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經】第64卦-未濟?火水未濟(坎下離上)-[清]李光地《御纂周易折中?卷第八》

[清]李光地| 易經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1455

第64卦-未濟?火水未濟(坎下離上)

程傳:《未濟·序卦》:“物不可窮也,故受之以《未濟》,終焉,”《既濟》矣,物之窮也。物窮而不變,則無不已之理。《易》者,變易而不窮也,故《既濟》之后,受之以《未濟》而終焉。未濟則未窮也,未窮則有生生之義,為卦離上坎下,火在水上,不相為用,故為《未濟》。

未濟,亨,小狐汔濟,濡其尾,無攸利。

本義:“未濟”,事未成之時也。水火不交,不相為用。封之六爻,皆失其位,故為《未濟》,“汔”,幾也。幾濟而濡尾,猶未濟也。占者如此,何所利哉!

程傳:《未濟》之時,有亨之理,而卦才復有致亨之道。惟在慎處,狐能度永,濡尾則不能濟。其老者多疑畏,故履冰而聽,懼其陷也。小者則未能畏慎,故勇于濟,“汔”,當為仡,壯勇之狀?!稌吩唬贺钬钣路颍『跐?,則“儒其尾”而不能濟也?!段礉分畷r,求濟之道,當致懼則能“亨”。若如小狐之果,則不能濟也。既不能濟,無所利矣。

集說:胡氏炳文曰:天地不交為《否》,《否》不曰“亨”,《否》不通也。水火不交為《未濟》,非不濟也,未焉爾,故曰“《未濟》亨”。

案:“小狐”當從《程傳》之解,“汔濟”當從《本義》之解。要之是戒人敬慎之意,自始濟以至于將濟,不可一息而忘敬慎也。

御纂周易折中卷第八:未濟初六

初六,濡其尾,吝。

本義:以陰居下,當《未濟》之初,未能自進,故其象占如此。

程傳:六以陰柔在下,處險而應四,處險則不安其居,有應則志行于上。然己既陰柔,而四非中正之才,不能援之以濟也。獸之濟水,必揭其尾,尾濡則不能濟。“濡其尾”,言不能濟也。不度其才力而進,終不能濟,可羞吝也。

集說:張氏振淵曰:卦辭所謂“小狐”,正指此爻。新進喜事,急于求濟,而反不能濟,可吝,孰甚焉。

御纂周易折中卷第八:未濟九二

九二,曳其輪,貞吉。

本義:以九二應六五,而居柔得中,為能自止而不進,得為下之正也,故其象占如此。

程傳:在他卦九居二為居柔得中,無過剛之義也。于《未濟》圣人深取卦象以為戒,明事上恭頤之道?!段礉氛?,君道艱難之時也。五以柔處君位,而二乃剛陽之才,而居相應之地,當用者也。剛有陵柔之義,水有勝火之象。方艱難之時,所賴者才臣耳。尤當盡恭順之道,故戒“曳其輪”,則得正而“吉”也。倒“曳其輪”,殺其勢,緩其進,戒用剛之過也。剛過則好犯上而順不足,唐之郭子儀李晟,當艱危未濟之時,能極其恭順,所以為得正而能保其終吉也。于六五則言其“貞吉”光輝,盡君道之善。于九二則戒其恭順,盡臣道之正,盡上下之道也。

集說:潘氏夢旂曰:九二剛中,力足以濟者也。然身在坎中,未可以大用。故曳其車輪,不敢輕進,待時而動,乃為吉也。不量時度力,而勇于赴難,適以敗事矣。

案:《既濟》之時,初二兩爻,猶未敢輕濟,況《未濟》乎,故此爻曳輪之戒,與《既濟》同。而差一位者,時不同也。觀此初二兩爻,“濡其尾”則“吝”,而“曳其輪”則“吉”,可知《既濟》之初,所謂“濡其尾”者,非自止不進之謂也。

御纂周易折中卷第八:未濟六三

六三,未濟,征兇,利涉大川。

本義:陰柔不中正,居《未濟》之時,以“征”則“兇”。然以柔乘剛,將出乎坎,有“利涉”之象,故其占如此。蓋行者可以水浮,而不可以陸走也,或疑利字上當有不字。

程傳:《未濟》“征兇”,謂居險無出險之用,而行則兇也,必出險而后可證。三以陰柔不中正之才而居險,不足以濟,未有可濟之道出險之用,而征所以兇也,然《未既》有可濟之道,險終有出險之理,上有剛陽之應,若能涉險而往從之,則濟矣,故“利涉大川”也。然三之陰柔,豈能出險而往,非時不可,才不能也。

集說:趙氏汝楳曰:三居《未濟》之終,過此則近于濟矣,故特表以卦名也。

胡氏炳文曰:六三居坎上,可以出險,陰柔非能濟者,故明言“未濟征兇”。

案:此爻之義,最為難明。蓋上下卦之交,有濟之義,《既濟》之三,剛也,故能濟?!段礉分嵋?,故未能濟?!秱鳌吩唬骸捌淙嵛?,其剛勝邪!”于此兩爻見之矣。又《既濟》、《未濟》兩卦爻辭,未有舉卦名者,獨此爻曰“未濟”。蓋他爻之既濟未濟者時也,順時以處之而已。此爻時可濟矣,而未能濟,是未濟在己而不在時,故言未濟,見其失時也。無濟之才,故于征則兇。有畏慎之心,故于“涉大川”則利,蓋涉大川不可以輕進,未濟無傷也,圣人之戒失時,而又欲人審于赴時也如此。

御纂周易折中卷第八:未濟九四

九四,貞吉,悔亡,震用伐鬼方,三年有賞于大國。

本義:以九居四,不正而有“悔”也。能勉而貞,則“悔亡”矣。然以不貞之資,欲勉而貞,非極其陽剛用力之久不能也,故為“伐鬼方”三年而受賞之象。

程傳:九四陽剛,居大臣之位,上有虛中明順之主。又已出于險,《未濟》已過中矣,有可濟之道也。濟天下之艱難,非剛健之才不能也,九雖陽而居四,故戒以貞固則吉而“悔亡”。不貞則不能濟,有悔者也?!罢稹保瑒又畼O也。古之人用力之甚者,“伐鬼方”也。故以為義。力勤而遠伐,至于三年,然后成功,而行大國之賞,必如是乃能濟也。濟天下之道,當貞固如是。四居柔,故設此戒。

集說:俞氏琰曰:“震用伐鬼方”者,震動而使之驚畏也,《詩·時邁》云,“薄言震之,莫不震疊”,與此震同。

案:此“伐鬼方”,亦與《既濟》同,而差一位也。“三年克之”,是已克也?!罢鹩梅ス怼保欠椒ヒ??!叭暧匈p于大國”,言三年之間,賞勞師旅者不絕,非謂事定而論賞也。與《師》之“王三錫命”同,不與《師》之“大君有命”同。

案:三四非君位,而以高宗之事言者,蓋《易》中有論時者,則不論其位。如《泰》之論平陂之運,而利于艱貞。《革》之論變革之道,而宜于改命。皆以上下卦之交時義論之也。

御纂周易折中卷第八:未濟六五

六五,貞吉,無悔,君子之光,有孚,吉。

本義:以六居五,亦非正也。然文明之主,居中應剛,虛心以求下之助,故得“貞”而“吉”且“無悔”。又有光輝之盛,信實而不妄,吉而又吉也。

程傳:五文明之主,居剛而應剛,其處得中,虛其心而陽為之輔,雖以柔居尊,處之至正至善,無不足也。既得貞正,故“吉”而“無悔”。貞其固有,非戒也。以此而擠,無不濟也。五文明之主,故稱其光。君子德輝之盛,而功實稱之,“有孚”也。上云吉,以貞也。柔而能貞,德之吉也。下云吉,以功也。既“光”而“有孚”,時可濟也。

集說:楊氏萬里曰:六五逢未濟之世而光輝,何也?日之在夏,曀之益熱,火之在夜,宿之彌熾。六五變未濟為既濟,文明之盛,又何疑焉?

案:《易》卦有“悔亡”“無悔”者,必先“悔亡”而后“無悔”。蓋無悔之義,進于悔亡也。其四五兩爻相連言之者,則《咸》、《大壯》及此卦是也。此卦自下卦而上卦,事已過中,向乎濟之時也。以高宗論之,四其奮伐荊楚之時,而五其嘉靖殷邦之侯乎。凡自晦而明,自剝而生,自亂而治者,其光輝必倍于常時。觀之雨后之日光,焚余之山色,可見矣。

御纂周易折中卷第八:未濟上九

上九,有孚于飲酒,無咎,濡其首,有孚,失是。

本義:以剛明居《未濟》之極,時將可以有為,而自信自養以俟命,“無咎”之道也。若縱而不反,如狐之涉水而“濡其首”,則過于自信而失其義矣。

程傳:九以剛在上,剛之極也。居月之上,明之極也。剛極而能明,則不為躁而為決。明能燭理,剛能斷義。居《未濟》之極,非得濟之位,無可濟之理,則當樂天順命而已。若《否》終則有傾,時之變也?!段礉穭t無極而自濟之理,故止為《未濟》之極,至誠安于義命而自樂,則可“無咎”?!帮嬀啤?,自樂也。不樂其處,則忿躁隕獲,入于兇咎矣。若從樂而耽肆過禮,至“濡其首”,亦非能安其處也。“有孚”,自信于中也。“失是”,失其宜也。如是則于有孚為失也。人之處患難,知其無可奈何,而放意不反者,豈安于義命者哉!

集說:劉氏牧曰:《既濟》以柔居上,止則亂也,故“濡其首厲”?!段礉芬詣偩由?,窮則通矣,故“有孚于飲酒,無咎”。

石氏介曰:上九以剛明之德,是內“有孚”也。在《未濟》之終,終又反于《既濟》,故得飲酒自樂。若樂而不知節,復“濡其首”,則雖“有孚”,必失于此,此戒之之辭也。

邱氏富國曰:既言“飲酒”之“無咎”,復言飲酒濡首之失,何耶!蓋飲酒可也,耽飲而至于濡首,則昔之“有孚”者,今失于是矣。

李氏簡曰:《未濟》之終,甫及《既濟》,而復以濡首戒之。懼以終始,其要無咎,此之謂《易》之道也。

總論:鄭氏汝諧曰:《既濟》“初吉終亂”,《未濟》則初亂終吉,以卦之體言之,《既濟》則出明而之險,《未濟》則出險而之明。以卦之義言之,濟于始者必亂于終,亂于始者必濟于終,天之道物之理固然也。

邱氏富國曰:內三爻,坎險也。初言濡尾之吝,二言曳輪之貞,三有征兇位不當之戒,皆未濟之事也。外三爻,離明也。四言“伐鬼方”有賞,五言“君子之光有孚”,上言“飲酒無咎”,則未濟為既濟矣。

萬氏善曰:《泰》之變為《既濟》,《否》之變為《未濟》,蓋《既濟》自《泰》而趨《否》者也,《未濟》自《否》而趨《泰》者也。故《既濟》爻辭無吉者,以其趨于《否》也?!段礉坟侈o多吉,以其趨于《泰》也?!斗瘛贰短氛?,治亂對待之理?!都葷?、《未濟》者,《否》《泰》變更之漸也。

吳氏曰慎曰:《易》之為義,不易也。交易也,變易也。乾坤之純,不易者也。《既濟》《未濟》,交易變易者也。以是始終,《易》之大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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