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傳:《蹇·序卦》:“睽者乖也,乖必有難,故受之以蹇。蹇者,難也?!鳖ス灾畷r,必有蹇難,《蹇》所以次《睽》也。蹇,險陰之義,故為蹇難。為卦坎上艮下,坎,險也。艮,止也。險在前而止,不能進也。前有險陷,后有峻阻,故為《蹇》也。
蹇,利西南,不利東北,利見大人,貞吉。
本義:“蹇”,難也。足不能進,行之難也。為卦艮下坎上,見險而止,故為《蹇》?!拔髂稀逼揭?,“東北”險阻,又艮方也。方在《蹇》中,不宜走險。又卦自《小過》而來,陽進則往居五而得中,退則入于艮而不進,故其占曰“利西南”而“不利東北”。當《蹇》之時,必見“大人”,然后可以濟難。又必守正,然后得“吉”。而卦之九五,剛健中正,有大人之象。自二以上五爻,皆得正位,則又貞之義也,故其占又曰“利見大人,貞吉”。蓋見險者貴于能止,而又不可終于止;處險者利于進,而不可失其正也。
程傳:“西南”,坤方。坤,地也,體順而易。“東北”,艮方。艮,山也,體止而險。在《蹇》難之時,利于順處平易之地,不利止于危險也,處順易則難可紓,止于險則難益甚矣。蹇難之時,必有圣賢之人,則能濟天下之難,故“利見大人”也。濟難者,必以大正之道,而堅固其守,故“貞”則“吉”也。凡處難者,必在乎守貞正。設使難不解,不失正德,是以“吉”也。若遇難而不能固其守,入于邪濫,雖使苛免,亦惡德也,知義命者不為也。
集說:王氏弼曰:“西南”,地也,“東北”,山也。之平則難解,之山則道窮。
范氏仲淹曰:《蹇》與《屯》近,然《屯》則動乎險中,難可圖也。《蹇》則止乎險中,難未可犯也。
龔氏煥曰:《蹇》以見險而能止得名,故爻辭除二五相應以濟外,余皆不宜往而宜止。然事無終止之理,故“利西南”“利見大人”,以濟蹇難,而諸爻皆無“兇”“咎”也。
案:《易》“西南”“東北”之義,先儒皆以坤艮二卦釋之,故謂西南屬地而平?!兑住?,東北屬山而險阻。然以文意觀之,所謂“西南”者,西方、南方。所謂“東北”者,東方、北方。非指兩隅而言也。此義自坤卦發端,而《蹇》、《解》彖辭申焉。參之諸卦大義,則坤者宜后而不宜先者也?!跺俊氛咭藖矶灰送咭病!督狻坊蚩梢杂型?,而終以來復為安者也。然則“西南”當為退后之位,“東北”當為進前之方。坤在后之地,則可以“得朋”;在先之地,則利于“喪朋”?!跺俊樊斖硕雍?,不可進而居先,此兩卦之義也。難既解矣,或可以有進往,故無“不利東北”之文。然曰”利西南”者,終以退復自治為安也。蓋文王之卦,陽居“東北”,陰居“西南”,陽先陰后,陽進陰退,大分如此,似非險易之說也。
初六,往蹇來譽。
本義:“往”遇險,“來”得譽。
程傳:六居《蹇》之初,往進則益入于賽,“往蹇”也。當《蹇》之時,以陰柔無援而進,其蹇可知。來者對往之辭,上進則為往,不進則為來。止而不進,是有見幾知時之美,來則“有譽”也。
集說:王氏弼曰:處難之始,居止之初,獨見前識,睹險而止,以待其時,故“往”則遇“蹇”,“來”則得“譽”。
《朱子語類》:問:“往蹇來譽”。曰:來往二字,唯《程傳》言上進則為“往”,不進則為“來”,說得極好。今人或謂六四“往蹇來連”是來就三,九三“往蹇來反”是來就二,上六“往蹇來碩”是來就五,亦說得通。但初六“來譽”,則位居最下,無可來之地,其說不得通矣。故不若《程傳》好,只是不往為佳耳。
何氏楷曰:此卦中言“來”者,皆就本爻言,謂來而止于本位也。對往之辭,初六去險最遠,其止最先,獨見前識,正《傳》之所謂智也。
六二,王臣蹇蹇,匪躬之故。
本義:柔順中正,正應在上,而在險中,故蹇而又蹇,以求濟之,非以其身之故也,不言吉兇者,占者但當鞠躬盡力而已,至于成敗利鈍則非所論也。
程傳:二以中正之德居艮體,止于中正者也。與五相應,是中正之人,為中正之君所信任,故謂之“王臣”。雖上下同德,而五方在大蹇之中,致力于蹇難之時,其艱蹇至甚,故為蹇于蹇也。二雖中正,以陰柔之才,豈易勝其任?所以蹇于蹇也。志在濟君于蹇難之中,其“蹇蹇”者,非為身之故也。雖使不勝,志義可嘉,故稱其忠藎不為己也。然其才不足以濟蹇也,小可濟,則圣人當盛稱以為勸矣。
集說:王氏弼曰:處難之時,當位居中,以應乎五,執心不違,志匡王室者也。故曰“王臣蹇蹇,匪躬之故?!?/p>
韓氏愈曰:《易》《蠱》之上九“不事王侯,高尚其事?!薄跺俊分?,則曰“王臣蹇蹇,匪躬之故”。所居之時不一,而所蹈之德不同也。若《蠱》之上九,居無用之地,而致匪躬之節?!跺俊分?,在王臣之位,而高不事之心,則冒進之患生,曠官之刺興,志不可則,而尤不終無矣。
蘇氏軾曰:初六、九三,六四、上六四者,或遠或近,皆視其勢之可否,以為往來之節。獨六二有應于五,君臣之義深矣。是以不計遠近,不慮可否,無往無來,“蹇蹇”而已。君子不以為不智者,非身之故也。
楊氏萬里曰:諸爻圣人皆不許其往,唯六二、九五,無不許其往之辭者,二為王者之大臣,五履大君之正位,復不往以濟,而誰當任乎?
九三,往蹇來反。
本義:反就二陰,得其所安。
程傳:九三以剛居正,處下體之上。當《蹇》之時,在下者皆柔,必依于三,是為下所附者也。三與上為正應,上陰柔而無位,不足以為援,故上往則蹇也?!皝怼?,下來也。“反”,還歸也。三為下二陰所喜,故來為反其所也,稍安之地也。
集說:孔氏穎達曰:九三與坎為鄰,進則入險,故曰“往蹇”;來則得位,故曰“來反”。
吳氏曰慎曰:九三剛正,為艮之主,所謂見險而能止者,故來而能反,止于其所。
案:《傳》義以反為反就二陰,孔氏、吳氏則謂止于其所。以孔子《象傳》觀之,則《傳》義理長,蓋三為內卦之主故也。
六四,往蹇來連。
本義:連于九三,合力以濟。
程傳:往則益入于坎險之深,“往蹇”也。居蹇難之時,同處艱厄者,其志不謀而同也。又四居上位,而與在下者,同有得位之正,又與三相比相親者也。二與初同類,相與者也。是與下同志,眾所從附也,故曰“來連”。來則與在下之眾相連合也,能與眾合,得處蹇之道也。
集說:荀氏爽曰:蹇難之世,不安其所,故曰“往蹇”也。來還承五,則與至尊相連,故曰“來連”也。
案:荀氏以“來連”為承五,極為得之。《易》例,凡六四承九五,無不著其美于爻象者,況蹇有“利見大人”之文乎!若三則于五無承應之義,而為內卦之主,固不當與四并論也。
九五,大蹇朋來。
本義:“大蹇”者,非常之蹇也。九五居尊,而有剛健中正之德,必有朋來而助之者。古者有是德,則有是助矣。
程傳:五居君位,而在蹇難之中,是天下之“大蹇”也。當蹇而又在險中,亦為“大蹇”,大蹇之時而二在下以中正相應,是其朋助之來也。方天下之蹇,而得中正之臣相輔,其助豈小也?得“朋來”而無吉,何也?曰:未足以濟蹇也。以剛陽中正之君,而方在大蹇之中,非得剛陽中正之臣相輔之,不能濟天下之蹇也。二之中正,固有助矣。欲以陰柔之助,濟天下之難,非所能也。自古圣王濟天下之蹇,未有不由圣賢之臣為之助者,湯、武得伊、呂是也。中常之君,得剛明之臣,而能濟大難者,則有矣。劉憚之孔明,唐肅宗之郭子儀,德宗之李晟是也。雖賢明之君,茍無其臣,則不能濟于難也。故凡六居五,九居二者,則多由助而有功,《蒙》、《泰》之類是也。九居五,六居二,則其功多不足,《屯》、《否》之類是也。蓋臣賢于君,則輔君以君所不能;臣不及君,則贊助之而已,故不能成大功也。
集說:干氏寶曰:在險之中,而當無位,故曰“大蹇”。
《朱子語類》:問:《蹇》九五何故為“大蹇”?曰:五是為蹇主。凡人臣之蹇,只是一事,至大蹇須人主當之。
又問:“大蹇朋來”之義:曰:處九五尊位,而居蹇之中,所以為“大蹇”,所謂遺大投艱于朕身。人君當此,則須屈群策,用群力,乃可濟也。
胡氏炳文曰:諸爻皆以“往”為蹇,圣人又慮天下皆不往,蹇無由出矣。二五君臣復不住,誰當往乎?是以于二曰“蹇蹇”,于五曰“大蹇”。
案:二五獨無“往”“來”之義,蓋君臣相與濟蹇者,其責不得辭,而于義無所避。猶之《遯》卦諸爻皆“遯”,六二獨以應五,而固其不遯之志也。胡氏之說得之。凡《易》之應,莫重于二五,故二之稱“王臣”者,指五也;五之稱“朋來”者,指二也。如在下者占得五,則當念國事之艱難,而益致其匪躬之節。如在上者占得二,則當諒臣子之忠貞,而益廣其“朋來”之助。正如朱子說《乾》卦二五相為賓主之例也。推之《蒙》、《師》諸卦。無不皆然。
上六,往蹇來碩,吉,利見大人。
本義:己在卦極,往無所之,益以蹇耳。來就九五,與之濟蹇,則有碩大之功?!按笕恕?,指九五。曉占者宜如是也。
程傳:六以陰柔居《蹇》之極,冒極險而往,所以蹇也。不往而來,從五求三,得剛陽之助,是以“碩”也。蹇之道,阨塞窮蹙?!按T”,大也,寬裕之稱。來則寬大,其蹇紓矣。《蹇》之極有出蹇之道,上六以陰柔,故不得出。得剛陽之助,可以紓蹇而已。在《蹇》極之時,得紓則為“吉”矣。非剛陽中正,豈能出乎蹇也?“利見大人”,《蹇》極之時,見大德之人,則能有濟于蹇也。“大人”,謂五,以相比發此義,五剛陽中正而居君位,大人也。在五不言其濟蹇之功,而上六利見之,何也?曰,在五不言,以其居坎險之中,無剛陽之助,故無能濟蹇之義。在上六蹇極,而見大德之人則能濟于蹇,故為利也。各爻取義不同,如《屯》初九之志正,而于六二則目之為寇也。諸爻皆不言“吉”,上獨言“吉”者,諸爻皆得正,各有所善。然皆未能出于蹇,故末足為吉。唯上處蹇極而得寬裕,乃為“吉”也。
集說:《朱子語類》云:諸爻皆不言“吉”,蓋未離乎蹇中也。至上六“往蹇來碩吉”,卻是《蹇》極有可濟之理。
項氏安世曰:上六本無所往,特以不來為“往”耳。初六本無所來,特以不往為“來”耳。
案:《易》卦上與五雖相比,然無隨從之義者,位在其上,故于象如事外之人,不與二三四同也。唯有時取尚賢之義,則必六五遇上九乃可,《大有》、《大畜》、《頤》、《鼎》之類是也。然《隨》以九五遇上六,亦取下賢之義,則以卦義剛來下柔故耳。至于以上六遇九五,吉者絕少,而兇吝者多。蓋以漸染于陰,為剛中正之累,《大過》、《咸》、《夬》、《兌》之類是也。唯是卦有“利見大人”之文,而以九五為義者,則上六與五相近,可以反而相從,《訟》、《巽》之彖,以九五為“大人”矣。而上九以剛遇剛,則不相從也。升彖亦言“用見大人”矣,而卦無九五,故言用見以別之。獨《蹇》、《萃》之彖,以九五為“大人”,而遇之者上六也。以柔遇剛,則有相從之義,故《萃》則“赍咨”,求萃于五而“無咎”:《蹇》則來就于五而得“吉”?!跺俊分蟽炗凇遁汀氛?,聚極則散,難極則解也?!肚坟远宥猓侈o言“利見大人”者,唯此而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