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傳:《履·序卦》:“物畜然后有禮,故受之以履?!狈蛭镏郏瑒t有大小之別,高下之等,美惡之分,是物畜然后有禮,《履》所以繼畜也。履,禮也。禮,人之所履也。為卦天上澤下,天而在上,澤而處下,上下之分,尊卑之義,理之當也,禮之本也,常履之道也,故為《履》。履,踐也,藉也。履物為踐,履于物為藉,以柔藉剛,故為履也。不曰剛履柔,而曰柔履剛者,剛乘柔,常理不足道,故《易》中唯言柔乘剛,不言剛乘柔也。言履藉于剛,乃見卑順說應之義。
履虎尾,不咥人,亨。
本義:兌亦三畫卦之名,一陰見于二陽之上,故其德為說,其象為澤,“履”,有所躡而進之義也。以兌遇乾,和說以躡剛強之后,有履虎尾而不見傷之象,故其卦為《履》,而占如是也。人能如是,則處危而不傷矣。
程傳:履,人所履之道也。天在上而澤處下,以柔履藉于剛,上下各得其義,事之至順,理之至當也。人之履行如此,雖履至危之地,亦無所害,故履虎尾而不見其咥嚙,所以能“亨”也。
集說:《朱子語類》云:《履》上乾下兌,以陰躡陽,是隨后躡它,如踏它腳跡相似,所以云“履虎尾”。卦之三四爻,發虎尾義,便是陰去躡它陽后處。
李氏簡曰:履,禮也。行之以和,故能進退履眾剛而不見傷,“禮之用和為貴”,其是之謂乎?
胡氏炳文曰:《程傳》訓履為踐為藉,以上下論也?!侗玖x》云:有所躡而進,以前后論也。于尾字為切。諸家多以兌為虎,《本義:》從《程傳》以乾為虎,本夫子《彖傳》意也?!安粏A人亨”,大抵人之涉世,多是危機,不為所傷,乃見所履。《大傳》曰:“《易》之興也”,“其當文王與紂之事邪,是故其辭?!薄NDS诼幕⑽仓o矣,故九卦處憂患,以《履》為首。
粱氏寅曰;履者踐履也。人之于禮,亦踐行其天理者,故履為禮也。夫虎,剛猛之獸。乾三陽,虎之象也。上為虎之首,則四為虎之尾。兌履乾之后,履虎尾之象也?;A人者也,然以和說履之,則不見咥而反至亨。以是觀之,人之踐履卑遜,何往而不亨乎?然和非阿容也,說非佞媚也,亦恭順而不失其正耳。兌之《傳》曰:“剛中而柔外”,此其道也。
蔡氏清曰:八卦唯兌為至弱,唯乾為至健。今以至弱者而躡于至健者之后,自是危機,故獨以“履”名卦,而《彖傳》復取其德,而謂之“履虎尾,不咥人亨”也。
初九,素履往,無咎。
本義:以陽在下,居履之初,未為物遷,率其“素履”者也。占者如是,則“往”而“無咎”也。
程傳:履不處者,行之義,初處至下,素在下者也。而陽剛之才,可以上進,若安其卑下之素而往,則“無咎”矣。夫人不能自安于貧賤之素,則其進也,乃貪躁而動,求去乎貧踐耳,非欲有為也。既得其進,驕溢必矣,故往則有咎。賢者則安履其素,其處也樂,其進也將有為也,故得其進,則有為而無不善,乃守其素履者也。
集說:胡氏炳文曰:初未交于物,有素象。案:《本義》與蔡氏皆曰:居《履》之初,不為物遷,蔡氏則曰:“素”者無文之謂。蓋履,禮也?!堵摹烦跹浴八亍?,禮以質為本也。賁,文也?!顿S》上言白,文之極反而質也?!鞍踪S無咎”,其即“素履往無咎”與?
九二,履道坦坦,幽人貞吉。
本義:剛中在下,無應于上,故為履道平坦,幽獨守貞之象。幽人履道而遇其占,則貞而吉矣。
程傳:九二居柔,寬裕得中,其所履坦坦然平易之道也。雖所履得坦,《易》之道亦必幽靜安恬之,人處之則能貞固而吉也。九二陽志上進,故有幽人之戒。
集說:梁氏寅曰:行于道路者,由中則平坦,從旁則崎險。九二以剛居中,是履道而得其平坦者也。持身如是,不輕自售,故為“幽人貞吉”。
六三,眇能視,跛能履,履虎尾,咥人兇,武人為于大君。
本義:六三不中不正,柔而志剛,以此履乾,必見傷害,故其象如此,而占者兇。又為剛武之人,得志而肆暴之象,如秦政、項藉,豈能久也?
程傳:三以陰居陽,志欲剛而體本陰柔,安能堅其所履?故如盲眇之視,其見不明。跛躄之履,其行不遠。才既不足,而又處不得中,履非其正,以柔而務剛,其履如此,是履于危地,故曰“履虎尾”。以不善履履危地,必及禍患,故曰“咥人兇”?!拔淙藶橛诖缶?,如武暴之人,而居人上,肆其躁率而已,非能順履而遠到也。不中正而志剛,乃為群陽所與,是以剛躁蹈危而得兇也。
集說:耿氏南仲曰:視欲正,視而不正,則眇者也。行欲中,行而不中,則跛者也。故《歸妹》初九不中則為“跛”,九二不正則為“眇”。履,六三不中又不正,故跛眇兼焉?!稓w妹》、《履》,皆兌下也。
王氏申子曰:三以陰居陽,以柔履剛,謂其明耶?則眾陽而獨陰。謂其不明耶?則又居于陽。眇能視之象也。謂其能行耶,則眾剛而獨柔。謂其不能行耶?則又履乎剛,跛能履之象也。是體暗而用明,才弱而志剛者也,而又不中不正,故不自度量而一于進,敢于蹈危而取禍,如“履虎尾”而受咥人之兇也。若不顧強弱,勇猛直前,唯武人用之以有為于大君之事則可。然彖亦主三而言,曰“不咥人亨”,此曰“咥人兇”,何也?蓋彖總言一卦之體,爻則據其時與位而言,所以不同。
吳氏澄曰:彖通指一卦而言,則上九虎之首也?;⒖趯嵍?,有“不咥”之象。此專據一爻而言,則三為兌之上畫也,兌口虛而開,故有“咥人”之象。
胡氏炳文曰:凡卦辭以爻為主,則爻辭與卦同。如《屯》卦“利建侯”,而初爻亦“利建侯”。以卦上下體論,則爻辭與卦不同。如此卦云“履虎尾不咥人”,而六三則曰“咥人”是也。卦書“不咥人”,兌三爻說體,自與乾三爻健體相應也。爻書“咥人”,六三一爻,與上九一爻獨相應,“履虎尾”而首應也。
案:“武人為于大君”,王氏之說得之。蓋三非大君之位,且為于兩字語氣亦不順也。子曰:“暴虎馮河,死而無悔者,吾不與也?!奔创司渲狻?/p>
九四,履虎尾,愬愬,終吉。
本義:九四亦以不中不正,履九五之剛,然以剛居柔,故能戒懼而得“終吉”。
程傳:九四陽剛而乾體,雖居四,剛勝者也。在近君多懼之地,無相得之義,五復剛決之過,故為“履虎尾”?!皭鍚濉?,畏懼之貌,若能畏懼,則當“終吉”。蓋九雖剛而志柔,四雖近而不處,故能兢慎畏懼,則終免于危而獲吉也。
集說:王氏弼曰:逼近至尊,以陽承陽,處多懼之地,故曰“履虎尾,愬愬”也。然以陽居陰,以謙為本,雖處危懼,終獲其志,故“終吉”也。
王氏宗傳曰:《經》曰“四多懼”,處多懼之地,而復以恐懼自處,所謂愬愬也。四處三陽之后,故亦曰“履虎尾”。無忘其愬愬之戒,故曰“終吉”,在卦德曰“履虎尾,不咥人,亨”,其九四之謂乎?
《朱子語類》云:履三爻正是躡它虎尾處,四上躡五,亦為虎尾之象。
胡氏炳文曰:《本義》于三之“履虎尾”,曰不中不正以履乾,是以乾為虎而三在其后也。于四之“履虎尾”,則曰亦以不中不正履九五之剛,是以九五為虎,而四在其后也。三四皆不中正,而占有不同者,“三多兇”,以柔居剛,其兇也宜?!八亩鄳帧?,以剛居柔,所以“終吉”。
九五,夬履,貞厲。
本義:九五以剛中正履帝位,而下以兌說應之,凡事必行,無所疑礙,故其象為夬決其履,雖使得正,亦危道也,故其占為雖正而危,為戒深矣。
程傳:夬,剛決也。五以陽剛乾體,居至尊之位,任其剛決而行者也。如此則雖得正,猶危厲也。古之圣人,居天下之尊,明足以照,剛足以決,勢足以專。然而未嘗不盡天下之議,雖芻蕘之微必取,乃其所以為圣也,履帝位而光明者也。若自任剛明,決行不顧,雖使得正,亦危道也,可固守乎?有剛明之才,茍專自任,猶為危道,況剛明不足者乎?《易》中云“貞厲”,義各不同,隨卦可見。
集說:項氏安世曰:六三于彖辭為“亨”者,以下卦言之,有和說之德也,于本爻為兇者,資本陰柔,履位不正,宜其兇也。九五于彖辭為不疚者,以上卦言之,有剛健中正之德也。于本爻為厲者,以剛行剛,志在夬決,其理雖正,其事則危也。凡彖多言卦德,凡爻多論爻位。
王氏申子曰:《履》之卦義,履剛也。履剛之道,尚柔不尚剛也。五雖中正以履帝位,然以剛居剛,是一于尚剛者也。夬履,謂決于行也。一于任剛,決行而不顧,則于中正之道,豈能無咎乎?若貞固守此,危道也,故曰“貞厲”。
案:凡《彖傳》中所贊美,則其置辭無兇厲者,何獨此爻不然?蓋履道貴柔。九五以剛居剛,是決于履也。然以其有中正之德,故能常存危厲之心,則雖決于履,而動可無過舉矣。《書》云:心之憂危,若蹈虎尾,此其所以“履帝位”而“不疚”也與。凡《易》中貞厲、有厲,有以常存危懼之心為義者,如《噬嗑》之”貞厲無咎”,《夬》之“其危乃光”是也。然則此之“貞厲”,兌五之“有厲”,當從此例也。
上九,視履考祥,其旋元吉。
本義:視履之終,以考其樣,周旋無虧,則得“元吉”,占者禍福視其所履而未定也。
程傳:上處《履》之終,于其終視其所履行,以考其善惡禍福,若其旋則善且吉也。旋,謂周旋完備,無不至也。人之所履,考視其終,若終始周完無疚,善之至也,是以“元吉”。人之吉兇,系其所履,善惡之多寡,占兇之小大也。
集說:王氏弼曰:禍福之祥,生乎所履。處履之極,履道成矣,故可“視履”而“考樣”也。居極應說,高而不危,是其旋也,履道大成,故“元吉”。
梁氏寅曰:上,《履》之終也。人之所履,觀之于始,則誠偽未可見,惟觀之于終,然后見也。故視其所履以考其善,若周旋無虧,則其吉大矣。是爻也,豈非動容周旋中禮之至與?
總論:項氏安世曰:一陰一陽之卦,在下者為《復》、《姤》,在上《夬》、《剝》,其義主于消長也。在二五者,陽在二為《師》之將,在五為《比》之主,陰在二為《同人》之君子,在五為《大有》之君子,其義主于得位也。在三四者,陽在三,則以剛行柔為“勞謙”,在四則以剛制柔為“由豫”,陰在三,則以柔行剛為《履》,在四,則以柔制剛為《小畜》,其義主于用事也。大抵用事之爻,在下者為行己之事,在上者為制人之事。
又曰:《履》之六爻,皆以履柔為吉,故九二為“坦坦”,九四為“愬愬終吉”,上九為“其旋元吉”,皆履柔也。六三卦辭本善,終以履剛為兇。初九九五所履皆正,然初僅能“無咎”,五不免于“厲”,皆履剛也。是故初則懼其失初心之正,而教之以保其素。五則懼其恃勢位之正,而教之以謹其決。蓋剛者,喜動而好決,任剛而行者,后多可悔之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