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傳:《姤·序卦》:“夬,決也。決必有遇,故受之以姤。姤,遇也?!睕Q,判也。物之決判則有遇合,本合則何遇,《姤》所以次《夬》也。為卦乾上巽下,以二體言之,風行天下,天之下者,萬物也,風之行無不經觸,乃遇之象,又一陰始生于下,陰與陽遇也,故為《姤》。
姤,女壯,勿用,取女。
本義:“姤”,遇也,決盡則為純乾四月之卦。至《姤》然后一陰可見,而為五月之卦,以其本非所望,而卒然值之,如不期而遇者,故為遇。遇已非正,又一陰而遇五陽,則女德不貞而壯之甚也。取以自配,必害乎陽,故其象占如此。
程傳:一陰始生,自是而長,漸以盛大,是女之將長壯也。陰長則陽消,“女壯”則男弱,故戒“勿用取”如是之女?!叭∨闭?,欲其柔和順從以成家道?!秺ァ纺朔竭M之陰,漸壯而敵陽者,是以不可取也。女漸壯,則失男女之正,家道敗矣?!秺ァ冯m一陰甚微,然有漸壯之道,所以戒也。
集說:孔氏穎達曰:“姤”,遇也。此卦一柔而遇五剛,故名為《姤》。施之于人,則是一女而遇五男,為壯至甚。故戒之曰:此女壯甚,“勿用取”此“女”也。
敦氏雍曰:陽至四五而后言壯,《姤》一陰方長即為壯者,亦見君子小人之錆不同也。
馮氏椅曰:古文《姤》作《遘》,遇也,亦婚媾也,以女遇男為象。王洙易改為今文為《姤》,《雜卦》猶是古文,鄭本同。
胡氏炳文曰:“女壯”諸家皆以為一陰有將盛之漸?!侗玖x》以為一陰當正陽,已有女壯之象。
案:“女壯”之義,非以一陰始生于下為壯,亦非以一陰獨當五陽為壯。蓋卦以陰為主,陰而為主,即是壯也。
初六,系于金柅,貞吉,有攸往,見兇,羸豕孚蹢躅。
本義:“柅”,所以止車,以金為之,其剛可知。一陰始生,靜正則吉,往進則兇。故以二義戒小人,使不害于君子,則有吉而無兇。然其勢不可止也,故以“羸豕”“蹢躅”曉君子,使深為之備云。
程傳:《姤》陰始生而將長之卦,一陰生,則長而漸盛,陰長則陽消,小人道長也,制之當于其微而未盛之時。柅止車之物,金為之,堅強之至也。止之以金柅,而又系之,止之固也。固止使不得進,則陽剛貞正之道吉也。使之進往,則漸盛而害于陽,是見兇也。“羸豕孚蹢躅”,圣人重為之戒,言陰雖甚微,不可忽也?!磅埂?,陰躁之物,故以為況。羸弱之豕,雖未能強猛,然其中心在乎“蹢躅”。“蹢躅”,跳躑也。陰微而在下,可謂“羸”矣,然其中心常在乎消陽也,君子小人異道,小人雖微弱之時,未嘗無害君子之心。防于微,則無能為矣。
集說:邱氏富國曰:《姤》之所以為姤者在此一爻,一陰始生,非以“金柅”系之,則柔道何所牽制而不敢進,系之所以防之也。
胡氏炳文曰:彖總一卦而言,則以一陰而當五陽,故于女為壯。爻指一畫而言,五陽之下,一陰甚微,故于豕為羸。壯可畏也,羸不可忽也。
案:一陰窮于上,眾以為無兇矣。而曰終有兇,防其后之辭也。一陰伏于下,眾未覺其兇矣。而曰見兇,察于先之辭也。陰陽消息,循環無端。能察于先,即所以防其后,能防其后,即所以察于先也。
九二,包有魚,無咎,不利賓。
本義:“魚”,陰物,二與初遇,為“包有魚”之象。然制之在己,故猶可以“無咎”。若不制而使遇于眾,則其為害廣矣。故其象占如此。
程傳:“姤”,遇也。二與初密比,相遇者也。在它卦則初正應于四,在《姤》則以遇為重。相遇之道,主于專一。二之剛中,遇固以誠。然初之陰柔,群陽在上,而又有所應者,其志所求也。陰柔之質,鮮克貞固。二之于初,難得其誠心矣。所遇不得其誠心,遇道之乖也。“包”者,苴裹也?!棒~”,陰物之美者,陽之于陰,其所悅美,故取魚象。二于初,若能固畜之,如包苴之有魚,則于遇為“無咎”矣?!百e”,外來者也?!安焕e”,包苴之魚,豈能及賓,謂不可更及外人也。遇道當專一,二則雜矣。
集說:陸氏希聲曰:不正之陰,與剛中之二相比,能包而有之,使其邪不及于外。
李氏開曰:《剝》之“貫魚”,《姤》之“包有魚”,皆能制陰者也。
胡氏炳文曰:“包”,如包苴之包,容之于內,而制之使不得逸于外也。
何氏楷曰:“包”字與“系豕”“包瓜”同意,古之小人所以亂天下者,往往君子激之也。二曰“包有魚”,則不視小人為異類,而直以兼容之量包之,既不近之使近,亦不激之使無所容,其何咎焉。
案:制陰之義,不取諸九四之相應,而取諸九二之相比者,陰陽主卦,皆以近比者為親切,而處之又有中有不中焉。故《復》六四之“獨復”,亦不如六二“休復”之為美也?!秹肺褰希瑒t有“莧陸”之嫌,《姤》二《比》初,獨不以陰邪為累乎。曰,夬之陰,其勢極矣。如病之既劇,如亂之已成,非有以除去之不可?!秺ァ穭t陰始生也,如病將發,如亂初萌,豫防而早冶之,則不至于盛長矣。觀乎“不利賓”之戒,未嘗不以陰邪之漸馴為諄諄也?!对姟吩疲罕煮言诹?,其魚魴鰥,齊子歸止,其從如云。是不能制之而使及賓之驗矣。
九三,臀無膚,其行次且,厲,無大咎。
本義:九三過剛不中,下不遇于初,上無應于上,居則不安,行則不進,故其象占如此。然既無所遇,則無陰邪之傷,故雖?!皡枴倍盁o大咎”也。
程傳:二與初既相遇,三說初而密比于二,非所安也。又為二所忌惡,其居不安,若臀之無膚也。處既不安,則當去之。而居《姤》之時,志求乎遇,一陰在下,是所欲也。故處雖不安,而“其行”則又“次且”也?!按吻摇保M難之狀,謂不能遽舍也。然三剛正而處巽,有不終迷之義,若知其不正而懷危懼,不敢妄動,則可以“無大咎”也。非義求遇,固已有咎矣。知危而止,則不至于大也。
集說:李氏簡曰:居則臀在下,故《困》初六言“臀”。行則臀在中,故《夬》、《姤》三四言“臀”。
案:“臀無膚”之義,與《夬》四同,“其行次且”,志欲制陰也。非其位任,而欲制之,有危道焉,然于義則無咎。
九四,包無魚,起兇。
本義:初六正應,已遇于二,而不及于己,故其象占如此。
程傳:“包”者,所裹畜也。“魚”,所美也。四與初為正應,當相遇者也。而初已遇于二矣,失其所遇,猶包之“無魚”,亡其所有也。四當姤遇之時,居上位而失其下,下之離,由己之失德也。四之失者,不中正也。以不中正而失其民,所以兇也。曰,韌之從二,以比近也,豈四之罪乎。曰,在四而言,義當有咎,不能保其下,由失道也,豈有上不失道而下離者乎。遇之道,君臣民主夫婦朋友皆在焉。四以下睽,故主民而言,為上而下離,必有兇變。起者,將生之謂,民心既離,難將作矣。
集說:吳氏曰慎曰:九三以不遇陰而“無大咎”,上九以不遇陰而“無咎”,四則“包無魚起兇”,何也?蓋初六本其正應,當遇而不遇故也。
案:四與初正應,當制陰之任者也。然不能制之而為“包無魚”之象,何也?曰:此與《夬》之九三同,當決陰制陰之任,而德非中正。故一則剛壯而懷慍怒,一則疾惡而胥絕遠,無包容之量,無制服之方故也。以是爻德,而適犯卦義取女之戒,則其起兇宜矣?!稌吩唬簩挾兄?,有容德乃大。又曰:爾無忿疾于頑。是“包有魚”“無魚”之所由分也。
九五,以杞包瓜,含章,有隕自天。
本義:“瓜”,陰物之在下者,甘美而善潰?!拌健保叽髨詫嵵疽?。五以陽剛中正主卦于上,而下防始生必潰之陰,其象如此。然陰陽迭勝,時運之常,若能含晦章美,靜以制之,則可以回造化矣?!坝须E自天”,本無而倏有之象也。
程傳:九五下亦無應,非有遇也。然得遇之道,故終必有遇。夫上下之遇,由相求也。杞高木而葉大,處高體大而可以包物者杞也。美實之在下者瓜也,美而居下者,側微之賢之象也。九五尊居君位,而下求賢才,以至高而求至下,猶以杞葉而包瓜,能自降屈如此。又其內蘊中正之德,充實章美。人君如是,則無有不遇所求者也。雖屈己求賢,若其德不正,賢者不屑也。故必含蓄章美,內積至誠,則“有隕自天”矣。猶言自天而降,言必得之也。自古人君至誠降屈,以中正之道,求天下之賢,未有不遇者也。高宗感于夢寐,文王遇于漁釣,皆由是道也。
集說:胡氏炳文曰:“魚”與“瓜”皆陰物,二與初遇,故“包有魚”。五與初無相遇之道,猶以高大之杞,而包在地之瓜也。然瓜雖始生而必潰,九五陽剛中正,能含晦章美,靜以待之,是雖陰陽消長,時運之常,而造化未有不可回者,《姤》其將可轉而為《復》乎。
俞氏琰曰:“含”即包之謂,其初含蓄不露。一旦瓜熟蒂脫,自杞墜地。故曰“含章”,“有隕自天”。
林氏希元曰:“含章”不是全無所事,是用意周密,不動聲色,而自有以消患于方萌也。
案:五為卦主,而與陰無比應,得卦“勿用取女”之義也。夫與陰雖無比應,而為卦主,則有制陰之任焉,故極言修德回天之道。
上九,姤其角,吝,無咎。
本義:“角”,剛乎上者也。上九以剛居上而無位,不得其遇,故其象占與九三類。
程傳:至剛而在最上者角也。九以剛居上,故以“角”為象。人之相遇,由降屈以相從,和順以相接,故能合也。上九高亢而剛極,人誰與之,以此求遇,固可“吝”也。己則如是,人之遠之,非他人之罪也,由己致之,故無所歸“咎”。
集說:徐氏幾曰:上九處《姤》之窮,與初無遇,雖“吝”,然亦“無咎”,陰不必遇也。
胡氏炳文曰:九三以剛居下卦之上,于初陰無所遇,故雖“厲”而“無大咎”。上九以剛居上卦之上,于初陰亦不得其遇,故雖“吝”而亦“無咎”,遇本非正,不遇不足為咎也。
案:此爻亦與《夬》初反對,皆與陰絕遠者也,不與陰遇,不能制陰,故可“吝”。然非其事任也,故“無咎”。此如避世之士,不能救時,而亦身不與亂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