所謂兩為偶數之始,三為奇數之初者是,蓋以一乘一,以一除一,皆不可變,故乘除之數,起于三與二也。以象言之,凡圓者錯置三點,求心而規之即成,凡方者錯置兩點,折角而矩之即成,統而言之,皆數也,故“參天兩地”者。數之原也,其用于筮法,則為七八九六者。蓋以理言之,則參兩之數,皆統之以三,故三三為九,三二為六,一三二二為七,一二二三為八也。以算言之,奇數起于一三,成于九七,偶數起于二四,成于八六故以其成數紀陰陽,陽之進者為老,退者為少,陰之退者為老,進者為少也,以象言之,凡圓者以六而包一,虛其中則六也,實其中則七也,凡方者以八而包一,實其中則九也,虛其中則八也,陽圓陰方,陽實陰虛,故唯七圓而實,為盛陽,唯八方而虛,為壯陰,九雖實而積方,則陽將變而為陰矣,故為老陽,六雖虛而積圓,則陰將變而為陽矣,故為老陰也,其數皆自參兩中來,故曰“倚數”。

觀變于陰陽而立卦,發揮于剛柔而生爻,和順于道德而理于義,窮理盡性以至于命。

本義:和順從容,無所乖逆,統言之也,理,謂隨事得其條理,析言之也,窮天下之理,盡人物之性,而合于天道,此圣人作《易》之極功也。

此第一章。

集說:韓氏伯曰:卦,象也。蓍,數也。卦則“雷風相薄,山澤通氣”,擬象陰陽變化之體,蓍則錯綜天地參兩之數,蓍極數以定象,卦備象以盡數,故蓍曰“參天兩地而倚數”,卦曰“觀變于陰陽”。

孔氏穎達曰:《系辭》言伏羲作《易》之初,故直言仰觀俯察,此則論其既重之后,端策布爻,故先言生蓍,后言立卦,非是圣人幽贊在觀變之前也。

邵子曰:天使我有是之謂命,命之在我之謂性,性之在物之謂理。

《朱子語類》:問:“觀變于陰陽而立卦”,是就蓍數上觀否?曰:恐只是就陰陽上觀,未用說到蓍數處。

問既有卦則有爻矣,先言卦而后言爻何也?曰:方其立卦,只見是卦,及細別之,則有六爻。又問陰陽剛柔一也,而別言之何也?曰:“觀變于陰陽”,近于造化而言,“發揮剛柔”,近于人事而言,且如《泰》卦,以卦言之,只見得“小往大來”陰陽消長之意,爻里面使有包荒之類。

又云:和順于道德,是默契本原處,理于義,是應變合宜處,物物皆有理,須一一推窮,性則是理之極處,故云“盡”,命則性之所自來處,故云“至”。

問“窮理盡性至于命”。曰:此本是就《易》上說,《易》上盡具許多道理,直是窮得物理,盡得人性,到得那天命,所以《通書》說《易》者性命之原。

項氏安世曰:道即命,德即性,義既理,“和順于道德而理于義,窮理盡性以至于命”,反覆互言也?!兑住分媾迹谔熘?,則為陰陽之道,在人之性,則為仁義之德,在地之宜,則為剛柔之理,“和順于道德而理于義”,自幽而言以至于顯,此所謂顯遒也“窮理盡性以至于命”,自顯而言以至于幽,此所謂神德行也。

陳氏淳曰:理與性對說,理乃是在物之理,性乃是在我之理,在物底,便是天地人物公共底道理,在我底,乃是此理已具得為我所有者。

徐氏幾曰:如乾為天道,而《彖》之“元亨利貞”則其德,爻之“潛”、“見”“躍”“飛”則其義,以一卦而統言之,所謂和順也,就六爻而言之,所謂理也,善觀《易》者,推爻義以窮天下之理,明卦德以盡一已之性,窮理盡性,則進退存亡得喪之大道可以知,而天命在我矣。

龔氏煥曰:上句是自源而流,于句是自末而本,蓋必“和順于道德”,而后能“理于義”,必“窮理盡性”,而后能“至于命”也。

盧氏曰:立卦生爻,在圣人作《易》上看,若作蓍數之變說,卻是用《易》了,朱于謂未用說到蓍數處是也,圣人觀察天地變化之道,而立乾坤等卦,故曰“觀變于陰陽而立卦”。既觀象立卦,又就卦中剛柔兩畫,或上或下,微細闡發出來,而生變動之爻,故曰“發揮于剛柔而生爻”。

何氏楷曰:數既形矣,卦斯立焉,卦既立矣,爻斯生焉,“和順于道德而理于義”從合而分,“窮理盡性以至于命”,從分而合,理義非二也。程子謂在物為理處物為義是也,性命與道德非二也,子思謂天命之謂性,率性之謂道是也。窮盡至,皆造極之意,性者理之原,理窮則逢其原,故窮理所以盡性,命者性之原,性盡則逢其原,故盡性所以至命,只是一事。

總論:孔氏穎達曰:“昔者圣人”至“以至于命”,此一節將明圣人引伸因重之意,故先敘圣人本制蓍數卦爻,備明天道人事妙極之理。

何氏楷曰:此章統論蓍卦及爻辭。圣人,謂羲文周公,《乾鑿度》曰:垂皇策者羲,則自伏羲時已用蓍矣。卦爻辭至文王周公始系,此以知其總言之也。

案:此章次第最明,《易》為卜筮之書,而又為五經之原者,于此章可見矣,生蓍者,立蓍筮之法也。倚數者,起蓍筮之數也,立卦生爻,則指畫卦系辭言之,是二者,蓍筮之體而言于后,明《易》為卜筮而作也,“和順于道德而理于義”,言卦畫既立,則有以契合乎天之道,性之德,而下周乎事物之宜也,“窮理盡性以至于命”,言爻辭既設,則有以窮盡乎事之理,人之性,而上達乎天命之本也,夫《易》以卜筮為教,而道德性命之奧存焉,然則以[衤幾]祥之末言《易》者,迷道之原者也,以事物之跡言《易》者,失教之意者也。

昔者圣人之作《易》也,將以順性命之理,是以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,立人之道曰仁與義。兼三才而兩之,故《易》六畫而成卦。分陰分陽,迭用柔剛,故《易》六位而成章。

本義:“兼三才而兩之”,總言六畫,又細分之,則陰陽之位,間雜而成文章也。

此第二章。

集說:崔氏憬曰:此明一卦六爻,有三才二體之義,故明天道既立陰陽,地道又立剛柔,人道亦立仁義也,何則?在天雖剛,亦有柔德,在地雖柔,亦有剛德,故《書》曰沈潛剛克,高明柔克,人稟天地,豈不兼仁義乎,所以易道兼之矣。

朱氏震曰:“易有太極”,陰陽者;太虛聚而有氣,柔剛者,氣聚而有體,仁義根于太虛,見于氣體,動于知覺者也,自萬物一源觀之謂之性,自稟賦觀之謂之命,自天地人觀之謂之理,三者一也,圣人“將以順性命之理”,曰陰陽,曰柔剛,曰仁義,以立天地人之道,蓋互見也,易“兼三才而兩之”,六畫成卦,則三才合而為一,然道有變動,故“分陰分陽,迭用柔剛”。

郭氏雍曰:“分陰分陽”,非謂立天之道陰陽也,言三才二道,皆一為陰一為陽,見于六位也?!暗萌釀偂保侵^立地之道柔剛也,言三才陰陽,分為六畫,迭以九六柔剛居之也,故三才二道,不兼九六言之,則曰“六畫”,兼明九六柔剛,而后謂之六位。

《朱子語類》云:陰陽剛柔仁義,看來當曰義與仁,當以仁對陽,仁若不是陽剛,如何作得許多造化,義雖剛,卻主于收斂,仁卻主發舒,這也是陽中之陰,陰中之陽,互藏其根之意,且如今人用賞罰,到賜與人自是無疑,便作將去,若是刑殺時,便遲疑不肯果決,這見得陽舒陰斂,仁屬陽,義屬陰處。

邱氏富國曰:上言“窮理盡性至命”,此言“順性命”,則《易》中所言之理,皆“性命”也,然所謂性命之理,即陰陽柔剛仁義是也,兼三才而兩之,言重卦也,方卦之小成,三畫已具三才之道,至重而六,則天地人之道各兩,所謂六畫成卦也?!胺株幏株枴币晕谎?,凡卦初三五位為陽,二四上位為陰,自初至上,陰陽各半,故曰“分”?!暗萌釀偂币载逞裕嶂^六,剛謂九也,位之陽者,剛居之,柔亦居之,位之陰者,柔居之,剛亦居之,或柔或剛更相為用,故曰“迭。”分之以示其經,迭用以為之緯,經緯錯綜,粲然有文,所謂“六位”“成章”也。

吳氏澄曰:性之理,謂人之道也,命之理,謂天地之道也,天之氣有陰陽,地之質有柔剛,人之德有仁義,道則主宰其氣質而為是德者也。

又曰:上文以“陰陽”為天之道,下“陰陽”二字,則總言六位也,六位之中,分初三五為陽位,二四上為陰位也,上文以柔剛為地之道,下“柔剛”二字,則總言六畫也,六畫之中,奇畫皆謂之剛,偶畫皆謂之柔也,位無質,故以“陰陽”名之,畫有質,故以“柔剛”名之,位之陰陽相間則分布一定,畫之柔剛不同,則迭用以居,《系辭傳》所謂“物相雜曰文”,即此成章之謂也。

胡氏炳文曰:上章“和順于道德”,統言之也;“理于義”,析言之也,此章“六畫而成卦”,統言之也;“分陰分陽”,“迭用柔剛”,“六位而成章”,又析言之也。

蔡氏清曰:“立天之道”,非有以立之也,謂天道之立以陰陽也,其曰“分陰分陽者,陰陽之自分也,其曰“迭用柔剛”者,剛柔之自迭用也,非有分之用之者也。

何氏楷曰:此章言卦畫“順性命之理”,即上章所謂“和順于道德而理于義,窮理盡性以至于命”者,以一言蔽之也,性者人之理,命者天地之理,陰陽剛柔仁義,正所謂“性命之理”也,分陰陽,用柔剛,以斷吉兇而成亹亹,則仁義之道,固在其中矣。

案:上章總論易道,此章以下,專明卦也,上章云“觀變于陰陽而立卦,和順于道德而理于義”,此章即所以申其指。性,即德也。命,即道也。性命流行于事物而理名焉,即道德之散而為義者也,故總之曰“性命之理”。六畫成卦,則與三極之道相似,其于天地之道,人性之德也,不亦和順矣乎,六位成章,則陰陽剛柔仁義之用不窮,其于事物之宜也,不亦曲盡其理矣乎。

案:“兼三才而兩之”,及“分陰分陽迭用柔剛”三句,先儒皆就《易》上說,細玩文義,當且就造化上說,“兼”字“分”字“用”字,皆不是著力字,言合三才之道而皆兩,此易所以六畫成卦也,三才之道,既以相對而分,又以更迭而用,此易所以六位成章也,如此方于故易兩字語氣相合,蔡氏說極貼。

天地定位,山澤通氣,雷風相薄,水火不相射,八卦相錯。

本義:邵子曰:此伏羲八卦之位,乾南坤北,離東坎西,兌居東南,震居東北,巽居西南,艮居西北,于是八卦相交而咸六十四卦,所謂先天之學也。

集說:孔氏穎達曰:此一節就卦象明重卦之意,若使天地不交,水火異處,則庶類無生成之用,品物無變化之理,故云“天地定位”而合德,山澤異體而通氣,雷風各動而相薄,水火不相入而相資,八卦之用,變化如此,故圣人重卦,令八卦相錯,乾坤震巽,坎離艮兌,莫不交互,以象天地雷風,水火山澤,莫不交錯,則《易》之爻卦與天地等,性命之理,吉兇之數,既往之事,將來之幾,備在爻卦之中矣。

項氏安世曰:八卦雖八,實則“陰陽”二字而已,是故位雖定而氣則通,勢雖相薄而情不厭,明本一物也。

龔氏煥曰:“定位”以體言,“通氣”“相薄”不“相射”以用言。天地,乾坤之定體,水火,乾坤之大用,山澤之氣,即水之氣,雷風之氣,即火之氣,而水火之氣,又天地之氣也。

數往者順,知來者逆,是故《易》逆數也。

本義:起震而歷離兌,以至于乾,數已生之卦也,自巽而歷坎艮,以至于神,推未生之卦也,《易》之生卦,則以乾兌離震巽坎艮坤為次,故皆“逆數”也。

此第三章。

集說:《朱子語類》云:先天圖曲折,細詳圖意,若自乾一橫排至坤八,此則全是自然,故說卦云“《易》逆數”也,若如圓圖,則須如此方見陰陽消長次第,雖似稍涉安排,然亦莫非自然之理,自冬至至夏至為順,蓋與前逆數若相反,自夏至至冬至為逆,蓋與前逆數者同,其左右與今天文家說左右不同,蓋從中而分,其初若有左右之勢爾。

陳氏埴曰:《易》本“逆數”也,有一便有二,有二便有四,有四便有十六,以至于六十四,皆由此可以知彼,由今可以知來,故自乾一以至于坤八,皆循序而生,一如橫圖之次,今欲以圓圖象渾天之形,若一依此序,則乾坤相并,寒暑不分,故伏羲以乾坤定上下之位,坎離列左右之門,艮兌震巽,皆相對而立,悉以陰陽相配,自一陽始生,起冬至節歷離震之間為春分,以至于乾為純陽,是進而得其已生之卦,如今日復數昨日,故曰“數往者順”。自一陰始生,起夏至節,歷艮兌之問為秋分,以至于坤為純陰,是進而推其未生之卦,如今日逆計來日。故曰“知來者逆?!比槐疽字?,只是自乾一而坤八,如橫圖之序,與圓圖之右方而已,故曰“《易》逆數也”。

胡氏炳文曰:諸儒訓釋,皆謂已往而易見為順,未來而前知為逆,《易》主于前民用,故曰“《易》逆數也”。唯《本義》依邵子,以數往者順一段為指圓圖,而言卦氣之所以行,“易逆數”一段為指橫圖,而言卦畫之所以生,非《本義》發邵子之蘊,則學者孰知此所謂先天之學哉。

案:此節順逆之義,朱子之意如此,然與邵子本意,各成一說,蓋邵子本意,以三陰三陽,追數至一陰一陽處為順,自一陰一陽,漸推至三陰三陽處為逆,朱子則謂左方四卦數已生者為順,右方四卦推未生者為逆,兩說可并存。而邵子之說,于此兩章文義尤為貫串,“天地定位”一節,自乾坤說到震巽,是“數往”也。雷以動之一節,自震巽說到乾坤,是“知來”也,此三句,是承上節以起下節,言圖象數往則順,知來則逆,如上節所列是順數,順數者尊乾坤次六子也,若建圖之意,則欲見陰陽之運行,功用之先后,所重在逆數,如下節所推也,諸說之詳,備《啟蒙》中。

雷以動之,風以散之,雨以潤之,日以晅亙之,艮以止之,兌以說之乾以君之,坤以藏之。

本義:此卦位相對,與上章同。

此第四章。

集說:孔氏穎達曰:上四舉象,下四舉卦者,王肅云,互相備也。

張子曰:陰性凝聚,陽性發散,陰聚之,陽必散之,其勢均散,陽為陰累,則相持為雨而降,陰為陽得,則飄揚為云而升,故云物班布太虛者,陰為風驅,斂聚而未散者也,凡陰氣凝聚,陽在內者不得出,則奮擊而為雷霆,陽在外者不得入,則周旋不舍而為風,其聚有遠近虛實,故雷風有大小暴緩,和而散,則為霜雪雨露,不和而散,則為戾氣曀霾,陰常散緩,受交于陽,則風雨調,寒暑正。

朱氏震曰:前說乾坤以至“六子”,此說“六子”而歸乾坤,終始循環,不見首尾,《易》之道也。

《朱子語類》云:“雷以動之”以下四句,取象義多,故以象言,“艮以止之”以下四句,取卦義多,故以卦言。

項氏安世曰:自“天地定位”至“八卦相錯”,言先天之順象也,自“雷以動之至“坤以藏之”,言先天之逆象也。

胡氏炳文曰:此章卦位相對與上章同,特上章先之以乾坤,此章則終之以乾坤也。

金氏賁亨曰:上章以天地居首,序尊卑也,此章以乾坤居后,總成功也,上以體言此以功用言也。

吳氏曰慎曰:前章始乾坤終坎離,此章始震巽終乾坤,首乾者其重在乾,首震者其重在震,二章雖皆明先天卦序,而后天始震之義,亦具其中矣。

案:此上二章,明伏羲卦位也,天地萬物之理,變易變易焉盡之矣,“定位”、“通氣”、“相薄”、“不相射”,以至于“相錯”,所謂變易者也,“動”、“散”、“潤”、“晅”“止”、“說”以統于君藏,所謂變易者也,“定位”、“通氣”“相薄”、“不相射”,即《系傳》首章所謂“相摩”者也。“八卦相錯”,即《系傳》首章所謂“相蕩”者也,左方震離,所謂“鼓之以雷霆”,右方巽坎。所謂“潤之以風雨”,兌以說物,艮以止物。所謂“一寒一暑”,乾以君主,坤以藏載。所謂“乾道成男”而知大始,“坤道成女”而作成物也,中間以順逆為說者,指明卦序也,先言天地以及“六子”,體之序也,于圖位為數往,其理則系傳天尊地卑,終之以象形者也,先占“六子”以及天地,用之序也,于圖位為知來,其理則系傳雷霆風雨,終之以乾坤者也,圖意取用之序,邵子謂此一節直解圖意者是也,然非體則無以立本,故《易》雖主于逆數,而必以順數先之。

案:艮兌不言山澤,則是指氣言也,暑氣溫熱發生,故曰“兌以說之”。寒氣嚴凝收斂,故曰“艮以止之”,上傳于雷霆風雨之下,亦曰“一寒一暑”,而不言山澤也,若雷以動積寒之氣,而“日以晅之”,風以散積暑之氣,而“雨以潤之”,則于卦象皆切,乾君坤藏,亦主大夏大冬而言,大夏如下章所云“萬物皆相見”,“向明而治”,是君之也,大冬如下章所云“萬物之所歸”,是藏之也。

帝出乎震,齊乎巽,相見乎離,致役乎坤,說言乎兌,戰乎乾,勞乎坎,成言乎艮。

本義:帝者天之主宰。邵子曰:此卦位乃文王所定,所謂后天之學也。

集說:程子曰:《易》八卦之位,元不曾有人說,先儒以為乾位西北,坤位西南,乾坤任六子而自處于于為之地,此大故無義理,雷風山澤之類,便是天地之用,如人身之有耳目手足,便是人之用也,豈可謂手足耳目皆用,而身無為乎。

何氏楷曰:三男震坎艮,以次綱紀于始終,三女巽離兌,以次而處綱紀之內,自東南至西皆陰,自西北至東皆陽,亦最齊整,故坤蹇彖辭,有西南東北之語。

萬物出乎震。震,東方也。齊乎巽,巽,東南也。齊也者,言萬物之潔齊也。離也者,明也,萬物皆相見,南方之卦也。圣人南面而聽天下向明而治,蓋取諸此也。坤也者,地也,萬物皆致養焉,故曰致役乎坤。

兌,正秋也,萬物之所說也,故曰說言乎兌。戰乎乾,乾,西北之卦也言陰陽相薄也。坎者,水也,正北方之卦也,勞卦也,萬物之所歸也,故曰勞乎坎。艮,東北之卦也,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也,故曰成言乎艮。

本義:上言帝,此言萬物之隨帝以出入也。

此第五章,所推卦位之說,多未詳者。

集說:鄭氏康成曰:“萬物出乎”震雷發聲以生之也,“齊乎巽”,風搖動以齊之也。潔,猶新也?!叭f物皆相見”,日照之使光大,萬物皆致養,地氣含養,使秀實也,萬物之所說,草木皆老,猶以澤氣說成之。戰“言陰陽相薄”,西北陰也,而乾以純陽臨之???,“勞卦也”,水性勞而不倦,萬物之所歸也,萬物自春出生于地,冬氣閉藏,還皆入地,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,言萬物陰氣終,陽氣始,皆艮之用事也。

程子曰:艮,止也,生也。止則便生,不止則不生,此艮終始萬物。

又曰:冬至一陽生,每遇至后則倍寒何也,陰陽消長之際,無截然斷絕之理,故相攙掩過,如天將曉,復至陰黑,亦是理也,大抵終始萬物盛乎艮,此盡神妙,須研窮此理。

鄭氏樵曰:乾居西北,父道也,父道尊嚴,嚴凝之氣,盛于西北。西北者,萬物成就之方也。坤居西南,母道也,母道在養育萬物,萬物之生,盛于西南。西南者,萬物長養之方也??掺拚鸱轿淮斡谇撸y三男也,巽離兌方位夾乎坤者,坤統三女也。西北盛陰用事,而陰氣盛矣,非至健莫能與爭,故陰陽相薄,曰“戰乎乾”,而乾位焉,戰勝則陽氣起矣。

楊氏萬里曰:于帝言“致役”者。蓋坤,臣也。帝,君也。君之于臣,役之而已,于萬物言致養者。蓋坤,母也,萬物,子也,母之于子,養之而已,至于它卦不言戰而乾言戰。乾,西北之卦,陰盛陽微之時,陰疑于陽也,不然,則《坤》之上六,何以言“龍戰于野”。

項氏安世曰:后天之序,據太極既分之后,播五行于四時也,震巽二木主春,故震在東方,巽東南次之,離火主夏,故為南方之卦,兌乾二金主秋,故兌為正秋,乾西北次之,坎水主冬,故為北方之卦,土王四季,故坤土在夏秋之交,為西南方之卦,艮土在冬春之交,為東北方之卦,木金土各二者,以形王也,水火各一者,以氣王也,坤陰土,故在陰地,艮陽土,故在陽地,震陽木,故正東,巽陰木,故近南而接乎陰,兌陰金,故正西,乾陽金,故近北而接乎陽,其序甚明。

徐氏幾曰:坎離,天地之大用也,得乾坤之中氣,故離火居南,坎水居北也。震動也,物生之初也,故居東。兌,說也,物成之后也,故居西。此四者各居正位也,震屬木,巽亦屬木,震陽木也,巽陰木也,故巽居東南,巳之位也。兌屬金,乾亦屬金,兌陰金也,乾陽金也,故乾居西北,亥之方也。坤艮皆土也,坤陰土,艮陽土,坤居西南,艮居東北者,所以均王乎四時也。此四者分居四隅也,后天八卦以震巽離坤兌乾坎艮為次者,震巽屬木,木生火,故離次之,離火生土,故坤次之,坤土生金,故兌乾次之,金生水,故坎次之,水非土亦不能以生木,故艮次之,水土又生木,木又生火,八卦之用,五行之生,循環無窮,此所以為造化流行之序也。

龔氏煥曰:土之于物,無時而不養,今獨言致役乎坤何也?曰:土之養物,雖無時不然,然于西南夏秋之交,物將成就之時,土氣正旺,致養之功,莫盛于此,故曰“致役乎坤”,非它時不養,而獨養乎此也,故又曰“成言乎艮”。艮亦土也,養者成之漸,成者養之終,成而終者又將于此而始,此土無不在,其于養物之功,成始而成終者也,水火一而木金土二者,水火陰陽之正,木金土陰陽之交,正者一而交者二也。

胡氏炳文曰:離明以德言,八卦之德可推,坤地坎水以象言,八卦之象可推,兌秋以時言,八卦之時可推,以互見也,夏而秋,火克金者也,火金之交,有坤土焉,則火生土,土生金,克者又順以相生,冬而春,水生木者也,水木之交,有艮土焉,木克土,土克水,生者又逆以相克,土金順以相生,所以為秋之克,木土逆以相克,所以為春之生,生生克克,變化無窮,孰主宰之,曰帝是也。

俞氏琰曰:艮,止也,不言止而言成,蓋止則生意絕矣,成終而復成始,則生意周流,故曰“成言乎艮”。

陳氏琛曰:火氣極熱,物無由而成,水氣極寒,物無由而生,唯土氣最為中和,故火金之交有坤土,水木之交有艮土,而為萬物之所由出入者也,養身養民治天下,皆要中和。

張氏振淵曰:成始只在成終內,無兩截事。

吳氏曰慎曰:氣不翕聚,則不能發散,物未堅實,則不能復種而生,未有不能成終而能成始者也,此貞下起元之理,主靜立本之道,蓋必體立而后用有以行,天地人物其理一也。

案:此章明文王卦位也,震動而發散者,生機之始,雷厲而風行者,造化之初,是故陽氣奮而物無不出,陰氣順而物無不齊,陽氣盛,而于陰則明極矣,陰精厚,順于陽則養至矣,陽之和足于內,陰之滋足于外,則說乎物而物成矣,雖然,天之道資陰而用之而功乃就,克陰而化之而命斯行,自始至終,莫非天也,而終始之際,見其健而不已焉者,天之所以為天也,由是役者于此休,故坎以習熟之義而司勞焉,動者于此止,故艮以動靜不窮之義而司成焉,夫文之位變乎羲矣,而其體用交錯之妙,動靜互根之機,則必合而觀之,然后造化之理盡。

孔子所以釋文王之意者,如此而已,諸儒或以五行言之,說亦詳密,故備載以相參考,然諸儒所言坤艮之理,亦有未盡者,蓋呂令以土獨王未月而為中央,則土位唯一也。京房以土分王辰戍丑未而直四季,則土位有四也,今文王之卦,唯坤艮二土,位于丑未,視月令則多其一,視京房則少其二,何也?蓋木之生火,金之生水,無所藉于土,若火非土,必不能成金,水非土,必不能生木,則土之功于是為著,又一歲之間,陰陽二氣,皆互相勝,陽勝陰,則為木之溫,火之熱,自卯至未,陽多之卦是也,陰勝陽,則為金之涼,水之寒,自酉至丑,陰多之卦是也,唯丑接于寅,未接于申,為三明三陽之卦則二氣適均,而為中和之會,此所以獨為土德之居也,其精義亦非諸術所及,尚有先天后天列象交變之妙,見《啟蒙》附論中。

神也者,妙萬物而為言者也。動萬物者莫疾乎雷,橈萬物者莫痰乎風燥萬物者莫熯乎火,說萬物者莫說乎澤,潤萬物者莫潤乎水,終萬物始萬物者莫盛乎艮。故水火相逮,雷風不相悖,山澤通氣,然后能變化,既成萬物也。

本義:此去乾坤而專言“六子”,以見神之所為,然其位序亦用上章之說,未詳其義。

此第六章。

集說:韓氏伯曰:于此言“神”者,明八卦運動,變化推移,莫有使之然者,神無物,妙萬物而為言,則雷疾風行,火炎水潤,莫不自然相與為變化,故能萬物既成也。

崔氏憬曰:此言六卦之用,而不及乾坤者,以天地無為而無不為,故能成雷風等有為之神妙也,艮不言山,獨舉卦名者,以動橈燥潤,功是雷風水火,至于終始萬物,于山義則不然,故言卦,而余皆稱物,各取便而論也。

朱氏震曰:張子云,一則神,兩則化。妙萬物者,一則神也,且動橈燥說潤終始萬物者,孰若六子,然不能以獨化,故必相逮也,不相悖也,通氣也,然后能變化既成萬物,合則化,化則神。

項氏安世曰:動橈燥說潤盛,皆據后天分治之序,而相逮不相悖,通氣變化,復據先天相合之位者,明五氣順布,四季分王之時,無極之真,二五之精,所以妙合而凝者,未始有戾于先天之事也。

又曰:澤不為潤而為“說”者,“潤”者,氣之濕而在內者也;“說”者,色之光而在外者也。澤氣上浮而光溢于外,故說而可愛,若潤物之功,淫液而深長,則唯水足以當之。

吳氏澄曰:此承上章文王卦位之后,而言六卦之用,不言乾坤者,乾坤主宰萬物之帝,行乎六子之中,所謂“神也者,妙萬物而為言者也”,萬物有跡可見,而神在其中,無跡可見,然神不離乎物也,即萬物之中而妙不可測者,神也,故曰“妙萬物”。雷之所以動,風之所以橈,火之所以燥,澤之所以說,水之所以潤,艮之所以終始,皆乾坤之神也,動者發萌啟蟄震之出也,橈者吹拂長養,巽之齊也,燥者炎赫暴炙,離之相見也,說者欣懌充實,兌之說也,潤者滋液歸根,坎之勞也,終始者貞下起元,艮之成也。

胡氏炳文曰:以上第三章第四章,言先天,第五章言后天,此第六章,則由后天而推先天者也,去乾坤而專言六子,以見神之所為,言神則乾坤在其中矣,雷之所以動,風之所以橈,以至艮之所以終所以始,后天之所以變化者,實由先天而來,先天水火相逮,以次陰陽之交合,后天雷動風橈,以次五行之變化,唯其交合之妙如此,然后變化之妙亦如此。

俞氏琰曰:物之方萌,“雷以動之”,萌而未舒,風以橈之,舒而尚柔,火以燥之及其長也,澤以說其外,水以潤其內,既說且潤矣,于是“艮以止之”,止則終,終則復始,此“六子”各一其用,而其所以成萬物者如是也,乃若能變能化,畢成萬物,則又在乎兩相為用,“然后能變化既成萬物也”。

粱氏寅曰:神,即帝也,帝吝神之體,神者帝之用,故主宰萬物者,帝也,所以“妙萬物”者,“帝”之神也。

蔡氏清曰:如雷青于動,風青于橈,則滯于一隅,不得謂之妙,天地則役使六子,以造化乎萬物,而六子之伸縮變化,皆天地之為也,所以謂神當乾坤也,于此蓋可以驗合一不測之義,無在無不在之意,蓋神如君后,“六子”則六官之分職也,六官所施行皆帝后所主宰,然后六職交舉而治功成矣。

葉氏爾瞻曰:神非乾坤,乃乾坤之運“六子”而不測者,曰“動”,曰“橈”,曰“燥”曰“說”,曰“潤”,曰“終始”,此正變化成萬物處,然天地功用唯一,故神非兩不化,先天之“六子”,各得其偶者,所謂兩也,兩者體之立也,后天之變化成萬物者,所謂兩者之化也,兩者之化用之行也,就此兩化之合一不測處,乃所謂神。

案:此章合羲文卦位而總贊之,蓋變易之序,后天為著,而交易之理,先天為明,變易者化也,“動萬物”、“橈萬物”、“燥萬物”,“說萬物”、“潤萬物”、“終始萬物”者也,交易者神也,所以變變化化,道并行而不相悖,使物并育而不相害者也,化者造物之跡也,統乎地者也,故以其可見之功而謂之成,神者生物之心也,統乎天者也,故以其不測之機而謂之妙。

乾,健也;坤,順也;震,動也;巽,入也;坎,陷也;離,麗也;艮,止也;兌,說也。

本義:此言八卦之性情。

此第七章。

集說:孔氏穎達曰:此一節說八卦名訓。乾象天,天體運轉不息,故為??;坤象地,地順承于天,故為順;震象雷,雷奮動萬物,故為動;巽象風,風行無所不入,故為入;坎象水,水處險陷,故為陷;離象火,火必著于物,故為麗;艮象山,山體靜止,故為止;兌象澤,澤潤萬物,故為說。

邵子曰:乾,奇也,陽也,健也,故天下之健莫如天;坤,偶也,陰也,順也,故天下之順莫如地,所以順天也;震,起也,一陽起也,起,動也,故天下之動莫如雷;“坎,陷也”,一陽陷于二陰,陷,下也,故天下之下莫如水:“艮,止也”,一陽于是而止也,故天下之止莫如山;“巽,入也”,一陰入二陽之下,故天下之入莫如風;“離麗也”,一陽麗于二陽,其卦錯然成文而華麗也,天下之麗莫如火,故又為附麗之麗;“兌說也”,一陰出于外而說于物,故天下之說莫如澤。

張子曰:陽陷于陰為水,附于陰為火。

又曰:一陷溺而不得出為坎,一附麗而不能去為離。

《朱子語類》云:以通神明之德,以類萬物之情,盡于八卦,而震巽坎離艮兌,又總于乾坤,曰“動”曰“陷”曰“止”,皆健底意思,曰“入”曰“麗”曰“說”,皆順底意思,圣人下此八字,極狀得八卦性情盡。

項氏安世曰:健者始于動而終于止,順者始于入而終于說,陽之動,志于得所止,陰之入,志于得所說。

蔡氏清曰:自震而艮者,陽之由動而靜也,自巽而兌者,陰之由靜而動也,坎離在中間,坎則自動而向于靜也,離則自靜而向于動也。

案:八卦以卦畫定名義在先,取象于雷風山澤等在后,孔氏之說,固不如邵子之說矣,然邵子說三陽卦,則既得之,其說三陰卦,以巽為陰入于陽,離為陰附于陽,則似未合經義蓋陰在內。陽必入而散之,陰在中,陽必附而散之,入與麗皆陽也,特以先有陰質為主,故謂之陰卦爾,唯張子曰:陽陷于陰為水,附于陰為火,又曰:陰在內,陽在外者不得入,則周旋不舍而為風,實盡物理之妙。

乾為馬,坤為牛,震為龍,巽為雞,坎為豕,離為雉,艮為狗,兌為羊。

本義:遠取諸物如此。

此第八章。

集說:孔氏穎達曰:此一節略明遠取諸物也,乾象天,天行健,故為馬;坤象地,任重而順,故為牛;震動象,龍動物故為龍;巽主號令,雞能知時,故為雞;坎主水瀆,豕處污濕,故為豕;離為文明,雉有文章,故為雉;艮為靜止,狗能善守,禁止外人故為狗;兌說也。王廙云,羊者順之畜,故為羊也。

項氏安世曰:健者為馬,順者為牛,善動者為龍,善伏者為雞,質躁而外污者為豕,質野而外明者為雉,前剛而止物者為狗,內很而外說者為羊。

又曰:造化權輿云,乾陽物也,馬故蹄園,坤陰物也,牛故蹄折,陽病則陰,故馬疾則臥,陰病則陽,故牛疾則立,馬陽物,故起先前足,臥先后足,牛陰物,故起先后足,臥先前足。

乾為首,坤為腹,震為足,巽為股,坎為耳,離為目,艮為手,兌為口。

本義:近取諸身如此。

此第九章。

集說:孔氏穎達曰:此一節略明近取諸身也,乾尊而在上,故為“首”。坤能包藏含容,故為“腹”。足能動用,故“震為足”也。股隨于足,則巽順之謂,故“巽為股也??脖狈街灾髀牐省盀槎币?。離南方之卦主視,故“為目”也。艮既為止,手亦能止持其物,故“為手”也。兌主言語,故“為口”也。

龔氏原曰:其外園,諸陽之所聚者,首也,其中寬,眾陰之所藏者,腹也,足則在下而善動,股則從上而善隨,耳則內陽而聰,目則外陰而明,在上而止者手也,在外而說者口也。

余氏芑舒曰:首以君之,腹以藏之,足履于下為動,手持于上為止,股下歧而伏,口上竅而見,耳外虛,目內虛,各以反對也。

案:諸儒說股義,唯余氏得之,蓋股者陰所伏也。

乾,天也,故稱乎父。坤,地也,故稱乎母。震一索而得男,故謂之長男;巽一索而得女,故謂之長女。坎再索而得男,故謂之加中男;離再索而得女,故謂之中女。艮三索而得男,故謂之少男。兌三索而得女,故謂之少女。

本義:索,求也,謂揲蓍以求爻也。男女,指卦中一陰一陽之爻而言。

此第十章。

集說:《朱子語類》云:乾求于坤,而得震坎艮,坤求于乾,而得巽離兌,一二三者,以其畫之次序言也。

又云:一索再索之說,初間畫卦時也不恁地,只是畫成八卦后,便見有此象耳。

項氏安世曰:乾坤“六子”,初為氣,末為形,中為精,雷風氣也,山澤形也,水火精也。

吳氏澄曰:萬物資始于天,猶子之氣始于父也,資生于地,猶子之形生于母也,故“乾稱父,坤稱母”。索,求而取之也。坤交于乾,求取乾之初畫中畫上畫,而得長中少三男,乾交于坤,求取坤之初畫中畫上畫,而得長中少三女?!耙凰鳌保^交初。“再索”,謂交中。“三索”,謂交上。以索之先后,為長中少之次也。

胡氏炳文曰:此章本義,乃朱子未改正之筆,當以語錄說為正,若專言揲蓍求卦則無復此卦序矣。

俞氏琰曰:“一索”、“再索”、“三索”,蓋以三畫自下而上之次序言。稱者,尊之之辭。謂者,卑之之辭。

案:以上四章,皆言八卦之德之象,而健順動入陷麗止說諸德,則名卦之義,易理之根也,不言雷風山澤諸象者,為前圖位中已具。

乾求坤坤求乾之說,當從吳氏,《朱子語類》記錄偶誤。

乾為天,為環,為君,為父,為玉,為金,為寒,為冰,為大赤,為良馬,為老馬,為瘠馬,為駁馬,為木果。

本義:《荀九家》此下有為龍,為直,為衣,為言。

集說:孔氏穎達曰:此一節廣明乾象。乾既為人,天動運轉,故為“環”,“為君為父”,取其尊道而為萬物之始也;“為玉為金”,取其剛之清明也;“為寒為冰”,取其西北寒冰之地也;“為大赤”,取其盛陽之色也;“為良馬”取其行健之善也;“老馬”,取其行健之久也;“瘠馬”,取其行健之甚;瘠馬,骨多也;“駁馬”有牙如鋸,能食虎豹,取其至健也;“為木果”,取其果實著木,有似星之著天也。

邵子曰:木結實而種之,又成是木而結是實,木非舊木也,此木之神不二也,此實生生之理也。

郭氏雍曰:“果”者“木”之始也,“木”以“果”為始,猶物以乾為始也。

程氏迥曰:“為環”,天之體也;“為君”居上而覆下也;“為玉”,德粹也;“為金”堅剛也;“為寒”,位西北也;“為冰”,寒之凝也;“為木果”,以實承實也。

《朱子語類》云;卦象指文王卦言,所以乾言為寒為冰。

坤為地,為母,為布,為釜,為吝嗇,為均,為子母牛,為大輿,為文,為眾,為柄,其于地也為黑。

本義:《荀九家》有為牝,為迷,為方,為囊,為裳,為黃,為帛,為漿。

集說:孔氏穎達曰:此一節,廣明坤象。坤既為地,地受任生育,故“為毋也”;“為布”,取其廣載也;“為釜”,取其化生成熟也:“為吝墻”,取其生物不轉移也;“為均”地道平均也;“為子母牛”,取其多蕃育而順之也;“為大輿”,取其載萬物也;“為文”取其萬物之色雜也;“為眾”,取其載物非一也;“為柄”,取其生物之本也;“為黑”,取其極陰之色也。

崔氏憬曰:遍布萬物于致養,故“坤為布”,地生萬物,不擇美惡,故“為均”也,萬物依之為本,故“為柄”。

項氏安世曰:“吝嗇”其靜之翕,均其動之辟也,乾質故坤文,乾一故坤眾。

震為雷,為龍,為玄黃,為旉,為大涂,為長子,為決躁,為蒼筤竹為萑葦,其于馬也,為善鳴,為馵足,為作足,為的顙,其于稼也,為反生,其究為健,為蕃鮮。

本義:《荀九家》有為玉、為鵠、為鼓。

集說:虞氏翻曰:“天玄地黃”,震天地之雜,故為“玄黃”。

孔氏穎達曰:此一節廣明震象?!盀樾S”,取其相雜而成蒼色也;“為敷”,取其春時氣至;草木皆吐,敷布而生也;“為大涂”,取其萬物之所生也;“為長子”,震為長子也;“為決躁”,取其剛動也;“為蒼筤竹”,竹初生色蒼也;“為萑葦”,竹之類也;“其于馬也”,為善明,取雷聲之遠聞也;“為馵足”,馬后足自為馵,取其動而見也;“為作足”,取其動而行健也;“為的顙”,白額為的顙,亦取動而見也;“其于稼也,為反生”取其始生戴甲而出也。“其究為健”,極于震動則為健也;“為蕃鮮”,取其春時草木蕃育而鮮明。

俞氏琰曰:陽長而不已,則其窮為乾之健,三爻俱變則為巽,故“為蕃鮮”。

蔡氏清曰:凡嫁之始生,皆為“反生”,蓋以其初間生意實從種子中出,而下著地以為根,然后種中萌芽乃自舉。

巽為木,為風,為長女,為繩直,為工,為白,為長,為高,為進退為不果,為臭,其于人也,為寡發,為廣顙,為多白眼,為近利市三倍其究為躁卦。

本義:《荀九家》有為楊為鸛。

集說:翟氏玄曰:“為繩直”,上二陽其正一陰,使不得邪僻,如繩之直也。

孔氏穎達曰:此一節廣明巽象。巽為木,木可以輮曲直,巽順之謂也;“為繩直”取其號令齊物也;“為工”,亦取繩直之類;“為白”,取其潔也:“為長”,取其風行之遠也;“為高”,取其木生而上也;“為進退”,取其風性前卻;“為不果”,亦進退之義也;“為臭”,取其風所發也;“為寡發”,風落樹之華葉,則在樹者稀疏,如人之少發;“為廣顙”,額闊發寡少之義;“為多白眼”,取躁人之眼,其色多白也;“為近利”,取躁人之情,多近于利也;“市三倍”,取其本生蕃盛,于市則三倍之利也;”其究為躁卦”,取其風之勢極于躁急也。

項氏安世曰:繩直其齊,白其潔也。

案:“寡發”、“廣顙”、“多白眼”,皆取潔義,今人之額闊少寒毛而眸子清明者皆潔者也。

坎為水,為溝瀆,為隱伏,為矯輮,為弓輪,其于人也為加憂,為心病,為耳痛,為血卦,為赤,其于馬也為美脊,為亟心,為下首,為薄蹄為曳,其于輿也為多眚,為通,為月,為盜,其于木也,為堅多心。

本義:《荀九家》有為宮,為律,為可,為棟,為叢棘,為狐,為蒺藜,為桎梏。

集說:宋氏衷曰:曲者更直為矯,直者更曲為輮,水流有曲直,故為“矯輮”,“為美脊”,陽在中央,馬脊之象也。

孔氏穎達曰:此一節廣明坎象?!翱矠樗?,取其北方之行也;“為溝瀆”,取其水行無所不通也;“為隱伏”,取其水藏地中也;“為輮矯,使曲者直為矯,使直者曲為輮,水流曲直,故為“矯輮”也;“為弓輪”,弓者激矢如水激射也,輪者運行如水行也;“為加憂”,取其憂險難也;“為心病”,憂險難故心病也;“為耳痛”,坎為勞卦,聽勞則耳痛也;“為血卦”,人之有血,猶地有水也;“為赤”,亦取血之色;“其于馬也,為美脊”取其陽在中也;“為亟心”,亟,急也,取其中堅內動也;“為下首”,取其水流向下也;“為薄蹄”,取水流迫地而行也;“為曳”,取水磨地而行也;“其于輿也,為多眚”,取其表里有陰,力弱不能重載也;“為通”,取行有孔穴也;“為月”,月是水之精也;“為盜”,取水行潛竊也;“其于木也,為堅多心”,取剛在內也。

鄭氏正夫曰:血在形,如水在天地間,故為“血卦。

蔡氏清曰:日火外影也,金水內影也,月是金水之精,何獨外影,曰,月體亦內影,坎象也,得日之光以為光,故兼外影耳,凡金與水得日之光,亦光輝外射也。

案:坎以習險取“勞”義,故“加憂”、“心病”、“耳痛”者,人之勞也。“亟心”“下首”、“薄蹄”、“曳”者,馬之勞也。多眚者,車之勞也。凡馬勞極,則心亟而屢下其首,蹄薄而足曳,皆歷險之甚所致也。

離為火,為日,為電,為中女,為甲胄,為戈兵,其于人也,為大腹為乾卦,為鱉,為蟹,為蠃,為蚌,為龜,其于木也,為科上搞。

本義:《荀九家》有:為牝牛。

集說:孔氏穎達曰:此一節廣明離象?!半x為火”,取南方之行也;“為日”,日是火精也;“為電”,火之類也;“為中女”,離為中女:“為甲胄”,取其剛在外也:“為戈兵”取其以剛自捍也;“其于人也,為大腹”,取其懷陰氣也;”為乾卦”,取其日所烜也;“為鱉,為蟹,為蠃,為蚌,為龜”皆取剛在外也;“其于木也,為科上槁”??疲找?。陰在內為空,木既空中,上必枯槁也。

俞氏琰曰:離中虛而外乾燥,故為木之“科上槁”,蓋與坎之堅多心相反。

艮為山,為徑路,為小石,為門闕,為果藤,為閽寺,為指,為狗為鼠,為黔喙之屬,其于木也,為堅多節。

本義:《荀九家》有為鼻,為虎,為狐。

集說:宋氏衷曰:閽人主門,寺人主巷,艮為止,此職皆掌禁止者也。

虞氏翻曰:“為山”,故為徑路也。艮手,故“為指”。陽剛在上,故“堅多節”。

孔氏穎達曰:此一節廣明艮象。“艮為山”,取陰在下為止,陽在上為高,故艮象山也;“為徑路”,取其山路有澗道也;“為小石”,取其艮為山,義為陽卦之小者也;“為門闕”,取其崇高也;“為果蓏”,木實為果,草實為蓏,取其出于山谷之中也,“為閽寺”取其禁止人也;“為指”,取其執止物也;“為狗”,“為鼠”,取其皆止人家也;“為黔喙之屬”,取其山居之獸也;“其于木也,為堅多節”,取其堅凝故多節也。

項氏安世曰:“震為敷為蕃鮮”,草木之始也,“艮為果蓏”、草木之終也,果蓏能終而又能始,故于艮之象為切。

俞氏瑣曰:《周官·閽人》掌王宮中門之禁,止物之不應入者。寺人掌王之內人,及女官之戒令,止物之不得出者,坎之剛在內,故為木之“堅多心”,艮之剛在外,故為木之“堅多節”。

兌為澤,為少女,為巫,為口舌,為毀折,為附決。其于地也,為剛鹵,為妾,為羊。

本義:《荀九家》有為常,為輔頰。

此第十一章。廣八卦之象,其間多不可曉者,求之于經,亦不盡合也。

集說:孔氏穎達曰:此一節廣明兌象?!皟稙闈伞保∑潢庁灾?,地類卑也:”為少女”,兌為少女也;“為巫”,取其口舌之官也;“為門舌”,取西方于五事而言也;“為毀折”,“為附決”,兌西方之卦,取秋物成熟,稿稈之屬,則“毀折”也;果砧之屬,則“附決”也;“其于地也,為剛鹵”,取水澤所停,剛咸鹵也;“為妾”,取少女從姊為娣也。

總論:項氏安世曰:此章推廣象類,使之明備,以資占者之決也。

胡氏炳文曰:此章廣八卦之象,幾百十有二,其中有相對取象者,如乾為天坤為地之類是也,上文“乾為馬”;此則“為良馬”、“老馬”、“瘠馬”、“駁馬”,上文“坤為?!?,此則“為子母牛”,“乾為木果”,結于上而園,“坤為大輿”,載于下而方,“震為決躁”“巽為進退為不果”,剛柔之性也,震巽獨以其究言,剛柔之始也,坎內陽外陰,水與月剛內明外暗,離內陰外陽,火與日則內暗外明,坎中實,故于人“為加憂”“為心病“為耳痛”。離中虛,故于人為“大腹”,艮為“閽寺”“為指”,艮之止也,“兌為巫”“為口舌”,陰之說也;有相反取象者,“震為大涂”,反而艮則“為徑路”,“巽為長為高”反而兌則“為毀折”;有相因取象者,“乾為馬”,震得乾初之陽,故于馬“為善鳴”、“馵足”、“作足”、“的顙”,坎得乾中爻之陽,故于馬為“美脊”、“亟心”、“下首”、“薄蹄”、曳”,“巽為木”,干陽而根陰也,坎中陽故于木“為堅多心”,艮上陽,故于木“為堅多節”,離中陰而虛,故于木為“科上槁”。“乾為木果”,“艮為果蓏”,果陽在上,果蓏陽上而陰下也;有一卦之中,自相因取象者,“坎為隱伏”,因而為盜,“巽為繩直”,因而“為工”,“艮為門闕”,因而為“閽寺”,“兌為口舌”,因而“為巫”;有不言而互見者“乾為君”,以見坤之為臣,“乾為環”,以見坤之為方,“吝嗇”者陰之翕也,以見陽之辟,“均”者,地之平也,以見天之高,“離為乾卦”,以見坎之為濕,“坎為血卦”,以見離之為氣,“巽為臭”,以見震之為聲,“震為長子”,而坎艮不言者,于陽之長者尊之也,兌少女”為妾”,而巽離不言者,于陰之少者卑之也,“乾為馬”,震坎得乾之陽皆言馬,而艮不言者,艮止也,止之性非馬也,它可觸類而通矣。

案:此章雖廣八卦之象,然有前文所取,而此反不備者,則非廣也,意前為歷代相傳,而此則《周易》義例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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