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經】第61卦-中孚?風澤中孚(兌下巽上)-[清]李光地《御纂周易折中?卷第八》

[清]李光地| 易經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61卦-中孚?風澤中孚(兌下巽上)

程傳:《中孚·序卦》:“節而信之,故受之以《中孚》?!惫澱?,為之制節使不得過越也,信而后能行,上能信守之,下則信從之,節而信之也,《中孚》所以次《節》也。為卦澤上有風,風行澤上,而感于水中,為中孚之象。感,謂感而動也。內外皆實而中虛,為中孚之象。又二五皆陽中實,亦為孚義。在二體則中實,在全體則中虛,中虛信之本,中實信之質。

中孚,豚魚吉,利涉大川,利貞。

本義:“孚”,信也。為卦二陰在內,四陽在外,而二五之陽,皆得其中。以一卦言之為中虛,以二體言之為中實,皆孚信之象也。又下說以應上,上巽以順下,亦為孚義?!半圄~”,無知之物。又木在澤上,外實內虛,皆舟楫之象。至信可感豚魚,涉險難,而不可以失其貞。故占者能致豚魚之應則吉,而“利涉大川”,又必利于貞也。

程傳:豚躁,魚冥,物之難感者也。孚信能感于豚魚,則無不至矣,所以“吉”也。忠信可以蹈水火,況涉川乎。守信之道,在乎堅正,故利于貞也。

集說:孔氏穎達曰:信發于中,謂之“中孚”?!棒~”者蟲之幽隱,“豚”者獸之微賤,內有誠信,則雖微隱之物信皆及矣。既有誠信,光被萬物,以斯涉難,何往不通,故曰“利涉大川”。信而不正,兇邪之道,故“利”在“貞”也。

蘇氏軾曰:“中孚”,信也,而謂之“中孚”者,如羽蟲之孚,有諸中而后能化也。內無陽不生,故必剛得中,然后為“中孚”也。

《朱子語類》:問:《中孚》“孚”字與“信”字恐亦有別,曰:伊川云,存于中為孚,見于事為信,說得極好。因舉字說孚字從爪從子,如鳥抱子之象。今之乳字一邊從孚,蓋中所抱者,實有物也,中間實有物,所以人自信之。問中虛信之本,中實信之質,如何?曰:只看虛實字,便見本質之異,中虛是無事時虛而無物,故曰中虛。自中虛中發出來皆是實理,所以曰中實。

又云,一念之間,中無私主,便謂之虛,事皆不妄,便謂之實,不是兩件事。

胡氏炳文曰:“豚魚”至愚無知,惟信足以感之。大川至險不測,惟信足以濟之。然信而或失其正,則如盜賊相群,男女相私,士夫死黨,小人出肺肝相示,而遂背之,其為孚也,人為之偽,非天理之正,故又戒以“利貞”。

蔡氏清曰:“豚魚吉”,承中孚云也。中孚便有以孚于物矣,不然,乃為豚魚之言,而不為中孚者之占矣,“豚魚”是承中孚,故《彖傳》曰“豚魚吉,信及豚魚也”。

吳氏曰慎曰:“中孚豚魚吉”,卦辭連卦名為義,猶“同人于野”,“履虎尾”“艮其背”之例,言人中心能孚信于豚魚,則無所不感矣,故吉也。

御纂周易折中卷第八:中孚初九

初九,虞吉,有它不燕。

本義:當《中孚》之初,上應六四,能度其可信而信之,則吉。復有他焉,則失其所以度之之正,而不得其所安矣,戒占者之辭也。

程傳:九當《中孚》之初,故戒在審其所信。“虞”,度也,度其可信而后從也。雖有至信,若不得其所,則有悔咎。故虞度而后信則吉也。既得所信,則當誠一,若“有它”,則不得其燕安矣?!把唷保苍R?。“有它”,志不定也。人志不定,則惑而不安,初與四為正應,四《巽》體而居正,無不善也。爻以謀始之義大,故不取相應之義,若用應則非虞也。

集說:荀氏爽曰:“虞”,安也。初應于四,宜自安虞,無意于四則吉,故曰“虞吉”也,有意于四則不安,故曰“有它不燕”也。

項氏安世曰:《中孚》六爻,皆不取外應。孚在其中,無待于外也。初九安處于下,不假他求,何吉如之。茍變其志,動而求孚于四,則失其安也。

案:荀氏項氏說,于《易》例卦義皆合。蓋《易》例初九應六四,義無所取,如《屯》之“磐桓”,《賁》之“賁趾”。皆不取應四為義?!额U》之“朵頤”,則反以應四為累。惟《損》、《益》之初,則適當益上報上之卦,時義不同也。此卦之義,主于中有實德,不愿乎外,故六爻無應者吉,有應者兇。初之“虞吉”者,謂其有以自守自安也。禮有虞祭,亦安之義也?!把唷?,亦安也。虞則燕,不虞則不燕矣?!坝兴谎唷?,正與《大過》九四“有它,吝”同。九四下應初六為“有它”,初九上應六四,亦為“有它”也。

御纂周易折中卷第八:中孚九二

九二,嗚鶴在陰,其子和之。我有好爵,吾與爾靡之。

本義:九二《中孚》之實,而九五亦以中孚之實應之,故有鶴鳴子和我爵爾靡之象。鶴在陰,謂九居二?!昂镁簟保^得中。“靡”,與縻同,言懿德人之所好。故“好爵”雖我之所獨有,而彼爾系戀之也。

程傳:二剛實于中,孚之至者也,孚至則能感通,鶴鳴于幽隱之處,不聞也。而其子相應和中心之愿相通也。“好爵”我有,而彼亦系慕,說“好爵”之意同也。有孚于中,物無不應,誠同故也。至誠無遠近幽深之間,故《系辭》云,“善則千里之外應之,不善則千里違之”。占誠通也,至誠感通之理,知道若為能識之。

集說:孔氏穎達曰:九二體剛,處于卦內,又在三四重陰之下,而履不失中,是不徇于外,自任其真者也。處于幽昧而行不失信,則聲聞于外,為同類之所應焉。如鶴之鳴于幽遠,則為其子所和也?!懊摇?,散也。不私權利,惟德是與。若“我有好爵”,愿與爾賢者分散而共之。故曰“我有好爵”,“吾與爾靡之”。

王氏安石曰:君子之言行,至誠而善,則雖在幽遠,為己類者,亦以至誠從而應之,中孚之至也。

蘇氏軾曰:《中孚》必正而一,靜而久,而初九六四,六三上九,有應而相求,皆非所謂正而一,靜而久者也。惟九二端愨無求,而物自應焉。

張氏浚曰:二處二陰下為在陰,“其子和之”謂初。

鄭氏汝諧曰:二獨無應,若未信于人,而爻之最吉莫二若也。自耀者其實喪,自悔者其德章。無心于感物,而物無不感者,至誠之道也。二以剛履柔,其居得中,且伏于二陰之下,蓋靜晦而無求者,無求而物自應,故鶴鳴在陰,而“其子和之”者,感以天也。

案:《易》例凡言“子”言“童”者,皆初之象,故張氏以“其子和之”為初者近是?!昂镁簟保^旨酒也?!懊摇?,謂醉也。九二有剛中之實德,無應于上,而初與之同德,故有鶴鳴子和好爵爾靡之象。言父子,明不逾出戶庭也。言爾我,明不逾同類也?!对姟吩疲胡Q鳴于九皋,聲聞于天,則居爽塏之地,而聲及遠矣。處于陰而子和,則不求遠聞可知。又曰:我有旨酒,嘉賓式燕以傭,則同樂者眾矣。吾與爾靡,則惟二人同心而已。君子之實德實行,不務于遠而修于邇。故《系辭傳》兩言“況其邇者乎”!然后推廣而極言之。

御纂周易折中卷第八:中孚六三

六三,得敵,或鼓,或罷,或泣,或歌。

本義:“敵”,謂上九信之窮者,六三陰柔不中正,以居說極,而與之為應,故不能自主,而其象如此。

程傳:“敵”,對敵也,謂所交孚者,正應上九是也。三四皆以虛中為成孚之主,然所處則異。四得位居正,故亡匹以從上,三不中失正,故“得敵”以累志,以柔說之質,既有所系,惟聽信是從,或鼓張,或罷廢,或悲泣,或歌樂,動息憂樂皆系乎所信也。惟系所信,故未知吉兇,然非明達君子之所為也。

集說:劉氏牧曰:人惟信不足,故言行之間,變動不常如此。

李氏簡曰:六三之得敵,以其有私系之心也。

案:諸爻獨三上有應,有應者,動于外也,非中孚也。人心動于外,則憂樂皆系于物,鼓罷泣歌,喻其不能坦然自安,蓋初力虞燕之反也。

御纂周易折中卷第八:中孚六四

六四,月幾望,馬匹亡,無咎。

本義:六四居陰得正,位近于君,為“月幾望”之象?!榜R匹”,謂初與己為匹。四乃絕之而上以信于五,故為“馬匹亡”之象,占者如是則“無咎”也。

程傳:四為成孚之主,居近君之位,處得其正,而上信之至,當孚之任者也,如月之幾望盛之至也。己望則敵矣,臣而敵君,禍敗必至,故以幾望為至盛?!榜R匹亡”,四與初為正應,匹也,古者駕車用四馬,不能備純色,則兩服兩驂各一色,又小大必相稱,故兩馬為匹,謂對也。馬者,行物也。初上應四,而四亦進從五,皆上行,故以馬為象。孚道在一,四既從五,若復下系于初,則不一而害于孚,為有咎矣。故“馬匹亡”則“無咎”也。上從五而不系于切,是亡其匹也,系初則不進,不能成孚之功也。

集說:郭氏雍曰:“匹”,亦敵之類也。得敵匹亡,其道相反也?!跺鑲鳌费匀嵩趦?,而爻則其道相反,蓋卦爻取義有不得而同者也。

案:《易》中六四應初九:

初九,而義有取焉者,皆上不遇九五者也。如六四遇九五,則以從上為義,而應非所論,《易》例皆然。而此爻尤明,蓋孚不容于有二,況居大臣之位者乎?!霸聨淄闭撸幨荜柟?,承五之象也?!榜R匹亡”者,無有私群,遠初之象也。自《坤》卦牝馬以得主為義,而其下曰:“東北喪朋”。東北者,近君之位也,《中孚》之四當之矣。

御纂周易折中卷第八:中孚九五

九五,有孚孿如,無咎。

本義:九五剛健中正,《中孚》之實而居尊位,為孚之主者也。下應九二,與之同德,故其象占如此。

程傳:五居君位,人君之道,當以至誠感通天下,使天下之心信之,固結如拘攣然,則為“無咎”也。人君之孚,不能使天下固結如是,則億兆之心,安能保其不離乎。

集說:王氏弼曰:處中誠以相交之時,居尊位以為群物之主,信何可舍,故“有孚攣如”,乃得“無咎”。

胡氏瑗曰:居尊而有中正之德,是有至誠至信之心,發之于內而交于一下,以攣天下之心,上下內外,皆以誠信相通,是得為君之道,何咎之有。

郭氏雍曰:孚之道無不通,亦無不感,可以通天下之志,至于固結攣如,是以“無咎”。九五君位,足以感通天下,又無私應之累,故直曰“有孚攣如”而已。

胡氏炳文曰:六爻不言“孚”,惟九五言之,九五孚之主也。

案:此爻是《彖》所謂“孚乃化邦者也”,人君之孚,與在下者不同,居下位者,中有實德,不遷于外而已,人君則以孚天下為實德。故必誠信固結于天下,然后為“無咎”也。此爻義與《小畜》之九五同,其為臣者,“月幾望”之義亦同,但彼主于君臣相畜,而此主于君臣相孚爾,要之“富以其鄰”者,即“孚乃化邦”之說,而“君子征兇”者,亦即“馬匹亡”之意也。

御纂周易折中卷第八:中孚上九

上九,翰音登于天,貞兇。

本義:居信之極,而不知變,雖得其貞,亦兇道也,故其象占如比。雞曰翰音,乃巽之象。居《巽》之極,為“登于天”,雞非登天之物而欲登天,信非所信,而不知變,亦猶是也。

程傳:“翰音”者,音飛而實不從,處信之終,信終則衰,忠篤內喪,華美外揚,故云翰音登天,正亦滅矣。陽性上進,風體飛飏。九居《中孚》之時,處于最上,孚于上進而不知止者也,其極至于羽翰之音,登聞于天,貞固于此而不知變,兇可知矣。夫子曰好信不好學,其蔽也賊,固守而不通之謂也。

集說:王氏弼曰:“翰”,高飛也。飛音者,音飛而實不從之謂也。居卦之上,處信之終,信終則衰,忠篤內喪,華美外揚,故曰“翰音登于天”也。

胡氏瑗曰:“翰”者,鳥羽之高飛也,上九在一卦之上,居窮極之地,是無純誠之心,篤實之道,徒務其虛聲外飾,以矯偽為尚,如鳥之飛登于天,徒聞其虛聲而已。

蘇氏軾曰:“翰音”,飛且鳴者也。處外而居上,非中孚之道,飛而求顯,鳴而求信者也,故曰“翰音登于天”,九二在陰而子和,上九飛鳴而登天,其道蓋相反也。

朱氏震曰:巽為雞,剛其翰也,柔其毛也?!昂病?,羽翮也。雞振其羽翮而后出于聲,“翰音”也。

鄭氏汝諧曰:“翰音”登天者,聲聞過情,君子恥之。

章氏潢曰:二居兌澤,故曰“在陰”。上為巽風,故曰“于天”。孚于中也,則鳴鶴自有子和。孚于外也,則翰音徒登于天。然則中孚可以人偽為之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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