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清]李光地《御纂周易折中?卷第十四》【周易十翼】系辭?上傳(下)

[清]李光地| 易經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御纂周易折中卷第十四:系辭上傳(下)

子曰:《易》其至矣乎!夫《易》,圣人所以崇德而廣業也。知崇禮卑崇效天,卑法地。

本義:“十翼”皆夫子所作,不應自著“子曰”字,疑皆后人所加也,窮理則知崇如天而德崇,循理則禮卑如地而業廣,此其取類,又以清濁言也。

集說:韓氏伯曰:極知之崇,象天高而統物,備禮之用。象地廣而載物也。

孔氏穎達曰:言《易》道至極,圣人用之以增崇其德,廣大其業。

《朱子語類》云:知識貴乎高明,踐履貴乎著實,知既高明,須放低著實作去。

又云:“知祟”者,德之所以祟;“禮卑”者,業之所以廣,蓋禮才有些不到處,便有所欠闕,業便不廣矣,唯極卑無所欠闕,所以廣。

又云:“禮卑”是卑順之意,卑便廣,地卑便廣,高則狹了,人若只揀取高底作便狹,兩腳踏地作方得。

吳氏澄曰:“崇德”者,立心之易,而所得日進日新也?!皬V業”者,行事之簡,而所就日充日富也。德之進而新,由所知之崇,高明如天業之充而富,由所履之卑,平實如地。

張氏振淵曰:“知”,即德之虛明炯于中者。“禮”,即業之矩矱成于外者。天運于萬物之上,而圣心之知,亦獨超于萬象之表,故曰“崇效天”。地包細微,不遺一物,而圣人之禮,亦不忽于纖悉細微之際,故曰“卑法地”。

天地設位,而《易》行乎其中矣。成性存存,道義之門。

本義:天地設位而變化行,猶知禮存性而道義出也。成性,本成之性也。存存,謂存而又存,不已之意也。

此第七章

集說:《朱子語類》云:識見高于上,所行實于下,中間便生生而不窮,故說《易》行乎其中,“成性存存,道義之門”。

俞氏琰曰:人之性,渾然天成,蓋無有不善者,更加以涵養功夫,存之又存,則無所往而非道,無所往而非義矣。

林氏希元曰:此承上文“知崇禮卑,崇效天,卑法地”而言,意謂“天地設位”則陰陽變化,“而《易》行乎其中矣”,圣人知禮至于效天法地,則本成之性,存存不已,而道義從此出,故曰“道義之門。”蓋道義之得于心者,日新月盛,則德于是乎祟矣道義之見于事者,日積月累,則業于是乎廣矣,此《易》所以為圣人之崇德廣業,而《易》書所以為至也。

盧氏曰:天地位而易行,是天地德業之盛知禮存而道義出,是圣人德業之盛。

吳氏曰慎曰:道義之出不窮,猶《易》之生生不已也,然未有不存存而能生生者。

案:“門”字不可專以出說,須知兼出入兩意,“知崇”于內,則萬里由此生,是道所從出之門也,“禮卑”于外,則萬行由此成,是義所從入之門也。若以四德配,則知屬冬,禮屬夏,道即仁也,屬春,義屬秋,仁主出而發用,然非一心虛明,萬理畢照,則無以為發用之源,義主入而收斂,然非百行萬善,具足完滿,亦無以為收斂之地矣,此造化動靜互根,顯諸仁藏諸用之妙,其在人則性之德也,合內外之道也。

總論:項氏安世曰:此章言圣人體《易》于身也,知窮萬理之原,則乾之始萬物也,禮循萬理之則,則坤之成萬物也,道者義之體,智之所知也,義者道之用,禮之所行也。

圣人有以見天下之賾,而擬諸其形容,象其物宜,是故謂之象。

本義:賾,雜亂也。象,卦之象,如說卦所列者。

集說:《朱子語類》云:賾,雜亂也,古無此字,只是“嘖”字,今從臣,亦是口之義,與《左傳》嘖有繁言之嘖同,是口里說話多雜亂底意思,所以下文說不可惡,先儒多以“賾”為至妙之意,若如此說,何從謂之不可惡,“賾”只是一個雜亂冗鬧底意思。

吳氏澄曰:不以“彖”對爻言,而以“象”對爻言者,文王未系彖辭之先,重卦之名謂之“象”,“象”先于“彖”,言“象”則“彖”在其中。

胡氏炳文曰:擬者象之未成,象者擬之已定,姑以乾坤二卦言之,未畫則擬陰陽之形容,于是為奇偶之畫,畫則象也,已畫又取象天地、首腹、牛馬以至于為金、為玉、為釜、為布之類,皆象也。

鄭氏維嶽曰:擬之在心,象之在畫。

張氏振淵曰:擬諸形容者,擬之陰陽也,在未畫卦之先。“象其物宜”,正畫卦之事“擬”是擬其所象,“象”是象其所擬,物而曰“宜”,不獨肖其形,兼欲盡其理。

圣人有以見天下之動,而觀其會通,以行其典禮,系辭焉以斷其吉兇是故謂之爻。

本義:會,謂理之所聚而不可遺處,通,謂理之可行而無所礙處,如庖丁解牛,會則其族,而通則其虛也。

集說:《朱子語類》云:“會”以物之所聚而言,“通”以事之所宜而言?!皶笔潜娎砭厶帲m覺得有許多難易窒礙,必于其中卻得個通底道理,乃可行爾,且如事理間,若不于會處理會,卻只見得一偏,便如何行得通,須是于會處都理會,其間卻自有個通處,這“禮”字又說得闊,凡事物之常理皆是。

又云:會而不通,便窒塞而不可行,通而不會,便不知許多曲直錯雜處。

吳氏澄曰:會通,謂大中至正之理,非一偏一曲有所拘礙者也,圣人見天下不一之動,而觀其極善之理以行其事,見理精審,則行事允當也,以處事之法為辭,系于各爻之下,使筮而遇此爻者,如此處事則吉,不如此處事則兇也。

胡氏炳文曰:不會則于理有遺闕,如之何可通,不通則于理有窒礙,如之何可行,通是時中,典常是庸。

蔡氏清曰:觀會通行典禮,且就天下之動上說,未著在《易》,將此理系之于《易》以斷其吉兇,是爻辭之所以為爻辭者,乃所以效天下之動也,故謂之爻。

趙氏光大曰:“通”即會中之通,據事理而言則曰“通”,據圣人立為常法而言則曰“典禮”。典,常也。禮者,理之可行者也。

何氏楷曰:會,如省會之“會”,自彼而來者,面面可至。通,如通都之“通”,自此而往者,方方可達。

錢氏澄之曰:事勢盤錯之會,人見為有礙者,圣人觀之,必有其通,非權宜之行,而典禮之行,蓋確乎不可《易》也。

言天下之至賾而不可惡也,言天下之至動而不可亂也。

本義:惡,猶厭也。

集說:《朱子語類》云:雜亂處人易得厭惡,然都是道理中合有底事,自合理會故“不可惡”。動亦是合有底,上面各自有道理故自“不可亂”。

吳氏澄曰:六十四卦之義,所以章顯天下至幽之義而名言宜稱,人所易知,則自不至厭惡其賾矣,三百八十四爻之辭,所以該載天下至多之事,而處決精當,人所易從則自不至棼亂其動矣。

潘氏士藻曰:有至一者存,所以“不可惡”,有至常者存,所以“不可亂”。

擬之而后言,議之而后動,擬議以成其變化。

本義:觀象玩辭,觀變玩占,而法行之,此下七爻,則其例也。

集說:王氏宗傳曰:“擬之而后言”,“擬”是象而言也,“擬”是而言,則言有物矣。“議之而后動”,“議”是爻而動也,“議”是而動,則動唯厥時矣。

《朱子語類》云:“擬議”只是裁度,自家言動,使合此理,變易以從道之意。

胡氏炳文曰:圣人之于象,擬之而后成,學《易》者如之何不擬之而后言,圣人之于爻,必觀會通以行典禮,學《易》者如之何不議之而后動,前言變化,《易》之變化也,此言成其變化,學《易》者之變化也。

嗚鶴在陰,其子和之,我有好爵,吾與爾靡之。子曰:君子居其室,出其言善,則千里之外應之,況其邇者乎?居其室,出其言不善,則千里之外違之,況其邇者平?言出乎身,加乎民,行發乎邇,見乎遠。言行君子之樞機。樞機之發,榮辱之主也。言行,君子之所以動天地也,可不慎乎?

本義:釋《中孚》,九二爻義。

集說:韓氏伯曰:鶴鳴于陰,氣同則和,出言戶庭,千里或應,出言猶然,況其大者乎,千里或應,“況其邇者乎?!惫史驊n悔吝者存乎纖介,定失得者慎于樞機,是以君子擬議以動,慎其微也。

蔡氏淵曰:居其室,即在陰之義。出其言,即鳴之義。千里之外應之,即和之之義。感應者心也,言者心之聲,行者心之跡,言行乃感應之樞機也。

保氏八曰:“言出乎身加乎民,行發乎邇見乎遠。”樞動而戶開,機動而矢發,小則招榮辱,大則動天地,皆此唱而彼和,感應之最捷也。

汪氏砥之曰:居室照在陰看《中孚》者,誠積于中,在陰居室,正當慎獨以修言行而進于誠也。

同人先號咷而后笑。子曰:君子之道,或出或處,或默或語。二人同心,其利斷金。同心之言,其臭如蘭。

本義:釋《同人》九五爻義。言君子之道,初若不同,而后實無間,斷金如蘭,言物莫能問,而其言有味也。

集說:韓氏伯曰:君子出處默語,不違其中,其跡雖異,道同則應。

耿氏南仲曰:“或出或處,或默或語”者,物或間之,而其跡異也,跡雖異而心同,故物不得而終間焉?!捌淅麛嘟稹保瑒t其間除矣,間除則合,故又曰“同心之言,其臭如蘭”,其相好之無斁也。

《朱子語類》云:同心之利,雖金石之堅,亦被他斷決將去,斷是斷作兩段。

俞氏琰曰:出處語默,即“先號咷后笑”之義?!岸送摹保瑪嘟鸪籼m,即相遇之義。

錢氏志立曰:斷金,言其心志之堅,物不得間也。如蘭,言其氣味之一,物不能雜也。

初六,藉用白茅無咎。子曰:茍錯諸地而可矣,藉之用茅,何咎之有?慎之至也,夫茅之為物薄而用可重也。慎斯術也以往,其無所失矣。

本義:釋《大過》初六爻義。

集說:程氏敬承曰:天下事成于慎而敗于忽,況當《大過》時,時事艱難,慎心不到,便有所失,故有取于慎之至,言寧過于畏慎也。

案:茅之為物薄而用可重,此句須對卦義看,卦取“棟”為義者,任重者也。茅之視棟,為物薄矣,然棟雖任重而猶有橈之患,故當大事者,每憂其傾墜也。若藉茅于地則雖重物而不憂于傾墜也。豈非物薄而用可重乎,自古圖大事必以小心為基,故《大過》之時義雖用剛,而以初爻之柔為基者此也。

勞謙,君子有終,吉。子曰:勞而不伐,有功而不德,厚之至也。語以其功,下人者也。德言盛,禮言恭。謙也者,致恭以存其位者也。

本義:釋《謙》九三爻義。:“德言盛,禮言恭?!毖缘掠涫ⅲY欲其恭也。

集說:楊氏萬里曰:人之謙與傲,系其德之厚與薄,德厚者無盈色,德薄者無卑辭,如鐘磬焉,愈厚者聲愈緩,薄者反是,故有勞有功而不伐不德,唯至厚者能之,其德愈盛,則其禮愈恭矣。

亢龍有悔。子曰:貴而無位,高而無民,賢人在下位而無輔,是以動而有悔也。

本義:釋《乾》上九爻義,當屬《文言》,此蓋重出。

集說:孔氏穎達曰:上既以謙德保位,此明無謙則有悔,故引《乾》之上九,“亢龍有悔。”證驕亢不謙也。

王氏宗傳曰:知圣人深予乎《謙》之九三,則知圣人深戒乎《乾》之上九,何也,亢者謙之反也,九三致恭存位,上九則“貴而無位”,九三“萬民服”,上九則“高而無民”,九三“能以功下人”,上九則“賢人在下位而無輔”,此九三所以謙而有終,上九所以亢而有悔也。

不出戶庭,無咎。子曰:亂之所生也,則言語以為階,君不密則失臣臣不密則失身,凡事不密則害成,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也。

本義:釋《節》初九爻義。

集說:蔡氏淵曰:不言則是非不形,人之招禍,唯言為甚,故言所當節也,密于言語,即“不出戶庭”之義。

吳氏澄曰:此爻辭所象慎動之節,而夫子以發言之辭釋之。程子曰:在人所節,唯言與行,節于言則行可知,言當在先也。

子曰:作《易》者其知盜乎!《易》曰:“負且乘,致寇至?!必撘舱咝∪酥乱玻怀艘舱?,君子之器也。小人而乘君子之器,盜思奪之矣。上慢下暴,盜思伐之矣。慢藏誨盜,冶容誨淫?!兑住吩唬骸柏撉页酥驴苤痢1I之招也。

本義:釋《解》六三爻。此第八章,言卦爻之用。

集說:孔氏穎達曰:此結上不密失身之事,事若不密,人則乘此機危而害之,猶若財之不密,盜則乘此機危而竊之。

胡氏瑗曰:小人居君子之位,不唯盜之所奪,抑亦為盜之侵伐矣。蓋在上之人,不能選賢任能,遂使小人乘時得勢而至于高位,非小人之然也。

陳氏琛曰:小人而乘君子之器,則處非其據,而“盜思奪之矣”,且小人在位,則慢上暴下,人所不堪,而“盜思伐之矣”。

趙氏光大曰:強取曰“奪”,執辭曰“伐”。

案:“慢”、“暴”如陳氏說亦通,然以“慢”字對下文慢藏觀之,則當為上褻慢其名器,而在下之小人,得肆其殘暴之義,方與伐字相應。蓋奪者,禍止其身也。伐者,禍及國家也。慢藏誨盜,以喻上慢下暴,“盜思伐之”,“冶容誨淫”,以喻小人而乘君子之器,“盜思奪之”。

總論:谷氏家杰曰:此章重擬議成變化句,前章以存存用《易》,尊德性也,此章以擬議用《易》,道問學也。

案:此上二章申“君子所居而安者”一節之義,得《易》理于心之謂德,成《易》理于事之謂業,圣人猶然,況學者乎,是故不可以至賾而惡也,不可以至動而亂也,擬之于至賾之中,得圣人所謂“擬諸形容”者,則沛然無疑而可以言矣,議之于至動之際,得圣人所謂觀其會通者,則確然不《易》而可以動矣,知禮成性,不待擬議而變化出焉者,圣人之事也,精義利用,擬議以成其變化者,學者之功也,《中孚》以下七爻舉例言之。

天一,地二;天三,地四;天五,地六;天七,地八;天九,地十。

本義:此簡本在第十章之首。程子曰:宜在此,今從之,此言天地之數,陽奇陰偶,即所謂河圖者也,其位一六居下,二七居上,三八居左,四九居右,五十居中。就此章而言之,則中五為衍母,次十為衍子,次一二三四為四象之位,次六七八九為四象之數,二老位于西北,二少位于東南,其數則各以其類交錯于外也。

集說:郭氏雍曰:天數五,地數五者,此也,《漢志》言天以一生水,地以二生火,天以三生木,地以四生金,天以五生土,故或謂天一至五為五行生數,地六至地十為五行成數,雖有此五行之說,而于易無所見,故五行之說,出于歷數之學,非《易》之道也。

《朱子語類》云:自“大衍之數五十”,至“再扐而后掛”,便接“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”,至“可與祐神矣”為一節,是論大衍之數,自“天一至地十”,卻連“天數五至而行鬼神也”為一節,是論河圖五十五之數,今其文間斷差錯,不相連接,舛誤甚明。

項氏安世曰:姚大老云,天一地二至天九地十,班固《律歷志》及衛元嵩《元包運蓍篇》,皆在天數五地數五之上。

吳氏澄曰:案:《漢書·律歷志》,引此章“天一地二至行鬼神也”,六十四字相連則是班固時此簡猶未錯也。

天數五,地數五。五位相得而各有合,天數二十有五,地數三十,凡天地之數,五十有五,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。

本義:此簡本在大衍之后,今按宜在此,天數五者,一三五七九皆奇也,地數五者二四六八十皆偶也。相得,謂一與二,三與四,五與六,七與八,九與十,各以奇偶為類而自相得。有合,謂一與六,二與七,三與八,四與九,五與十,皆兩相合。二十有五者,五奇之積也。三十者,五偶之積也。變化,謂一變生水,而六化成之,二化生火,而七變成之,三變生木,而八化成之,四化生金,而九變成之,五變生土,而十化成之。鬼神,謂凡奇偶生成之屈伸往來者。

集說:孔氏穎達曰:言此陽奇陰偶之數,成就其變化,而宣行鬼神之用。

程子曰:數只是氣,變化鬼神亦只是氣,天地之數五十有五,變化鬼神,皆不越于其間。

龔氏煥曰:“五位相得”之說,當從孔氏,蓋既謂之“五位相得”,則是指一六居北,二七居南,三八居東,四九居西,五十居中而言,且一二三四之相得不見其用,不若孔之的也。

案:龔氏之意,謂“相得”者,言四方相次,如一三七九,二四六八是也。“有合昔,言四方相交,如一六二七,三八四九是也,此說極合圖意。蓋“相得”者,是二氣之迭運,四時之順播,所以成變化者此也。“有合”者,是動靜之互根,陰陽之互藏,所以行鬼神者此也,然成變化行鬼神,不直言于相得有合之后,必重敘天地之數五十有五者,蓋非重敘細數,則無以見相得者之自少而多,自微而盛,有合者之多少相間,微盛相錯,而往來積漸之跡,屈伸交互之機,有所未明者矣。

大衍之數五十,其用四十有九,分而為二以象兩,掛一以象三,揲之以四,以象四時,歸奇于扐以象閏。五歲再閏,故再扐而后掛。

本義:“大衍之數五十”,蓋以河圖中宮,天五乘地十而得之。至用以筮,則又止用四十有九,蓋皆出于理勢之自然,而非人之知力所能損益也。兩,謂天地也。掛,懸其一于左手小指之間也。三,三才也。揲,間而數之也。奇,所揲四數之余也。扐,勒于左手中三指之兩間也。閏,積月之余日而成月者也。五歲之間,再積日而再成月,故五歲之中,凡有再閏,然后別起積分,如一掛之后,左右各一揲而一扐,故五者之中,凡有再扐,然后別起一掛也。

集說:韓氏伯曰:王弼曰:演天地之數者,五十也,其用四十有九,則其一不用也,不用而用以之通,非數而數以之成,斯易之太極也。

孔氏穎達曰:分而為二以象兩者,五十之內去其一,余有四十九,合同未分。今以四十九分而為二,以象兩儀也。掛一以象三者,就兩儀之間,于天數之中,分掛其一以象三才也。揲之以四以象四時者,分揲其蓍,皆以四四為數,以象四時。歸奇于扐以象閏者,謂四揲之余,歸此殘奇于扐而成數,以象天道歸殘聚余分而成閏也。五歲再閏者,凡前閏后閏,相去大略三十二月,在五歲之中,故五歲再閏。

張氏浚曰:“歸奇于扐以象閏”,何也?大衍用四十有九,老陽余數十有三,老陰余數二十有五,合之為三十有八,少陽余數二十有一,少陰余數十有七,合之亦為三十有八,乘以六爻之位,則二百二十有八也,凡術于筭者,率以二百二十八為求閏之法,蓋自然之紀如此。

朱子《蓍卦考誤》曰;五十之內去其一,但用四十九策,合同未分,是象太一也。以四十九策分置左右兩手,左手象天,右手象地,是象兩儀也。掛,猶懸也,于右手之中,取其一策,懸于左手小指之間,所以象人而配天地,是象三才。揲,數之也。謂先置右手之策于一處,而以右手四四而數左手之策,又置左手之策,而以左手四四而數右手之策也,皆以四數是象四時。奇,零也。扐,勒也。謂既四數兩手之策,則其四四之后,必有零數,或一或二或三或四,左手者歸之于第四第三指之間,右手者歸之于第三第二指之間而扐之也。象閏者,積余分而成閏月也,凡前后閏相去大略三十二月,在五歲之中,此掛一揲四歸奇之法,亦一變之間,凡一掛兩揲兩扐為五歲之象,其間凡兩扐以象閏,是五歲之中,凡有再閏,然后置前掛扐之策,復以見存之策,分二掛一而為第二變也。

又答郭雍曰:過揲之數,雖先得之,然其數眾而繁,歸奇之數,雖后得之,然其數寡而約,紀數之法,以約御繁,不以眾制寡,故先儒舊說,專以多少決陰陽之老少,而過揲之數,亦冥會焉,初非有異說也。然七八九六所以為陰陽之老少者,其說又本于圖書。定于四象,其歸奇之數,亦因揲而得之耳。大抵河圖洛書者,七八九六之祖也。四象之形體次第者,其父也。歸奇之奇偶方園者,其子也。過揲而以四乘之者,其孫也。今自歸奇以上,皆棄不錄,而獨以過揲四乘之數為說,恐或未究象數之本原也。

吳氏澄曰:衍毋之一,數之所起,故大衍五十之數,虛其一而不用,所用者四十有九,其數七七,蓋以一一為體,七七為用也。

胡氏炳文曰:歷法再閏之后,又從積分而起,則筮法再扐之后,又必從掛一而起也。

附錄:虞氏翻曰:奇此掛一策,扐所揲之余,不一則二,不三則四也。取奇以歸扐,以閏月定四時成歲,故“歸奇于扐以象閏也”。

張子曰:奇,所掛之一也。扐,左右手四揲之余也。再扐后掛者,每成一爻而后掛也。謂第二第三揲不掛也。閏嘗不及三歲而再至,故曰五歲再閏,此歸奇必俟于再扐者象閏之中間再歲也。

郭氏忠孝曰:奇者,所掛之一也。扐者,左右兩揲之余也。得左右兩揲之余寘于前以奇歸之也。歸奇,象閏也。五歲再閏,非以再扐象再閏也,蓋閏之后有再歲,故歸奇之后亦有再扐也。再扐而后復掛,掛而復歸,則五歲再閏之義矣。自唐初以來,以奇為扐,故揲法多誤,至橫渠先生而后奇扐復分。

又曰:扐者數之余也,如《禮》言祭用數之仂是也,或謂指間為扐者非,《系辭》言“歸奇于扐”,則奇與扐為二事也。又言“再扐而后掛”,則扐與奇亦二事也,由是知《正義》誤以奇為扐,又誤以左右手揲為再扐,如曰最末之余,歸之合于扐掛之一處其說自相抵捂,莫知所從,唯當從橫渠先生之說為正。

又曰:《系辭》以兩扐一掛為三變而成一爻,是有三歲一閏之象,《正義》以每一揲左右兩手之余即為再扐,是一變之中,再扐一掛皆具,則一歲一閏之象也。凡揲蓍第一變必掛一者,謂不掛一則無變,所余皆得五也,唯掛一則所余非五則九,故能變,第二第三揲雖不掛,亦有四八之變,蓋不必掛也,故圣人必再扐后掛者以此。

案:郭雍本其先人郭忠孝之說,以為蓍說,引張子之言為據,朱子與之往復辨論今附錄于后以備參考,大約孔《疏》、《本義》,則以左右揲余為奇,而即以再扐象再閏,張子郭氏則以先掛一者為奇,而歸之于扐以象閏,其說謂唯初變掛一而后二變不掛,故初歲有閏,又須更越二歲,如初變有掛,又須更越二變以應再扐后掛之文也,如郭氏說則再閏再扐兩再字,各異義而不相應,故須以朱子之論為確。然以歸奇為歸掛一之奇,則自虞翻已為此說,且玩經文語氣,“歸奇于扐”,“奇”與“扐”自是兩物而并歸一處爾,此義則郭氏之說可從,蓋疏義之意,是以掛象閏也。張郭之意,是以扐象閏也,今折其中,則掛扐皆當并以象閏,以天道淪之,氣盈朔虛,必并為一法,以筮儀論之,掛與扐必并在一處,以經文考之,曰“歸奇于扐”,又曰“再扐后掛”,則“象閏”者,當并掛與扐明矣。

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,坤之策百四十有四,凡三百有六十,當期之日。

本義:凡此策數,生于四象,蓋河圖四面。太陽居一而連九,少陰居二而連八,少陽居三而連七,太陰居四而連六,揲蓍之法,則通計三變之余,去其初掛之一,凡四為奇,凡八為偶,奇圓圍三,偶方圍四,三用其全,四用其半,積而數之,則為六七八九,而第三變揲數策數,亦皆符會,蓋余三奇則九,而其揲亦九,策亦四九三十六,是為居一之太陽。余二奇一偶則八,而其揲亦八,策亦四八三十二,是為居二之少陰。二偶一奇則七,而其揲亦七,策亦四七二十八,是為居三之少陽。三偶則六,而其揲亦六,策亦四六二十四,是為居四之老陰,是其變化往來進退離合之妙,皆出自然,非人之所能為也,少陰退而未極乎虛,少陽進而末極乎盈,故此獨以老陽老陰計乾坤六爻之策數余可推而知也。期,周一歲也。凡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,此特舉成數而概言之耳。

集說:孔氏穎達曰:乾之少陽。一爻有二十八策,六爻則有一百六十八策,此經據老陽之策也。若坤之少陰,一爻有三十二,六爻則有一百九十二,此經據坤之老陰,故百四十有四也。

《朱子語類》云:大凡易數皆六十,三十六對二十四,三十二對二十八,皆六十也,十甲十二辰,亦湊到六十也,鐘律五聲十二律,亦積為六十也,以此知天地之數,皆至六十為節。

又答程大昌曰:《大傳》專以六爻乘二老而言,故曰: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,坤之策百四十有四。凡三百有六十,其實六爻之為陰陽者,老少錯余,其積而為乾者,未必皆老陽,其積而為坤者,未必皆老陰,其為六子諸卦者,或陽或陰,亦互有老少焉。

胡氏炳文曰:前則掛扐象月之閏,此則過揲之數象歲之周,蓋揲之以四,已合四時之象,故總過揲之數,又合四時成歲之象也。

案:《大傳》不言乾之掛扐若干,坤之掛扐若干,而但言乾之策坤之策,則以策數定七八九六者似是。

二篇之策,萬有一千五百二十,當萬物之數也。

本義:二篇,謂上下經。凡陽爻百九十二,得六千九百一十二策,陰爻百九十二,得四千六百八策,合之得此數。

是故四營而成易,十有八變而成卦。

本義:四營,謂分二掛一揲四歸奇也,易,變易也,謂一變也,三變成爻,十八變則成六爻也。

集說:陸氏績曰:分而為二以象兩,一營也。掛一以象三,二營也,揲之以四以象四時,三營也。歸奇于扐以象閏,四營也。

孔氏穎達曰:營,謂經營,謂四度經營蓍策,乃成易之一變也,每一爻有三變,初一揲不五則九,是一變也;第二揲不四則八,是二變也;第三揲亦不四則八,是三變也。若三者俱多為老陰,謂初得九,第二第三俱得八也。若三者俱少為老陽,謂初得五,第二第三俱得四也。若兩少一多為少陰,謂初與二三之間,或有四有五而有八,或有二四而有一九也,其兩多一少為少陽,謂三揲之間,或有一九一八而有一四,或為二八而有一五也。三變既畢,乃定一爻,六爻則十有八變乃始成卦也。

《朱子語類》云:這處未下得卦字,亦未下得爻字,只下得易字。

八卦而小成。

本義:謂九變而成三畫,得內卦也。

集說:孔氏穎達曰:八卦而小成者,象天地雷風日月山澤,于大象略盡,是易道“小成”。

引而伸之,觸類而長之,天下之能事畢矣。

本義:謂已成六爻,而視其爻之變與不變,以為動靜,則一卦可變而為六十四卦,以定吉兇,凡四千九十六卦也。

案:六十四卦變為四千九十六卦之法,即如八卦變為六十四卦之法,畫上加畫,至于四千九十六卦,則六畫者積十二畫矣。如引寸以為尺,引尺以為丈,故曰“引而伸之”。圣人設六十四卦,又系以辭,則事類大略已盡,今又就其變之所適而加一卦焉,彼此相觸,或相因以相生,或相反以相成,其變無窮,則義類亦無窮,故曰“觸類而長之”。如此則足以該事變而周民用,故曰“天下之能事畢。

顯道神德行,是故可與酬酢,可與祐神矣。

本義:道因辭顯,行以數神。酬酢,謂應對。祐神,謂助神化之功。

集說:韓氏伯曰:可以應對萬物之求,助成神化之功也。酬酢,猶應對。

張子曰:示人吉兇,其道顯,陰陽不測,其德神,顯故可與酬酢,神故可與祐神。

又曰:顯道者,危使平,易使傾,懼以終始,其要無咎之道也。神德行者,寂然不動,冥會于萬化之感,而莫知為之者也。受命如響,故可與酬酢。曲盡鬼謀,故可與祐神,顯道神德行,此言蓍龜之德也。

項氏安世曰:天道雖幽,可闡之以示乎人,人事雖顯,可推之以合乎天,明可以酬酢事物之宜,幽可以贊出鬼神之命。

子曰:知變化之道者,其知神之所為乎。

本義:變化之道,即上文數法是也,皆非人之所能為,故夫子嘆之,而門人加“子曰”以別上文也。

此第九章,言天地大衍之數,揲蓍求卦之法,然亦略矣,意其詳具于大卜筮人之官,而今不可考耳,其可推者,《啟蒙》備言之。

集說:韓氏伯曰:變化之道,不為而自然,故知變化之道者,則知神之所為。

張子曰:唯神為能變化,以其一天下之動也,人能知變化之道,其必知神之所為也。

蘇氏軾曰:神之所為不可知,現變化而知之矣,變化之間,神無不在。

董氏銖曰:陽化為陰,陰變為陽者,變化也。所以變化者,道也。道者本然之妙,變化者所乘之機,故陰變陽化,而道無不在,兩在故不測,故曰“知變化之道者,其知神之所為乎”。

龔氏煥曰:此所謂“知變化之道者,其知神之所為”,即承上文所謂“成變化而行鬼神”為言也,蓋河圖之數體也,故曰“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。”大衍之數用也,故曰“知變化之遭,其知神之所為”,成變化所以行鬼神,故知變化之道,則知神之所為。變化者神之所為,而神不離于變化,知道者必能知之。

陸氏振奇曰:神妙變化而為言,故知鬼神之行,即在成變化處。

谷氏家杰曰:神之所為,是因圖數之神,以贊衍法之神,見其亦如天地之成變化而行鬼神也,指蓍法之變化為神,非總承數法而并贊其神也。

案:此節是承蓍卦而贊之,龔氏谷氏之論為得,蓋蓍卦之法,乃所以寫變化之機而陰陽合一不測之妙,行乎其間也,下文象變辭占,即是變化之道,至精至變以極于至神,即是神之所為。

《易》有圣人之道四焉,以言者尚其辭,以動者尚其變,以制器者尚其象,以卜筮者尚其占。

本義:四者皆變化之道,神之所為者也。

集說:虞氏翻曰:以言者尚其辭,圣人之情見于辭,系辭焉,以盡言也,動則玩其占,故尚其占者也。

孔氏穎達曰:策是筮之所用,并言卜者,卜雖龜之見兆,亦有陰陽五行變動之狀。

程子曰:言所以述理,以言者尚其辭,謂以言求理者,則存意于辭也;以動者尚其變,動則變也;順變而動,乃合道也;制器作事,當體乎象,卜筮吉兇,當考乎占。

《朱子語類》:問:以“卜筮者尚其占”,卜用龜亦使易占否?曰:不用,則是文勢如此。

胡氏炳文曰:辭以明變象之理,占以斷變象之應,故四者之目,以辭與占始終焉。

蔡氏清曰:尚辭與尚占有別。后章云:“系辭焉所以告也”,定之以吉兇所以斷也,于此可見尚辭尚占之別矣。

又曰:言動制器卜筮,不必俱以筮易言,“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”,亦可用易也;“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”,亦可用易也。

何氏楷曰:此章與第二章“觀象”、“玩辭”、“觀變”、“玩占”相應。

是以君子將有為也,將有行也,問焉而以言,其受命也如響,無有遠近幽深,遂知來物。非天下之至精,其孰能與于此?

本義:此尚辭尚占之事,言人以蓍問《易》,求其卦爻之辭,而以之發言處事,則易受人之命而有以告之,如響之應聲,以決未來來之吉兇也。以言,與“以言者尚其辭之以言義同。命,則將筮而告蓍之語,《冠禮》筮日宰自右贊命是也。

集說:《朱子語類》云:問焉而以言,以上下文推之,以言卻是命筮之詞,古人亦大段重這命筮之詞。

吳氏澄曰:有為,謂作內事。有行,謂作外事。

蔡氏清曰:行之于身是有為,措之事業是有行。

案:此節是釋“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”之意,又起下章所謂“蓍之德”也。蓍以知來,故曰“遂知來物”。至精者,虛明鑒照,如水鏡之無纖翳也。

參伍以變,錯綜其數。通其變,遂成天地之文,極其數,遂定天下之象。非天下之至變,其孰能與于此。

本義:此尚象之事。變則象之未定者也,參者三數之也,伍者五數之也,既參以變,又伍以變一先一后,更相考覈,以審其多寡之實也。錯者,交而互之一左一右之謂也。綜者,總而挈之,一低一昂之謂也,此亦皆謂揲蓍求卦之事,蓋通三揲兩手之策,以成陰陽老少之畫,究七八九六之數,以定卦爻動靜之象也。參伍錯綜皆古語,而參伍尤難曉,按《荀子》云:窺敵制變,欲伍以參。韓非曰:省同異之言,以知朋黨之分,偶參伍之驗,以責陳言之實。又曰:參之以比物,伍之以合參?!妒酚洝吩唬罕貐⒍橹S衷唬簠⑽椴皇?。《漢書》曰:參伍其賈,以類相準,此足以相發明矣。

集說:虞氏翻曰:觀變陰陽始立卦,故“成天地之文”,“物相雜故曰文也”。數六畫之數,六爻之動,三極之道,故定天下吉兇之象也。

《朱子語類》云:紀數之法以三數之,則遇五而齊,以五數之,則遇三而會,所謂“參伍以變”者,前后多寡,更相反復,以不齊而要其齊。

又云:參伍所以通之,其治之也簡而疏,錯綜所以極之,其治之也繁而密。

案:此節是釋“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”之意,又起下章所謂“卦之德六爻之義”也,卦爻以藏往,故曰“遂成天地之文”、“遂定天下之象”。成文,謂八卦也,雷風水火山澤之象具,而天地之文成矣。定象,謂六爻也,內外上下貴賤之位立,而天下之象定矣,參伍錯綜,亦是互文,總以見卦爻陰陽互相參錯爾,至變者,變動周流,如云物之無定質也。

易無思也,無為也。寂然不動,感而遂通天下之故。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與于此?

本義:此四者之體所以立,而用所以行者也,易指蓍卦,無思無為,言其無心也,寂然者,感之體,感通者,寂之用,人心之妙,其動靜亦如此。

集說:孔氏穎達曰:既“無思無為”,故“寂然不動”,有感必應,萬事皆通,是“感而遂通天下之故”也,言易理神功不測。

邵子曰:“無思無為”者,神妙致一之地也,所謂一以貫之,“圣人以此洗心退藏于密

程子曰:老子曰“無為”,又曰“無為而無不為”。圣人作《易》未嘗言無為,唯曰無思也,無為也,此戒夫作為也。然下即曰“寂然不動,感而遂通天下之故”,是動靜之理,未嘗為一偏之說矣。

胡氏居仁曰:天下之理。雖萬殊而實一本,皆具于心,故感而遂通,若原不曾具得此理,如何通得。

林氏希元曰:“感而遂通天下之故”,即是上文“遂成天地之文”,“遂定天下之象”“受命如響,遂知來物”之意,蓋即上文而再謄說以歸于至神也。

張氏振淵曰:十數“遂”字,已含有“神”字意,非精變之外別有神。

案:此節是總蓍卦爻之德而贊之。“遂通天下之故”,即上文“遂知來物”,“遂成天地之文”。而此謂之至神者,以其皆感通于寂然不動之中,其知來物非出于思,其成文定象非出于為也,神不在精變之外,其即精變之自然而然者與。

夫《易》,圣人之所以極深而研幾也。

本義:研,猶審也。幾,微也。所以極深者,至精也,所以研幾者,至變也。

集說:韓氏伯曰:極未形之理則曰“深”,適動微之會則曰“幾”。

孔氏穎達曰:言《易》道弘大,故圣人用之,所以窮極幽深而研覆幾微也,“無有遠近幽深”,是“極深”也?!皡⑽橐宰?,錯綜其數”,是“研幾”也。

俞氏琰曰:深,蘊奧而難見也。幾,細微而未著也。極深,謂以易之至精,窮天下之至精。研幾,謂以易之至變,察天下之至變。

唯深也,故能通天下之志;唯幾也,故能成天下之務;唯神也,故不疾而速,不行而至。

本義:所以通志而成務者,神之所為也。

集說:虞氏翻曰:深謂“幽贊神明”?!盁o有遠近幽深,遂知來物”,“故通天下之志”謂蓍也。務,事也。謂《易》研幾,故成天下之務,謂卦也?!凹湃徊粍樱卸焱ā惫省安恍卸痢闭咭?。

孔氏穎達曰:“唯深也,故能通天下之志”者,圣人用易道以極深,故圣人德深也,能通天下之志意,即是“受命如響,遂知來物”?!拔◣滓玻誓艹商煜轮畡铡闭?,圣人用易道以研幾,故能知事之幾微,通其變遂成天地之文是也。

張子曰:一故神,譬之人身四體皆一物,故能觸之而無不覺,不待心使至此而后覺也,此所謂“感而遂通”,“不行而至”,“不疾而速”也。

張氏浚曰:“精之能燭,來物遂知,天下之志,于此而可通,變之所該,萬象以定,天下之務,于此而可成。

《朱子語類》云:通天下之志,猶言開物,開通其閉塞也,故其下對“成務”。

又《易精變神說》曰:變化之道,莫非神之所為也,故知變化之道,則知神之所為矣。《易》有圣人之道四焉,所謂變化之道也。觀變玩占,可以見其精之至矣;玩辭觀象,可以見其變之至矣,然非有寂然感通之神,則亦何以為精為變而成變化之道哉,此變化之所以為神之所為也。

案:《本義》以至精為尚辭尚占之事,至變為尚象尚變之事,而《易說》以至精為變占,至變為象辭,蓋本第二章居則觀象玩辭,動則觀變玩占而來,此與下章“蓍之德”“卦之德”既相應,而第二章“觀”、“玩”之義,亦因以明,當從此說。

子曰:易有圣人之道四焉者,此之謂也。

本義:此第十章,承上章之意,言《易》之用有此四者。

集說:蔡氏清曰:上章“四營而成易”,至“顯道神德行”,則辭變象占四者俱有,但末及枚舉而明言之耳,故此章詳之。

子曰:夫《易》何為者也?夫《易》開物成務,冒天下之道,如斯而已者也。是故圣人以通天下之志,以定天下之業,以斷天下之疑。

本義:開物成務,謂使人卜筮,以知吉兇而成事業。冒天下之道,謂卦爻既設,而天下之道皆在其中。

集說:《朱子語類》云:古時民淳俗樸,風氣未開,于天下事全未知識,故圣人立龜與之卜,作《易》與之筮,使人趨吉避害以成天下之事,故曰“開物成務”,物是人物,務是事務,冒是罩得天下許多道理在里。

又云:讀《系辭》者,須要就卦中一一見得許多道理,然后可讀系辭也。蓋《易》之為書,大抵皆是因卜筮以教,逐爻開示吉兇,將天下許多道理,包藏在其中,故“冒天下之道”。

龔氏煥曰:通志以“開物”言,定業以“成務”言,斷疑以“冒天下之道”言,唯其能“冒天下之道”,所以能“斷天下之疑”,茍其道有不備,又何足以斷天下之疑也哉。

案:此“通志”,即是上章“通志”,定業斷疑,則是上章“成務”,言通志成務,則斷疑在其中矣,又多此一句者,以起下文蓍卦爻三事。

是故蓍之德圓而神,卦之德方以知,六爻之義易以貢,圣人以此洗心退藏于密,吉兇與民同患。神以知來,知以藏往,其孰能與于此哉。古之聰明睿知,神武而不殺者夫。

本義:圓神,謂變化無方。方知,謂事有定理。易以貢,謂變易以告人。圣人體具三者之德,而無一塵之累,無事則其心寂然,人莫能窺,有事則神知之用,隨感而應,所謂無卜筮而知吉兇也,神武不殺,得其理而不假其物之謂。

集說:虞氏翻曰:吉兇與民同患,謂作《易》者其有憂患也。

韓氏伯曰:“圓”者運而不窮,“方”者止而有分,唯變所適,無數不周,故曰“圓”。卦列爻分,各有其體,故曰“方”。

又曰:表吉兇之象,以同民所憂患之事,故曰“吉兇與民同患”也。

孔氏穎達曰:易道深遠,故古之聰明睿知神武之君,用此易道,不用刑殺而威服之也。

崔氏憬曰:蓍之數,七七四十九,象陽園,其為用變通不定,因之以知來物,是“蓍之德圓而神”也。卦之數八八六十四,象陰方,其為用也爻位有分,因之以藏往知事,是“卦之德方以知”也。

張子曰:圓神故能通天下之志,方知故能定天下之業,易貢故能斷天下之疑。

程子曰:安有識得《易》后,不知“退藏于密”,密是用之源,圣人之妙處。

龔氏原曰:圓者其體動而不窮,神者其用虛而善應,卦者象也,象則示之以定體,爻者變也,變則其義不可為典要,以此“洗心”者,所以“無思”也,以此“退藏于密者”,所以“無為”也,以此“吉兇與民同患”者,“感而遂通天下之故”也。

王氏宗傳曰:圣人以此蓍卦六爻,洗去夫心之累,則是心也,廓然而大公,用能退藏于密,而不窮之用,默存于我焉,此即《易》之所謂寂然不動也,無妙用之源,默存于圣人之心,則發而為用也,酬酢萬物而不窮,樂以天下,憂以天下,故曰“吉兇與民同患”,此即“感而遂通天下之故”也。

《朱子語類》云;此言圣人所以作《易》之本也,蓍動卦靜,而爻之變易無窮,未畫之前,此理已具于圣人之心矣,然物主未感,則寂然個動,而無[目關]兆之可名,及其出而應物,則憂以天下,而圓神方知者,各見于功用之實?!奥斆黝V裎涠粴⒄摺?,言其體用之妙也,“洗心”、“退藏”言體,知來藏往言用,然亦只言體用具矣,而未及使出來處,到下文是“興神物以前民用”,方發揮許多道理以盡,見于用也。

項氏安世曰:蓍用七,其德圓,卦用八,其德方,爻用九六,其義易貢。

胡氏居仁曰:“退藏于密”,只是其心湛然無事,而眾理具在也。

何氏楷曰:德統而義析,故爻以義言。

又曰:吉兇之幾,兆端已發,將至而未至者曰來,吉兇之理,見在于此,一定而可知者曰往。

是以明于天之道,而察于民之故,是興神物以前民用。圣人以此齋戒以神明其德夫。

本義:神物,謂蓍龜。湛然純一之謂齊,肅然警惕之謂戒,明天道,故知神物之可興,察民故,故知其用之不可不有以開其先,是以作為卜筮以教人,而于此焉齋戒以考其占,使其心神明不測,如鬼神之能知來也。

集說:韓氏伯曰:洗心曰齋,防患曰戒。

《朱子語類》云:此言作《易》之事也,圣人以此齋戒以神明其德夫,言用《易》之事也,齋戒敬也,圣人無一時一事而不敬,此特因卜筮而尤見其精誠之至,如孔子所慎齋戰疾之意也。

又云“圣人既具此理,又將此理就蓍龜上發明出來,使民亦得前知而用之也。德,即圣人之德,圣人自有此理,又用蓍龜之理以神明之。

邱氏富國曰:心即神明之舍,人能洗之而無一點之累,則此心靜與神明一,于揲蓍求卦之時,能以齋戒存之,則此心動與神明通,心在則神在矣。

案:“以此洗心”者,圣人體易之事也,在學者則居而觀象玩辭,亦必如圣人之洗心,然后可以得其理,以此齋戒者,圣人用《易》之事也,在學者則動而觀變玩占,亦必如圣人之齋戒,然后可以見其幾,言圣人,以為君子之楷則也。

是故闔戶謂之坤,辟戶謂之乾,一闔一辟謂之變,往來不窮謂之通。見乃謂之象,形乃謂之器,制而用之謂之法。利用出入,民戒用之謂之神。

本義:闔辟,動靜之機也。先言坤者,由靜而動也。乾坤變通者,化育之功也。見象形器者,生物之序也。法者,圣人修道之所為。而神者,百姓自然之日用也。

集說:荀氏爽曰:見乃謂之象,謂日月星辰,光見在天而成象也,“形乃謂之器”萬物生長,在地成形,可以為器用者也。觀象于天,觀形于地,制而用之,可以為法。

虞氏翻曰:闔,閉翕也,坤象夜,故以閉戶也。辟,開也,乾象晝,故以開戶也。陽變闔陰,陰變辟陽,剛柔相推而生變化也。

陸氏績曰:圣人制器以周民用,用之不遺,故曰“利用出入”也,民皆用之而不知所由來,故“謂之神”也。

朱氏震曰:知闔辟變通者,“明于天之道”,知“利用出入民咸用之”者,“察于民之故。

《朱子語類》云:闔辟乾坤,理與事皆如此,書亦如此,這個只說理底意思多。

問:闔戶謂之坤一段,只是這一個物,以其闔謂之坤,以其辟謂之乾,以其闔辟謂之變,以其不窮謂之通,以其發見而未成形謂之象,以其成形則謂之器,圣人修明以立教則謂之法,百姓日用則謂之神。曰:是如此,又曰:利用出入者,便是人生日用,都離他不得。

案:此節是說天道民故如此,“易有太極”一節,是說圣人作《易》以模寫之。

是故易有太極,是生兩儀,兩儀生四象,四象生八卦。

本義:一每生二,自然之理也。易者,陰陽之變。太極者,其理也,兩儀者,始為一畫以分陰陽。四象者,次為二畫以分太少。八卦者,次為三畫而三才之象始備,此數言者實圣人作易自然之次第,有不假絲毫智力而成者,畫卦揲蓍,其序皆然,詳見序例《啟蒙》。

集說:邵子曰:太極何物也?曰:無為之本也,太極生兩儀。兩儀天地之謂乎;曰:兩儀大地之祖也,太極分而為二,先得一為一,復得一為二,一二謂兩儀。曰:兩儀生四象,四象何物也?曰:四象謂陰陽剛柔,有陰陽然后可以生天,有剛柔然后可以生地,立功之本,于斯為極,曰:“四象生八卦”,八卦何謂也?曰:謂乾坤離坎兌艮震巽也,迭相盛衰終始于其間矣,因而重之,則六十四卦由是而生也,而易之道備矣。

《朱子語類》云:太極十全是具一個善,若三百八十四爻中,有善有惡,皆陰陽變化后方有。

又云,若說其生則俱生,太極依舊在陰陽里,但言其次序,須有這實理,方始有陰陽也,自一見在事物而觀之,則陰陽函太極,推其本,則太極生陰陽。

又云:“易有太極”,便是下面兩儀四象八卦,自三百八十四爻總為六十四,自六十四總為八卦,自八卦總為四象,自四象總為兩儀,自兩儀總為太極,以物論之,易之太極,如木之有根,浮圖之有頂,但木之根,浮圖之頂,是有形之極,太極卻不是一物,無方所頓放,是無形之極,故周子曰:無極而太極,是它說得有功處,然太極之所以為太極,卻不離乎兩儀四象八卦,如一陰一陽之謂道,指一陰一陽為道則不可,然道不離乎陰陽也。

陳氏淳曰:太極只是渾淪極至之理,非可以形氣言?!秱鳌吩唬骸耙子刑珮O”。“易只是陰陽變化,其所以為陰陽變化之理,則“太極”也。又曰:三極之道,三極云者,只是三才極至之理,其謂之三極者,以見三才之中,各具一太極,而太極之妙,無不流行于三才之中也,外此百家諸子,都說屬氣形去,如《漢志》謂太極函三為一,乃是指天地人,氣形已具而渾淪未判,老子說“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”,正指此也。莊子謂“道在太極之先”,所謂太極,亦是指此渾淪未判者。而道又別懸空在太極之先,則道與太極分為二矣,不知道即是太極,道是以理之通行者而言,太極是以理之極至者而言,唯理之極至,所以古今人物通行,唯古今人物通行,所以為理之極至,更無二理也。

胡氏居仁曰:太極,理也。道理最大,無以復加,故曰“太極”,凡事到理上,便是極了,再改移不得,“太”是尊大之義,“極”是至當無以加也。

鄭氏維嶽曰:《系辭傳》中,乾坤多指奇偶二畫言,三畫六畫,皆此二畫之所生,而坤又乾之所生,乾者一而已,一者太極也。

徐氏在漢曰:同一乾坤也,以其一神則謂之太極,以其兩化則謂之兩儀,奇參偶中,乾體而有坎象,偶參奇中,坤體而有離象,故謂之四象,乾體而有坎象,則震艮之形成矣,坤體而有離象,則巽兌之形成矣,故謂之八卦。

八卦定吉兇,吉兇生大業。

本義:有吉有兇。是生大業。

集說:俞氏琰曰:八卦具而定吉兇,則足“以斷天下之疑”矣,吉兇定而生大業,則有“以成天下之務”矣。

案:圣人作《易》,準天之道,故陰陽互變而定為八卦之象形,效民之故,故制為典禮而推之生民之利用。

是故法象莫大乎天地,變通莫大乎四時,縣象著明,莫大乎日月,崇高莫大乎富貴,備物致用,立成器以為天下利,莫大乎圣人,探賾索隱鉤深致遠,以定天下之吉兇,成天下之亹亹者,莫大乎蓍龜。

本義:富貴,謂有天下履帝位,“立”下疑有闕文。亹亹,猶勉勉也,疑則怠,決故勉。

集說:侯氏行果曰:亹,勉也。夫幽隱深遠之情,吉兇未兆之事物,皆勉勉然愿知之,然不能也,及蓍成卦,龜成兆也,雖神道之幽密,未來之吉兇,坐可觀也,是蓍龜成天下之勉勉也。

《朱子語類》:問:“以定天下之吉兇,成天下之亹亹”。曰:人到疑而不能決處,便放倒了,不肯向前動有疑阻,既知其吉兇,自然勉勉住不得,則其所以亹亹者,卜筮成之也。

俞氏琰曰:頤,謂雜亂。探者抽而出之也。隱謂隱僻。索者,尋而得之也。深,謂不可測。鉤者,曲而取之也。遠謂難至。致者,推而極之也。

趙氏玉泉曰:八卦定吉兇而生大業,蓍龜定吉兇而成亹亹,可見卦畫者蓍龜之體,蓍龜者卦畫之用。

吳氏曰慎曰:上文“易有太極”四句,言作《易》之序,定吉兇生大業,言《易》之用,此節贊蓍龜之大用而先之以五者,又與闔戶八句相應。

案:此節是合上文造化易書而通贊之,天地即乾坤,四時即變通,日月即見象,不言形器者,下文有“立成器”之文,蓋在天者,示人以象而已,在地者,則民生器用之資,故上文“制而用之”,亦偏承形器而言也,此“備物致用立成器”之圣人,非富貴則不能,故中間又著此一句,明前文“制而用之”者,是治世之圣人也,至畫卦生蓍,乃是作《易》之圣人,總而敘之,則見作《易》之功,與造物者同符,與治世者相配也。

是故天生神物,圣人則之,天地變化,圣人效之,天垂象,見吉兇圣人象之,河出圖,洛出書,圣人則之。

本義:此四者,圣人作《易》之所由也,河圖洛書,詳見《啟蒙》。

集說:孔氏穎達曰:河出圖,洛出書,如鄭康成之義,則《春秋緯》云,河以通乾出天苞,洛以流坤吐地符,河龍圖發,洛龜書感,《河圖》有九篇,《洛書》有六篇,孔安國以為河圖則八卦是也,洛書則九疇是也,輔嗣之義,未知何從。

劉氏子翚曰:河圖昧乎太極,則八卦分而無統,洛書昧乎皇極,則九疇滯而不通。

朱氏震曰:天生神物,謂蓍龜也。天地變化,四時也。天垂象,見吉兇,日月也。河圖洛書,象數也。則者彼有物而此則之也。

郭氏雍曰:河出圖而后畫八卦,洛出書而定九疇,故河圖非卦也;包犧畫而為卦,洛書非字也,大禹書而為字,亦猶箕子因九疇而陳《洪范》,文王因八卦而演《周易》,其始則肇于河圖洛書,畫于八卦九疇,成于《周易》、《洪范》,其序如此。

胡氏炳文曰:四者言圣人作《易》之由,而《易》之所以作,由于卜筮,故以天生神物始焉。

易有四象,所以示也。系辭焉,所以告也。定之以吉兇,所以斷也。

本義:四象,謂陰陽老少。示,謂示人以所值之卦爻。

此第十一章,專言卜筮。

集說:游氏讓溪曰:四象,謂陰陽老少。示,謂示人以變化之道,即上文“以通天下之志”者也?!跋缔o焉以盡其言”,故曰“告”’即上文以“定天下之業”者也。定之以吉兇,則趨避之機決矣,故曰“斷”,即上文“以斷天下之疑”者也,此結上數節之意。

案:此上三章,申“君子居則觀其象”一節之義,首之以河圖,次之以蓍策,遡《易》之所因起,是象變之本,辭占之源也。中間遂備列四者,為圣人之道,其又以辭為之先者,明學易從辭入也。辭生于變,變出于象,象歸于占,故其序如此。辭變象占四者,以其包含來物,故謂之至精。以其錯綜萬象,故謂之至變。以其無思無為而感通萬故,故謂之至神。其所以為圣為之道者,以其皆出于圣人之心也,蓍德圓神,至精也,即圣心之所以知來。卦德方知,爻義易貢,至變也,即圣心之所以藏往。蓍卦之寂然感通,至神也,即圣心之所以“退藏于密,吉兇與民同患”也。以此洗心,則為圣人之德,以此立教,斯為圣人之道,故其易之所以作也,明于天道,則變化象形之類是也。察于民故,則制法利用之類是也。因而寫之于《易》,其兩儀四象八卦之交錯,則變化象形具矣。吉兇定,事業起,則制法利用寓矣,于是託之蓍龜以前民用,蓋與天地四時日月,及崇高有位備物成器之圣人,其道上下同流,而未之有異也,言易之道,于此盡矣,故復總言以結之?!疤焐裎铩?,結大衍之數也,天地變化垂象,結闔辟變通見象形器之類也?!昂映鰣D,洛出書”,結河圖數也,《易》以蓍策而興,以仰觀俯察而作,而其發獨智者,則莫大于龍馬之祥,故其序又如此,四象兼象變,系辭辭也,定吉兇占也,復說四者以起《大有》上爻之意,而終“自天祐之吉無不利”之指也。

《易》曰:“自天祐之,吉無不利?!弊釉唬旱v者,助也,天之所助者順也,人之所助者信也。履信思乎順,又以尚賢也,是以“自天祐之,吉無不利”也。

本義:釋《大有》上九爻義,然在此無所屬,或恐是錯簡,宜在第八章之末。

集說:侯氏行果曰:此引《大有》上九辭以證之也,《大有》上九履信思順,“自天祐之”,言人能依四象所示,系辭所告,則天及人皆共祐之,吉無不利者也。

朱氏震曰:“天之所助者順也,人之所助者信也”,六五履信而思乎順,又自下以尚賢,是以“自天祐之吉無不利”,言此明獲天人之理,然后“吉無不利”,圣人明于天之道,而察于民之故,合天人者也。

柴氏中行曰:圣人興《易》以示天下,欲“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,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”,舍逆取順,避兇趨吉而已,六十四卦中如《大有》上九辭之順道而獲吉者多矣,夫子于此再三舉之者,以“自天祐之吉無不利”之辭,深見人順道而行,自與吉會之意。

何氏楷曰:取《大有》上九爻辭以結上文,居則觀象而玩辭,動則觀變而玩占。則孜孜尚賢之意也,是以“自天祐之吉無不利”也,與第二章“自天祐之”語遙應,非錯簡也。

案:何氏說是,然即是申釋第二章結語之意,非遙應也。

子曰:書不盡言,言不盡意,然則圣人之意其不可見乎。子曰:圣人立象以盡意,設卦以盡情偽,系辭焉以盡其言,變而通之以盡利,鼓之舞之以盡神。

本義:言之所傳者淺,象之所示者深,觀奇偶二畫,包含變化,無有窮盡,則可見矣,變通鼓舞以事而言,兩“子曰”字宜衍其一,蓋“子曰”字皆后人所加,故有此誤,如近世《通書》,乃周子所自作,亦為后人每章加以“周子曰”字,其設問答處,正如此也。

集說:崔氏憬曰:言伏羲仰觀俯察,而立八卦之象以盡其意,設卦,謂因而重之為六十四卦,情偽盡在其中矣,作卦爻之辭以系伏羲立卦之象,象既盡意,故辭亦盡言也。

蘇氏軾曰:辭約而義廣,故能盡其言。

《朱子語類》云:立象盡意,是觀奇偶兩畫,包含變化,無有窮盡,設卦以盡情偽謂有一奇一偶,設之于卦,自是盡得天下情偽,系辭焉便斷其吉兇,“變而通之以盡利”此言占得此卦,陰陽老少交變,因其變便有通之之理,“鼓之舞之以盡神”,既占則無所疑,自然行得順便,如言“顯道神德行”,“成天下之亹亹”,皆是“鼓之”“舞之”意。

又云:歐公說《系辭》不是孔子作,所謂“書不盡言言不盡意”者非,蓋他不曾看立象以盡意一句,唯其言不盡意,故立象以盡之,學者于言上會得者淺,于象上會得者深。

問“鼓之舞之以盡神”,又言“鼓天下之動者存乎辭”,“鼓”、“舞”恐只是振揚發明底意思否?曰:然,蓋提撕警覺,使人各為其所當為也。

吳氏澄曰:立象,謂羲皇之卦畫,所以示者也。盡意,謂雖無言,而與民同患之意,悉具于其中。設卦,謂文王設立重卦之名。盡情偽,謂六十四名,足以盡天下事物之情。

辭,謂文王周公之彖爻,所以告者也。羲皇之卦畫,足以盡意矣,文王又因卦之象,設卦之名以盡情偽,然卦雖有名,而未有辭也,又系彖辭爻辭,則足以盡其言矣,設卦一句,在立象之后,系辭之前,蓋竟盡意之緒,啟盡言之端也。

梁氏寅曰:意非言可盡,則立象以盡意矣,言非書可盡,而又謂系辭盡其言何也?曰:言止于是而已矣,而意之無窮,圣人故貴于象也,故特首之曰“立象以盡意。

錢氏志立曰:圣人之意,不能以言盡,而盡于立象,此圣人以象為言也,因而系辭,凡圣人所欲言者,又未嘗不盡于此。

案:立象,朱子謂指奇偶二畫,崔氏吳氏則謂是八卦之象,似為得之。崔氏說又較明也,變通鼓舞,《語類》俱著占筮說,然須知象辭之中,便已具變通鼓舞之妙,特因占而用爾,故下文“化而裁之存乎變,推而行之存乎通”,皆是指象辭中之理,有變有通非專為七八九六之變也,鼓舞,即是下文鼓天下之動意。

案:象足以盡意,故因象系辭,足以盡言,但添一“焉”字而意自明,圣筆之妙也。

乾坤其易之緼邪,乾坤成列,而易立乎其中矣,乾坤毀,則無以見易。易不可見,則乾坤或幾乎息矣。

本義:組,所包蓄者,猶衣之著也,《易》之所有,陰陽而已。凡陽皆乾,凡陰皆坤,畫卦定位,則二者成列,而《易》之體立矣,乾坤毀,謂卦畫不立,乾坤息,謂變化不行。

集說:胡氏瑗曰:此言大易之道,本始于天地,天地設立,陰陽之端,萬物之理,萬事之情,以至寒暑往來,日月運行,皆由乾坤之所生,故乾坤成而易道變化建立乎其中矣。若乾坤毀棄,則無以見易之用,易既毀,則無以見乾坤之用,如是,“乾坤或幾乎息矣”。

張子曰:乾坤,天地也,易,造化也。

蘇氏軾曰:乾坤之于《易》,猶日之于歲也,除日而求歲,豈可得哉,故乾坤毀則易不可見矣,易不可見則乾為獨陽,坤為獨陰,生生之功息矣。

葉氏良佩曰:乾位乎上,坤位乎下,乾坤成列,而易已立乎其中矣,四德之循環萬物之出入,易與天地相為無窮,必乾坤毀則無以見耳,若“易不可見,則乾坤或幾乎息矣”。

案:此節及“形而上者”一節,皆是就造化人事說,以見圣人立象設卦之所從來,未是說卦畫蓍變,夫象以下,方是說圣人立象設卦系辭之事。

是故形而上者謂之道,形而下者謂之器,化而裁之謂之變,推而行之謂之通,舉而錯之天下之民謂之事業。

本義:卦爻陰陽皆“形而下者”,其理則道也,因其自然之化而裁制之,變之義也,“變”、“通”二字,上章以天言,此章以人言。

集說:孔氏穎達曰:陰陽之化,自然相裁,圣人亦法此而裁節也。

程子曰:“形而上者”為道,“形而下者”為器,須著如此說,器亦道,道亦器也。

又曰:《系辭》曰“形而上者謂之道,形而下者謂之器”,又曰“立天之道曰陰與陽,立地之道曰柔與剛,立人之道曰仁與義”。又曰“一陰一陽之謂道”。陰陽亦形而下者也,而曰道者,唯此語截得上下最分明,元來只此是道,要在人默而識之也。

張氏浚曰:道形而上,神則妙之,器形而下,體則著之,道之與器,本不相離,散而在天地萬物之間者,其理莫不皆然。

王氏宗傳曰:道也者,無方無體,所以妙是器也;器也者,有方有體,所以顯是道也。道外無器,器外無道,其本一也,故“形而上者”與“形而下者”,皆謂之形。“化而裁之”,則是器。有所指別,而名體各異,故謂之變。“推而行之”,則是變,無所凝滯,而運用不窮,故謂之通。“舉”是變通之用“而措之天下之民”,使之各盡其所以相生相養之道,故“謂之事業”。

《朱子語類》云:“形而上者謂之道,形而下者謂之器”。道是道理,事事物物皆有個道理,器是形跡,事事物物亦皆有個形跡,有道須有器,有器須有道,物必有則。

問:形而上下如何以形言?曰:此言最的當,設若以有形無形言之,便是物與理相間斷了,所以謂截得分明者,只是上下之間,分別得一個界止分明,器亦道,道亦器,有分別而不相離也。

問:只是這一個道理,但即形器之本體而離乎形器則謂之道,就形器而言則謂之器,圣人因其自然,“化而裁之則謂之變,推而行之則謂之通,舉而措之則謂之事業?!辈靡玻幸?,措也,都只是裁行措這個道。曰:是。

方氏應祥曰:此節正好體認立象盡意處,乾坤象也,而曰“《易》之緼”,曰“《易》立乎其中”,則意盡矣,正以象之所在即道也,“是故”字,承上乾坤來,形而上形而下,所以俱言形者,見得本此一物,若舍此一字,專言上者下者,便分兩截矣。

是故夫象,圣人有以見天下之賾,而擬諸其形容,象其物宜,是故謂之象。圣人有以見天下之動,而觀其會通,以行其典禮,系辭焉以斷其吉兇,是故謂之爻。

本義:重出以起下文。

集說:陸氏績曰:此明說立象盡意設卦盡情偽之意也。

孔氏穎達曰:下文“極天下之賾存乎卦,鼓天下之動存乎辭”,為此故更引其文也。

極天下之賾者存乎卦,鼓天下之動者存乎辭。

本義:卦即象也,辭即爻也。

集說:《朱子語類》云:“極天下之賾者存乎卦”,謂卦體之中,備陰陽變易之形容“鼓天下之動者存乎辭”,是說出這天下之動,如“鼓之”“舞之”相似。

俞氏琰曰:賾以象著,卦有象,則窮天下之至雜至亂,無有遺者,故曰極,動以辭決,使天下樂于趨事赴功者,手舞足蹈而不能自己,故曰鼓。

案:極天下之賾,結“立象以盡意設卦以盡情偽”兩句,鼓天下之動,結“系辭焉以盡其言”一句。

化而裁之存乎變,推而行之存乎通,神而明之存乎其人,默而成之不言而信,存乎德行。

本義:卦爻所以變通者在人,人之所以能神而明之者在德。

此第十二章。

集說:程子曰:《易》因爻象論變化,因變化論神,因神論人,四人論德行、大體通論《易》道,而終于“默而成之,不言而信,存乎德行。

程氏敬承曰:上系末章歸重德行,下系末章亦首揭出德行,此之德行,即所謂乾坤易簡者乎。

張氏振淵曰:謂之變,謂之通,變通,因化裁推行而有也,“存乎變”,“存乎通”化裁推行,因變通而施也。

案:“化而裁之推而行之”,結“變而通之以盡利”一句,“神而明之”以下,結“鼓之舞之以盡神”一句,上文化裁推行,是泛說天地間道理,故曰“謂之變”“謂之通”。此化裁推行,是說《易》書中所具,故曰“存乎變”“存乎通”,言就《易》道之變處,見得圣人化裁之妙,就《易》道之通處,見得圣人推行之善也,“神而明”之“神”字即根鼓舞盡神來,辭之鼓舞乎人者,固足以盡神,然必以人心之神,契合乎《易》之神,然后鼓舞而不自知,此所謂神而明之也,默而成之不言而信,是其所以能神明處。

總論:胡氏炳文曰:上系凡十二章,末乃曰“書不盡言言不盡意”,蓋欲學者自得于書言之外也,自立象盡意至鼓天下之動者存乎辭,反復《易》之書言可謂盡矣,末乃曰“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”,然則《易》果書言之所能盡哉,得于心為德,履于身為行,《易》之存乎人者,蓋有存乎心身,而不徒存乎書言者矣。

案:此章蓋總上十一章之意而通論之,“言不盡意”,故“立象以盡意”,謂伏羲也?!皶槐M言”,故因象而“系辭焉以盡其言”,謂文周也。象之足以盡意者,言之指陳有限,而象之該括無窮也。因象系辭之足以盡言者,象為虛[亻放]之象,而該括無窮,則辭亦為假託之辭,而包涵無盡也。變通盡利者,象所自具之理,而所以定吉兇。鼓舞盡神者,辭所發揮之妙,而所以成亹亹也,其言乾坤者,推象之所自來也。有天地故有變化,滯于形以觀之,亦器焉而已;超乎形以觀之,則道之宗也。因天地之變化而裁之,則人事所由變也;因其可通之理而推行之,則人事所由通也。自古圣人所以定天下之業者,此而已矣,是以作《易》之圣,觀乾坤之器而立象,推其變通之用而設辭,使天下后世,欲裁化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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