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經】第49卦-革卦?澤火革卦(離下兌上)-[清]李光地《御纂周易折中?卷第七》

[清]李光地| 易經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1458

第49卦-革卦?澤火革卦(離下兌上)

程傳:《革·序卦》:“井道不可不革,故受之以革。”井之為物,存之則穢敗,易之則清潔,不可不革者也,故《井》之后受之以《革》也。為卦兌上離下,澤中有火也,革,變革也,水火相息之物,水滅火,火涸水,相變革者也,火之性上,水之性下,若相違行,則睽而已,乃火在下,水在上,相就而相克,相滅息者也,所以為革也。又二女同居,而其歸各異,其志不同,為不相得也,故為革也。

革,巳曰乃孚,元亨,利貞,悔亡。

本義:“革”,變革也。兌澤在上,離火在下,火燃則水乾,永決則火滅。中少二女,合為一卦,而少上中下,志不相得,故其卦為《革》也。變革之初,人未之信,故必“巳日”而后信。又以其內有文明之德,而外有和說之氣,故其占為有所更革,皆大亨而得其正。所革皆當,而所革之“悔亡”也,一有不正,則所革不信不通,而反有悔矣。

程傳:“革”者,變其故也。變其故,則人未能遽信,故必“巳日“然后人心信從?!霸嗬懟谕觥?,弊壞而后革之,革之所以致其通也,故革之而可以大亨。革之而利于正道,則可久,而得去故之義,無變動之悔,乃‘悔亡”也。革而無甚益,猶可悔也,況反害乎,古人所以重改作也。

集說:李氏簡曰:“巳日”者,已可革之時也。先時而革,則人疑而罔孚,故“巳日乃孚”?!霸嗬憽闭?,謂窮則變,固有大通之道,而利于不失正也,正則其“悔亡”矣。

何氏楷曰:“巳日”,即六二所謂“巳日”也?!澳随凇?,即九三九四九五所謂“有孚”也?!盎谕觥?,即九四所謂“悔亡”也。所以云“巳日”者。變革天下之事,不當輕遽,乃能孚信于人。“乃”,難辭也。下三爻,方欲革故而為新,故有謹重不輕革之意。上三爻,則故者已革而為新矣。九四當上下卦之交,正改命之時,故“悔亡”獨于九四見之。即《彖傳》所云“革而當,其悔乃亡”也。

案:“巳日乃孚”,李氏何氏之說為長。蓋卦辭爻辭,不應互異也。

御纂周易折中卷第七:革卦初九

初九,鞏用黃牛之革。

本義:雖當革時,居初無應,未可有為,故為此象?!办枴?,固也?!包S”,中色,“?!表樜?。革所以固物,亦取卦名而義不同也。其占為當堅確固守,而不可以有為。圣人之于變革,其謹如此。

程傳:變革,事之大也。必有其時,有其位,有其才,審慮而慎動,而后可以無悔。九以時則初也,動于事初,則無審慎之意而有躁?!兑住分螅晕粍t下也,無時無援而動于下,則有僭妄之咎,而無體勢之重,以才則離體而陽也,離性上而剛體健,皆速于動也,其才如此,有為則兇咎至矣。蓋剛不中而體躁,所不足者,中與順也,當以中順自固而無妄動則可也?!办枴保质?,革所以包束?!包S”,中色。“?!?,順物。“鞏用黃牛之革”,謂以中順之道自固,不妄動也。不云吉兇,何也?曰:妄動則有兇咎,以中順自固,則不革而已,安得便有吉兇乎?

集說:干氏寶曰:在革之初,未可以動,故曰“鞏用黃牛之革”。

劉氏牧曰:下非可革之位,初非可革之時,要在固守中順之道,而不敢有革也。

呂氏大臨曰:初九當《革》之初,居下無位,比于六二,上無正應,雖有剛德,不當自任,唯結六二以自固,故“鞏用黃牛之革”。六二居中柔順,故曰“黃牛”,與《遯》六二同義。

龔氏煥曰:《易》言“黃牛之革”者二,《遯》之六二,居中有應,欲遯而不可遯者也。《革》之初九,在下無應,當革而不可革者也。所指雖殊,而意實相類。

案:更改之義,有取于《革》者?!案铩?,鳥獸之皮也。鳥獸更四時則皮毛改換,《堯典》“希革”“毛毨”之類是也。六爻取象于?;⒈咭源耍Vぶ翀皂g,難以更革者也。以之系物則固,故《遯》二之“執用”者似之。以之裹物則密,故《革》初之“鞏用”者似之。

御纂周易折中卷第七:革卦六二

六二,巳日乃革之,征吉,無咎。

本義:六二柔順中正,而為文明之主,有應于上,于是可以革矣。然必“巳日”然后革之,則“征吉”而“無咎”,戒占者猶未可遽變也。

程傳:以六居二,柔順而得中正。又文明之主,上有剛陽之君,同德相應,中正則無偏蔽,文明則盡事理,應上則得權勢,體順則無違悖,時可矣,位得矣,才是矣,處革之至善者也。然臣道不當為革之先,義必待上下之信,故巳日乃革之也。如二之才德,所居之地,所逢之時,足以革天下之弊,新天下之治,當進而上輔于君以行其道,則“吉”而“無咎”也。不進則失可為之時,為有咎也。以二體柔而處當位,體柔則其進緩,當位則其處固。變革者事之大,故有此戒。二得中而應剛,未至失于柔也。圣人因其有可戒之疑,而明其義耳,使賢才不失可為之時也。

集說:王氏宗傳曰:六二以中正之德,上應九五中正之君,當《革》之時,卦德所謂“巳日乃孚”是也。故曰“巳日乃革”之,“征吉無咎”。

熊氏良輔曰:六二為內卦之主,故卦辭之“巳日”,見之于此卦曰“巳日乃孚”。爻曰“巳日乃革”者,孚而后革也。

御纂周易折中卷第七:革卦九三

九三,征兇,貞厲,革言三就,有孚。

本義:過剛不中,居離之極,躁動于革者也,故其占有“征兇貞厲”之戒。然其時則當革,故至于“革言三就”,則亦“有孚”而可革也。

程傳:九三以剛陽為下之上,又居離之上而不得中,躁動于革者也,在下而躁于變革,以是而行,則有兇也。然居下之上,事茍當革,豈可不為也。在乎守貞正而懷危懼,順從公論,則可行之不疑。“革言”,猶當革之論?!熬汀保梢?,合也。審察當革之言,至于三而皆合,則可信也。言重慎之至能如是,則必得至當乃“有孚”也。己可信而眾所信也,如此則可以革矣。在革之時,居下之上,事之當革,若畏懼而不為,則失時為害。唯當慎重之至,不自任其剛明,審稽公論,至于三就而后革之,則無過矣。

集說:呂氏大臨曰:九三居下體之上,自初至三,遍行三爻,革之有漸,革道以成新,故曰“革言三就”。至于三則民信之矣,故“有孚”。

龔氏煥曰:九三以過剛之才,躁動以往則兇。處當革之時,貞固自守則厲。唯于改革之言,詳審“三就”,則既無躁動之兇,又無固守之厲。得其時宜,所以可革也。

胡氏炳文曰:以其過剛也,故恐其征而不已則兇。以其不中也,又恐其一于貞固,而失變革之義則厲。故必革之言至于“三就”。審之屢,則“有孚”而可革矣。

御纂周易折中卷第七:革卦九四

九四,悔亡,有孚改命,吉。

本義:以陽居陰故有“悔”,然卦已過中,水火之際,乃革之時,而剛柔不偏,又革之用也,是以“悔亡”。然又必“有孚”然后革,乃可獲“吉”。明占者有其德而當其時,又必有信,乃“悔亡”而得“吉”也。

程傳:九四,革之盛也。陽剛,革之才也。離下體而進上體,革之時也。居水火之際,革之勢也。得近君之位,革之任也。下無系應,革之志也。以九居四,剛柔相際,革之用也。四既具此,可謂當革之時也。事之可悔而后革之,革之而當,其“悔”乃“亡”也。革之既當,唯在處之以至誠,故“有孚”則“改命”吉。“改命”,改為也,謂革之也。既事當而弊革,行之以誠,上信而下順,其吉可知。四非中正而至善何也?曰:唯其處柔也,故剛而不過,近而不逼,順承中正之君,乃中正之人也。易之取義無常也,隨時而已。

集說:虞氏翻曰:將革而謀謂之言,革而行之謂之命。

陸氏希聲曰:革而當,故“悔亡”也。為物所信,則命令不便于民者,可改易而獲“吉”。

劉氏牧曰:成《革》之體,在斯一爻,且自初至三,則革道已成,故下三爻皆以革字著于爻辭。至于四,則唯曰“悔亡,有孚,改命吉”也。

《朱子語類》:問:《革》下三爻,有謹重難改之意,上三爻則革而善,蓋事有新故,下三爻則故事也。未變之時,必當謹審于其先,上三爻則變而為新事矣。曰:然,《乾》卦到九四爻,謂乾道乃革,也是到這處方變。

胡氏炳文曰:自三至五,皆言“有孚”,三議革而后孚,四“有孚”而后改,深淺之序也。五“未占”而“有孚”,積孚之素也。

御纂周易折中卷第七:革卦九五

九五,大人虎變,未占有孚。

本義:“虎”,大人之象。“變”,謂希革而毛毨也。在大人則自新新民之極,順天應人之時也。九五以陽剛中正為革之主,故有此象。占而得此,則有此應,然亦必自其未占之時,人已信其如此,乃足以當之耳。

程傳:九五以陽剛之才,中正之德,居尊位,大人也。以大人之道,革天下之事,無不當也,無不時也,所過變化,事理炳著。如虎之文采,故云“虎變”。龍虎,大人之象也。變者事物之變。曰虎何也?曰:大人變之,乃大人之變也。以大人中正之道變革之,炳然昭著,不待占決,知其至當,而天下必信也。天下蒙大人之革,不待占決,知其至當而信之也。

集說:鄭氏汝諧曰:《革》之道久而后信,五與上,其革之成乎。五陽剛中正,居尊而說體,盡革之美,是以“未占”而“有孚”也,其文曉然見于天下,道德之威,望而可信,若卜筮罔不是孚,虎變之謂也”。

龔氏煥曰:《革》以孚信為主,故彖與三四皆以孚為言,至五之“未占有孚”,則“不言而信”,而無以復加矣。

御纂周易折中卷第七:革卦上六

上六,君子豹變,小人革面,征兇,居貞吉。

本義:《革》道已成,君子如豹之變,小人亦革而以聽從矣。不可以往,而居正則“吉”。變革之事,非得已者,不可以過,而上六之才,亦不可以有行也,故占者如之。

程傳:《革》之終,革道之成也?!熬印?,謂善人。良善則已從革而變,其著見若豹之彬蔚也:“小人”,昏愚難遷者。雖未能心化,亦革其面以從上之教令也。龍虎,大人之象。故“大人”云“虎”,“君子”云“豹”也。人性本善,皆可以變化。然有下愚,雖圣人不能移者,以堯舜為君,以圣繼圣,百有余年,天下被化,可謂深且久矣。而有苗有象,其來格烝又,蓋亦革面而已。小人既革其外,革道可以為成也。茍更從而深治之。則為已甚,已甚非道也,故至革之終而又征則兇也。當貞固以自守,革至于極,而不守以貞,則所革隨復變矣。天下之事,始則患乎難革,已革則患乎不能守也,故革之終,戒以“居貞”則“吉”也。居貞非為六戒乎?曰:為革終言也,莫不在其中矣。人性本善,有不可革者何也?曰:語其性,則皆善也。語其才,則有下愚之不移。所謂下愚有二焉,自暴也,自棄也。人茍以善自治,則無不可移者,雖昏愚之至,皆可漸摩而進也。唯自暴者拒之以不信,自棄者絕之以不為,雖圣人與居,不能化而入也,仲尼之所謂下愚也。然天下自棄自暴者,非必皆昏愚也,往往強戾而才力有過人者,商辛是也。圣人以其自絕于善,謂之下愚,然考其歸則誠愚也。既曰下愚,其能革面,何也?曰:心雖絕于善道,其畏威而寡罪,則與人同也。唯其有與人同,所以知其非性之罪也。

集說:孔氏穎達曰:居《革》之終,變道已成,君子處之,雖不能同九五革命創制,如虎文之彪炳,然亦潤色鴻業,如豹文之蔚縟,故曰“君子豹變”也,“小人革面”者,但能變其顏面容色順上而已,革道已成,宜安靜守正,更有所“征”則“兇”,居而守正則“吉”。

龔氏煥曰:九三與上六皆曰“征兇”,而有“貞厲”“貞吉”之殊者。三之“征兇”。戒其不可妄動也。上之“征兇”,謂事之已革者,不可復變也。三當革而末革,故守“貞”則“厲”。上已革而當守,故居“貞”則“吉”。三革道未成,上革道已成故也。

揚氏啟新曰:《革》道已成,非上六革之,有革之者也。上六特承其重熙累洽之后,治定功成之日耳。若九五則必堯舜湯武,乃足以當之。首創之君。開大型范,耳目一新。若混沌初辟,其文疏朗闊大,繼體之后。則漸深邃遒密耳。周之頑民,既歷三紀,世變風移,則革面之謂。革而不守以貞,則所變者隨復變矣。天下事,未革患其不能革,既革患其不能守也,故戒以“居貞”。

案:五上兩爻相承,虎豹兩物相似?!冻虃鳌芬跃訛楸煌趸?,似不如孔氏楊氏以為繼體守成之為安也。如文武開基,肇造維新,豈非若虎之變而文采煥然者乎。成康繼世,禮明樂備,豈非若豹之變而文理繁密者乎。言君子雖稍別于大人,然革道必至此而后為詳且備也。至“小人革面”,方以被王化者言之。所謂“革面”者,亦非但革其面而不能革心之謂。此卦以禽獸取義,凡禽獸之有靈性而近于人者,如猩猩猿猴之類,皆革其面,故以此為民風丕變之喻爾。王道之行,則仁義成俗,而心亦無不革矣。不然,何以為必世后仁乎!

總論:龔氏煥曰:初言“鞏用黃?!保┛捎懈镎咭?。二言“巳日乃革”,不可遽革者也。三言“革言三就”,謹審以為革者也。皆革道之未成也。四言“有孚改命”,則事革矣。五言“大人虎變”,則為圣人之神化矣。上言“君子豹變,小人革面”,則天下為之丕變,而革道大成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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