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清]李光地《御纂周易折中》義例

[清]李光地| 易經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御纂周易折中:義例

御纂周易折中義例:時

消息盈虛之謂“時”,《泰》、《否》、《剝》、《復》之類是也。又有指事言者,《訟》、《師》、《噬嗑》、《頤》之類是也。又有以理言者,《履》、《謙》、《咸》、《恒》之類是也。又有以象言者,《井》、《鼎》之類是也。四者皆謂之時。

御纂周易折中義例:位

貴賤上下之謂“位”。王弼謂中四爻有位,而初上兩爻無位,非謂無陰陽之位也,乃謂爵位之位耳。五,君位也。四,近臣之位也。三雖非近,而位亦尊者也。二雖不如三四之尊,而與五為正應者也。此四爻皆當時用事,故謂之有位。初上則但以時之始終論者為多,若以位論之,則初為始進而未當事之人,上力既退而在事外之人也,故謂之無位。然此但言其正例耳。若論變例,則如《屯》、《泰》、《復》、《臨》之初,《大有》、《觀》、《大畜》、《頤》之上,皆得時而用事,蓋以其為卦主故也。五亦有時不以君位言者,則又以其卦義所取者臣道,不及于君故也。故朱子云:??深惽?,變非例測。

御纂周易折中義例:德

剛柔中正不中正之謂“德”。剛柔各有善不善,時當用剛,則以剛為善也;時當用柔,則以柔為善也。唯中與正,則無有不善者。然正尤不如中之善,故程子曰,正未必中,中則無不正也。六爻當位者未必皆吉,而二五之中,則占者獨多,以此故爾。

御纂周易折中義例:應、比

“應”者,上下體相對應之爻也?!氨取闭?,逐位相比連之爻也?!兑住分斜葢x,唯四與五比,二與五應為最重。蓋以五為尊位,四近而承之,二遠而應之也。然近而承者,則貴乎恭順小心,故剛不如柔之善。遠而應者,則貴乎強毅有為,故柔又不如剛之善。夫子曰:“二與四,同功而異位,二多譽,四多懼,近也。柔之為道,不利遠者,其要無咎,其用柔中也?!狈蜓匀嶂啦焕h,可見剛之道不利近矣。又可見柔之道利近,剛之道利遠矣。夫子此條,實全《易》之括例。

凡比與應,必一陰一陽,其情乃相求而相得。若以剛應剛,以柔應柔,則謂之“無應”。以剛比剛,以柔比柔,則亦無相求相得之情矣。

以此例推之,《易》中以六四承九五者,凡十六卦,皆吉?!侗取吩弧巴獗扔谫t”,《小畜》曰“有孚惕出”,《觀》曰“利用賓于王”,《坎》曰“納約自牖”,《家人》曰“富家”,《益》曰“中行告公從”,《井》曰“井甃無咎”,《浙》曰“或得其桷”,《巽》曰“田獲三品”,《渙》曰“渙其群元吉”,《節》曰“安節亨”,《中孚》曰“月幾望”,皆吉辭也。唯《屯》、《需》與《蹇》、則相從于險難之中,故曰“往吉”,曰“出自穴”,曰“來連”。《既濟》則交儆于未亂之際,故曰“終日戒”,亦皆吉辭。

以九四承六五,亦十六卦,則不能皆吉,而兇者多。如《離》之“焚如死如棄如”,《恒》之“田無禽”,《晉》之“鼫鼠”,《鼎》之“覆餗”,《震》之“遂泥”,皆兇爻也。《大有》之“匪彭”,《睽》之“睽孤”,《解》之“解拇”,《歸妹》之“愆期”,《旅》之“心未快”,《小過》之“往厲必戒”,雖非兇爻,而亦不純吉。唯《豫》之四,一陽而上下應,《噬嗑》之四,一陽為用獄主,《豐》之四,為動主以應乎明,《大壯》之壯,至四而極,《未濟》之未濟,至四而濟,皆卦主也,故得吉利之辭,而免兇咎。

以九二應六五者,凡十六卦,皆吉?!睹伞分白涌思摇?,《師》之“在師中”,《泰》之“得尚于中行”,《大有》之“大車以載”,《蠱》之“干母蠱”而“得中道”,《臨》之“咸臨吉而無不利”,《恒》之“悔亡”,《大壯》之“貞吉”,《睽》之“遇主于巷”,《解》之“得黃矢”《損》之“弗損益之”,《升》之“利用禴”,《鼎》之“有實”,皆吉辭也。唯《大畜》之“輿說輹”,則時當止也;《歸妹》“利幽貞”,則時當守也;《未濟》“曳輪貞吉”,則時當待也,亦非兇辭也。

以六二應九五,亦十六卦,則不能皆吉,而兇吝者有之。如《否》之“包承”也,《同人》之“于宗吝”也,《隨》之“系小子失丈夫”也,《觀》之“窺觀可丑”也,《咸》之“咸其腓兇”也,皆非吉辭也?!锻汀分巴腿缭馊纭保哆q》之“鞏用黃?!?,《蹇》之“蹇蹇匪躬”,《既濟》之“喪弗勿逐”,則以遭時艱難,而顯其貞順之節者也。唯比之“自內”也,《無妄》之“利有攸往”也,《家人》之“在中饋貞吉”也,《益》之“永貞吉”也,《萃》之“引吉無咎”也,《革》之“巳日乃孚征吉”也,漸之“飲食衎衎”也,皆適當上下合德之時,故其辭皆吉。夫子所謂“其要無咎,其用柔中”者,信矣。

自二五之外,亦有應焉。自四五之外,亦有比焉。然其義不如應五承五者之重也。

以應言之,四與初,猶或取相應之義,三與上則取應義者絕少矣。其故何也?四,大臣之位也,居大臣之位,則有以人事君之義,故必取在下之賢德以自助,此其所以相應也。上居事外而下應于當事之人,則失清高之節矣。三居臣位,而越五以應上,則失勿二之心矣。此其所以不相應也。然四之應初而吉者,亦唯以六四應初九耳。蓋初九為剛德之賢,而六四有善下之美,故如《屯》、《賁》之“求婚媾”也,《頤》之“虎視耽耽”也,《損》之“使遄有喜”也,皆吉也。若九四應初六,則反以下交小人為累,《大過》之“不橈乎下”,《解》之“解而拇”,《鼎》之“折足”是也。

以比言之,唯五與上,或取相比之義,余爻則取比義者亦絕少。其故何也?五,君位也,尊莫尚焉,而能下于上者,則尚其賢也,此其所以有取也。然亦唯六五遇上九,乃取斯義。蓋上九為高世之賢,而六五為虛中之主。故如《大有》、《大畜》之六五、上九,孔子則贊之以“尚賢”;《頤》、《鼎》之六五、上九,孔子則贊之以“養賢”,其辭皆最吉。若以九五比上六,則亦反以尊寵小人為累,如《大過》之“老婦得其士夫”,《咸》之“志末”,《夬》之“莧陸”,《兌》之“孚于剝”,皆是也。獨《隨》之九五下上六,而義有取者,卦義剛來下柔故爾,若初與二,二與三,三與四,則非正應而相比者,或恐陷于朋黨比周之失,故其義不重。

此皆例之常也。若其爻為卦主,則群爻皆以比之、匝之為吉兇焉,故五位之為卦主者,不待言矣。如《豫》四為卦主,則初“鳴”而三“盱”?!秳儭飞蠟樨灾鳎瑒t三“無咎”而五“無不利”?!稄汀烦鯙樨酝?,則二下仁而四“獨復”?!秹飞蠟樨灾?,則三“壯頄”而五“莧陸”?!秺ァ烦鯙樨灾?,則二“包有魚”而四“包無魚”。此又《易》之大義,不可以尋常比應之例論也。

御纂周易折中義例:卦主

凡所謂卦主者,有成卦之主焉,有主卦之主焉。成卦之主,則卦之所由以成者。無論位之高下德之善惡,若卦義因之而起,則皆得為卦主也。主卦之主,必皆德之善,而得時、得位者為之。故取于五位者為多,而它爻亦間取焉。其成卦之主,即為主卦之主者,必其德之善,而兼得時位者也。其成卦之主,不得為主卦之主者,必其德與時位,參錯而不相當者也。大抵其說皆具于夫于之《彖傳》,當逐卦分別觀之。

若其卦成卦之主,即主卦之主,則是一主也,若其卦有成卦之主,又有主卦之主,則兩爻皆為卦主矣。或其成卦者兼取兩爻,則兩爻又皆為卦主矣?;蚱涑韶哉呒嫒上?,則兩象之兩爻,又皆為卦主矣。亦當逐卦分別觀之。

《乾》以九五為卦主,蓋乾者天道,而五則天之象也。乾者君道,而五則君之位也,又剛健中正。四者具備,得天德之純,故為卦主也。觀《彖傳》所謂“時乘六龍以御天”,“首出庶物”者,皆主君道而言。

《坤》以六二為卦主,蓋坤者地道,而二則地之象也。坤者臣道,而二則臣之位也,又柔順中正。四者具備,得坤德之純,故為卦主也。觀彖辭所謂“先迷后得主”“得朋”“喪朋”者皆主臣道而言。

《屯》以初九、九五為卦主,蓋卦唯兩陽,初九在下,侯也,能安民者也。九五在上,能建侯以安民者也。

《蒙》以九二、六五為主,蓋九二有剛中之德,而六五應之。九二在下,師也,能教人者也。六五在上,能尊師以教人者也。

《需》以九五為主,蓋凡事皆當需,而王道尤當以久而成,《彖傳》所謂“位乎天位,以正中也”指五而言之也。

《訟》以九五為主,蓋諸爻皆訟者也,九五則聽訟者也?!跺鑲鳌匪^“利見大人,尚中正也”亦指五而言之也。

《師》以九二、六五為主,蓋九二在下,“丈人”也;六五在上,能用“丈人”者也。

《比》以九五為主,蓋卦唯一陽居尊位,為上下所比附者也。

《小畜》以六四為成卦之主,而九五則主卦之主。蓋六四以一陰畜陽,故《彖傳》曰“柔得位而上下應之”,九五與之合志,以成其畜,故《彖傳》曰“剛中而志行”。

《履》以六三為成卦之主,而九五則主卦之主也。蓋六三以一柔履眾剛之間,多危多懼,卦之所以名《履》也。居尊位尤當常以危懼存心,故九五之辭曰“貞厲”,而《彖傳》曰“剛中正,履帝位而不疚”。

《泰》以九二、六五為主,蓋泰者上下交而志同,九二能盡臣道以上交者也,六五能盡君道以下交者也,二爻皆成卦之主,亦皆主卦之主也。

《否》以六二、九五為主,蓋否者上下不變,六二“否亨”,斂德辟難者也。九五“休否”,變《否》為《泰》者也。然則六二成卦之主,而九五則主卦之主也。

《同人》以六二、九五為主,蓋六二以一陰能同眾陽,而九五與之應。故《彖傳》曰“柔得位得中,而應乎乾”。

《大有》以六五為主,蓋六五以虛中居尊,能有眾陽。故《彖傳》曰“柔得尊位,大中,而上下應之”。

《謙》以九三為主,蓋卦唯一陽,得位而居下體,謙之象也。故其爻辭與卦同,《傳》曰“三多兇”,而唯此爻最吉。

《豫》以九四為主,卦唯一陽,而居上位,卦之所由以為豫者。故《彖傳》曰“剛應而志行”。

《隨》以初九、九五為主,蓋卦之所以為隨者,剛能下柔也。初五兩爻,皆剛居柔下,故為卦主。

《蠱》以六五為主,蓋諸爻皆有事于干蠱者,至五而功始成,故諸爻皆有戒辭,而五獨曰“用譽”也。

《臨》以初九、九二為主,《彖傳》所謂“剛浸而長”是也。

《觀》以九五、上九為主,《彖傳》所謂“大觀在上”是也。

《噬嗑》以六五為主,《彖傳》所謂“柔得中而上行”是也。

《賁》以六二、上九為主,《彖傳》所謂“柔來而文剛”,“剛上而文柔”是也。

《剝》以上九為主,陰雖剝陽,而陽終不可剝也,故為卦主。

《復》以初九為主,《彖傳》所謂“剛反”者是也。

《無妄》以初九、九五為主,蓋初九陽動之始,如人誠心之初動也:九五乾德之純,如人至誠之無息也。故《彖傳》曰“剛自外來而為主于內”,指初也;又曰“剛中而應”,指五也。

《大畜》以六五、上九為主,《彖傳》所謂“剛上而尚賢”者是也。

《頤》亦以六五、上九為主,《彖傳》所謂“養賢以及萬民”者是也。

《大過》以九二、九四為主,蓋九二剛中而不過者也,九四棟而不橈者也。

《坎》以二五二陽為主,而五尤為主,水之積滿者行也。

《離》以二五二陰為主,而二尤為主,火之方發者明也。

《咸》之九四當心位,心者感之君,則四卦主也。然九五當背位,為咸中之艮,感中之心,是謂動而能靜,則五尤卦主也。

《恒》者常也,中則常矣,卦唯二五居中,而六五之柔中,尤不如九二之剛中,則二卦主也。

《遯》之為遯以二陰,則初二成卦之主也。然處之盡善者唯九五,則九五又主卦之主也。故《彖傳》曰“剛當位而應,與時行”也。

《大壯》之為壯以四陽,而九四當四陽之上,則四卦主也。

《晉》以明出地上成卦,六五為離之主,當中天之位,則五卦主也。故《彖傳》曰“柔進而上行”。

《明夷》以日入地中成卦,而上六積土之厚,夷人之明者也,成卦之主也。六二、六五皆秉中順之德,明而見夷者也,主卦之主也。故《彖傳》曰“文王以之”、“箕子以之”。

《家人》以九五、六二為主,故《彖傳》曰“女正位乎內,男正位乎外”。

《睽》以六五、九二為主,故《彖傳》曰“柔進而上行,得中而應乎剛”。

《蹇》以九五為主,故《彖傳》曰“往得中也”。蓋《彖》辭所謂“大人”者,即指五也。

《解》以九二、六五為主,故《彖傳》曰“往得眾也”,指五也。又曰“乃得中也”,指二也。

《損》以損下卦上畫,益上卦上畫為義,則六三、上九,成卦之主也:然損下益上,所益者君也,故六五為主卦之主。

《益》以損上卦下畫,益下卦下畫為義,則六四、初九,成卦之主也。然損上益下者,君施之而臣受之,故九五、六二為主卦之主。

《夬》以一陰極于上為義,則上六成卦之主也。然五陽決陰,而五居其上,又尊位也,故九五為主卦之主。

《姤》以一陰生于下為義,則初六成卦之主也。然五陽皆有制陰之責,而唯二五以剛中之德,一則與之相切近以制之,一則居尊臨其上以制之,故九五、九二為主卦之主。

《萃》以九五為主,而九四次之,卦唯二陽而居高位,為眾陰所萃也。

《升》以六五為主,《彖傳》曰“柔以時升”,六五升之最尊者也。然升者必自下起,其卦以地中生木為象,則初六者巽體之主,乃木之根也,故初六亦為成卦之主。

《困》以九二、九五為主,蓋卦以剛掩為義,謂二五以剛中之德,而皆掩于陰也,故兩爻皆成卦之主,又皆主卦之主。

《井》以九五為主,蓋井以水為功,而九五坎體之主也;井以養民為義,而九五養民之君也。

《革》以九五為主,蓋居尊位,則有改革之權;剛中正,則能盡改革之善,故其辭曰“大人虎

變”。

《鼎》以六五、上九為主,蓋鼎以養賢為義,而六五尊尚上九之賢,其象如鼎之鉉耳之相得也。

《震》以二陽為主,然震陽動于下者也,故四不為主,而初為主。

《艮》亦為二陽為主,然艮陽止于上者也,故三不為主,而上為主。

《漸》以女歸為義,而諸爻唯六二應五,合乎女歸之象,則六二卦主也。然漸又以進為義,而九五進居高位,有剛中之德,則九五亦卦之主也。

《歸妹》以女之自歸為義,其德不尊,故《彖傳》曰“‘無攸利’,柔乘剛也”。是六三,上六成卦之主也。然六五居尊,下交,則反變不尊而為尊,化兇而為吉。是六五又主卦之主也。

《豐》以六五為主,蓋其彖辭曰“王假之,勿憂,宜日中”,六五之位則王之位也,柔而居中,則日中之德也。

《旅》亦以六五為主,故《彖傳》曰“柔得中乎外”。又曰“止而麗乎明”。五居外體,旅于外之象也;處中位,為離體之主,得中麗明之象也。

《巽》雖主于二陰,然陰卦以陰為主者,唯離為然,以其居中故也。巽之二陰,則為成卦之主而不得為主卦之主。主卦之主者,九五也。申命行事,非居尊位者不可。故《彖傳》曰“剛巽乎中正而志行”,指五也。

《兌》之二陰亦為成卦之主,而不得為主卦之主。主卦之主,則二五也。故《彖傳》曰“剛中而柔外,說以‘利貞’”。

《渙》以九五為主,蓋收拾天下之散,非居尊不能也。然九二居內以固其本,六四承五以成其功,亦卦義之所重,故《彖傳》曰“剛來而不窮,柔得位乎外而上同”。

《節》亦以九五為主,蓋立制度以節天下,亦唯居尊有德者能之。故《彖傳》曰“當位以節,中正以通”。

《中孚》之成卦以中虛,則六三、六四,成卦之主也。然孚之取義以中實,則九二、九五,主卦之主也。至于孚乃化邦,乃居尊者之事,故卦之主在五。

《小過》以二五為主,以其柔而得中,當過之時而不過也。

《既濟》以六二為主,蓋既濟則初吉而終亂,六二居內體,正初吉之時也。故《彖傳》曰“初吉柔得中也”。

《未濟》以六五為主,蓋未濟則始亂而終治,六五居外體,正開治之時也。故《彖傳》曰“未濟,亨,柔得中也”。

以上之義,皆可以據《彖傳》、爻辭而推得之。大抵《易》者,成大業之書。而成大業者,必歸之有德有位之人。故五之為卦主者獨多。中間亦有因時義不取五為王位者,不過數卦而已。自五而外,諸爻之辭,有曰王者,皆非以其爻當王也,乃對五位而為言耳。如《隨》之上曰“王用亨于西山”,則因其系于五也。《益》之二日“王用亨于帝”,則因其應于五也。《升》之四曰“王用亨于岐山”,則因其承于五也。皆其德與時稱,故王者簡而用之,以答乎神明之心也。又上爻有蒙五爻而終其義者,如《師》之上曰“大君有命”,則因五之出師定亂,而至此則奏成功也?!峨x》之上曰“王用出征”,則因五之憂勤圖治,而至此則除亂本也。皆蒙五爻之義,而語其成效如此。《易》中五上兩爻,此類最多,亦非以其爻當王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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