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經】第3卦-屯卦?水雷屯卦(震下坎上)-[清]李光地《御纂周易折中?卷第一》

[清]李光地| 易經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03卦-屯卦?水雷屯卦(震下坎上)

程傳:《屯·序卦》曰:“有天地然后萬物生焉,盈天地之間者惟萬物,故受之以屯、屯者盈也,屯者物之始生也?!比f物始生,郁結未通,故為盈塞于天地之間。至通暢茂盛,則塞意亡矣。天地生萬物,《屯》,物之始生,故繼《乾》、《坤》之后。以二象言之,云雷之興,陰陽始交也。以二體言之,震始交于下,坎始交于中,陰陽相交,乃成云雷。陰陽始交,云雷相應而未成澤,故為屯。若已成澤,則為《解》也。又動于險中,亦《屯》之義,陰陽不交則為《否》,始交而未暢則為《屯》。在時,則天下屯難未亨泰之時也。

屯,元亨,利貞,勿用有攸往,利建侯。

本義:震,坎,皆三畫卦之名。震一陽動于二陰之下,故其德為動,其象為雷??惨魂栂萦诙幹g,故其德為陷、為險,其象為云、為雨、為水?!锻汀?,六畫卦之名也,難也,物始生而未通之意,故其為字,象穿地始出而未申也。其卦以震遇坎,乾坤始交而遇險陷,故其名為屯。震動在下,坎險在上,是能動乎險中。能動雖可以亨,而在險則宜守正而未可遽進。故筮得之者,其占為大亨而利于正,但未可遽有所往耳。又初九陽居陰下,而為成卦之主,是能以賢下人,得民而可君之象,故筮立君者遇之則吉也。

程傳:《屯》有大亨之道,而處之利在貞固,非貞固何以濟屯?方屯之時,未可有所往也。天下之屯,豈獨力所能濟?必廣資輔助,故“利建侯”也。

集說:《朱子語類》云:《屯》是陰陽未通之時,《蹇》是流行之中有蹇滯,《困》則窮矣。

問:《彖》曰“利建侯”,而《本義》取初九陽居陰下為成卦之主,何也?曰:成卦之主,皆說于彖辭下,如《屯》之初九“利建侯”,《大有》之五,《同人》之二皆如此。

又問:《屯》“利建侯”,此占恐與《乾》卦“利見大人”同例。曰:然。若是自卜為君者得之,則所謂“建侯”者乃己也;若是卜立君者得之,則所謂“建侯”者乃君也。

趙氏汝楳曰:卦辭總一卦之大義,爻辭則探卦辭之所指。因六爻之象之義,析而明之。如“吉無不利”,則亨利之義;“磐桓”“班如”“幾不如舍”“小正”,皆“勿用有攸往”之義。初之“建侯”,即顯卦彖(象)“利建侯”之辭為初而發。余卦放此。

胡氏炳文曰:《屯》、《蒙》繼《乾》、《坤》之后,上下體有震、坎、艮,《乾》、《坤》交而成也。震則乾坤之始交,故先焉。初以一陽居陰下而為成卦之主?!霸唷保鹬畡?;“利貞”,為震遇坎而言也。非“不利有攸往”,不可輕用以往也?!兑住费浴袄ê睢闭叨骸对ァ贰敖ê睢?,上震也;《屯》“建侯”,下震也。震長子,“震驚百里”,皆有侯象。

蔡氏清曰:《屯》、《蹇》雖俱訓難,而義差異?!独А芬嗖煌??!锻汀肥瞧鹉_時之難,《蹇》是中間之難,《困》則終窮,而難斯甚矣。

又曰:“利貞,勿用有攸往”,二句一意,故《彖傳》只解“利貞”。

又曰:《本義》所謂以陽下陰,及初九之《象傳》所謂“以貴下賤”,皆是主德言,非以位言也。故曰是能以賢下人,得民而可君之象。

御纂周易折中卷第一:屯卦初九

初九,磐桓,利居貞,利建侯。

本義:“磐桓”,難進之貌?!锻汀冯y之初,以陽在下,又居動體,而上應陰柔險陷之爻,故有“磐桓”之象。然居得其正,故其占利于“居貞”。又本成卦之主,以陽下陰,為民所歸,侯之象也,故其象又如此,而占者如是,則利建以為侯也。

程傳:初以陽爻在下,乃剛明之才,當《屯》難之世,居下位者也。未能便往濟《屯》,故“磐桓”也。方《屯》之初,不磐桓而遽進,則犯難矣,故宜居正而固其志。凡人處屯難,則鮮能守正。茍無貞固之守,則將失義,安能濟時之屯乎?居屯之世,方屯于下,所宜有助,乃居屯濟屯之道也。故取建侯之義,謂求輔助也。

集說:《朱子語類》:問:“利建侯”。曰:彖辭一句,蓋取初九一爻之義。初九蓋成卦之主也。一陽居二陰之下,有以賢下人之象,有為民歸往之象,故《象》曰:“以貴下賤,大利民也?!?/p>

項氏安世曰:凡卦皆有主爻,皆具本卦之德,如《乾》九五具乾之德,故為天德之爻?!独ぁ妨呃ぶ拢蕿榈氐乐?。《屯》以初九為主,故爻辭全類卦辭。其曰“磐桓,利居貞”,則“勿用有攸往”也。又曰“利建侯”,無可疑矣。

胡氏炳文曰:文王卦辭,有專主成卦之主而言者,周公首于此爻之辭發之。卦主震,震主初。“磐桓”,即“勿用有攸往”?!袄迂憽?,即“利貞”。卦言“利建侯”者,其事也,利于建初以為侯也;爻言“利建侯”者,其人也,如初之才,利建以為侯也。爻言“磐桓”,主為侯者而言,宜緩;卦言“利建侯而不寧”,主建侯者而言,不宜緩。

蔡氏清曰:“居貞”者,以時勢未可進而不遽進也。爻之“磐桓”,即卦所謂屯也。爻之“利居貞”,即卦辭所謂“利貞,勿用有攸往”也?!袄ê睢?,又作象看,而占在其中,如“子克家”例。

御纂周易折中卷第一:屯卦六二

六二,屯如邅如,乘馬班如,匪寇婚媾,女子貞不字,十年乃字。

本義:“班”,分布不進之貌?!白帧?,許嫁也?!抖Y》曰:女于許嫁,笄而字。六二陰柔中正,有應于上,而乘初剛,故為所難,而邅回不進。然初非為寇也,乃求與已為婚媾耳,但己守正,故不之許,至于十年,數窮理極,則妄求者去,正應者合,而可許矣。爻有此象,故因以戒占者。

程傳:二以陰柔居《屯》之世,雖正應在上,而逼于初剛,故《屯》難邅回?!叭纭保o也;“乘馬”,欲行也。欲從正應而復“班如”,不能進也?!鞍唷?,分布之義。下馬為“班”,與馬異處也。二當屯世,雖不能自濟,而居中得正,有應在上,不失義者也。然逼近于初,陰乃陽所求,柔者剛所陵。柔當屯時,固難自濟,又為剛陽所逼,故為難也。設匪逼于寇難,則往求子婚媾矣?!盎殒拧?,正應也?!翱堋?,非理而至者。二守中正,不茍合于初,所以“不字”。茍貞固不易,至于“十年”,屯極必通,乃獲正應而字育矣。以女子陰柔,茍能守其志節,久必獲通,況君子守道不回乎!初為賢明剛正之人,而為寇以侵逼于人,何也?曰:此自據二以柔近剛而為義,更不計初之德如何也?!兑住分×x如此。

集說:張氏浚曰:“女子貞,不字,十年乃字”,蓋以二抱節守志于艱難之世,而不失其貞也,若太公在海濱,伊尹在莘野,孔明在南陽,義不茍合,是為女貞。

《朱子語類》云:耿氏解“女子貞,不字”作許嫁笄而字;“貞不字”者,未許嫁也,卻與婚媾之義相通。伊川說作字育之字。

案:《易》言“匪寇婚媾”者凡三:《屯》二、《賁》四、《睽》上也,《本義》與程傳說不同,學者擇而從之可也。然《賁》之為卦,非有屯難睽隔之象,則爻義有所難通者。詳玩辭意,“屯如邅如,乘馬斑如”,與“賁如皤如,白馬翰如”,文體正相似。其下文皆接之曰“匪寇婚媾”。然則“屯如邅如”,及“賁如皤如”,皆當讀斷,蓋兩爻之自處者如是也。“乘馬班如”,及“白馬翰如”,皆當連下“匪寇婚媾”讀,言彼“乘馬”者非寇,乃吾之“婚媾”也。此之“乘馬班如”謂五,《賁》之“白馬翰如”謂初,言“匪寇婚媾”,不過指明其為正應而可以耳。此卦下雷上云,雷聲盤回,故言“磐桓”“邅如”者,下卦也;云物班布,故言“班如”者,上卦也。四與上皆言“乘馬班如”,五之為“乘馬班如”,則于六二言之。此亦可備一說也。

御纂周易折中卷第一:屯卦六三

六三,即鹿無虞,惟入于林中,君子幾不如舍,往吝。

本義:陰柔居下,不中不正,上無正應,妄行取困,為逐鹿無虞,陷入林中之象。君子見幾不如舍去,若往逐而不舍,必致羞吝。戒占者宜如是也。

程傳:六三以柔居剛,柔既不能安屯,居剛而不中正則妄動,雖貪于所求,既不足以自濟,又無應援,將安之乎?如即鹿而無虞人也。入山林者,必有虞以導之,無導之者,則惟陷入于林莽中。君子見事之幾微,不若舍而勿逐,往則徒取窮吝而已。

集說:《朱子語類》:問:“即鹿無虞”。曰:“虞”只是虞人,六三陰柔在下而居陽位,陰不安于陰,則貪求妄行,不中不正,又上無正應,妄行取圍,所以為“即鹿無虞”,陷入林中之象。沙隨盛稱唐人郭京易好,近寄得來,說鹿當作“麓”,《象辭》當作即麓無虞,何以從禽也?問郭據何書,曰:渠云曾得王輔嗣親手與韓康伯注的(底)《易》本,然難考據。

御纂周易折中卷第一:屯卦六四

六四,乘馬班如,求婚媾,往吉,無不利。

本義:陰柔居屯,不能上進,故為“乘馬班如”之象。然初九守正居下,以應于己,故其占為下,求婚媾則吉也。

程傳:六四以柔順居近君之位,得于上者也。而其才不足以濟屯,故欲進而復止,“乘馬班如”也。己既不足以濟時之屯,若能求賢以自輔,則可濟矣。初陽剛之賢,乃是正應,己之婚媾也。若求此陽剛之婚媾,往與共輔陽剛中正之君,濟時之屯,則吉而無所不利也。居公卿之位,己之才雖不足以濟時之屯,若能求在下之賢,親而用之,何所不濟哉?

集說:胡氏炳文曰:凡爻例,上為往,下為來。六四下而從初,亦謂之往者,據我適人,于文當言往,不可言來。如《需》上六“三人來”,據人適我,可謂之來,不可謂往也。

御纂周易折中卷第一:屯卦九五

九五,屯其膏,小貞吉,大貞兇。

本義:九五雖以陽剛中正居尊位,然當《屯》之時,陷于險中,雖有六二正應,而陰柔才弱,不足以濟。初九得民于下,眾皆歸之,九五坎體,有膏潤而不得施,為“屯其膏”之象。占者以處小事,則守正猶可獲吉;以處大事,則雖正而不免于兇。

程傳:五居尊得正,而當《屯》時,若有剛明之賢為之輔,則能濟屯矣。以其無臣也,故“屯其膏”。人君之尊,雖屯難之世,于其名位非有損也,唯其施為有所不行,德澤有所不下,是“屯其膏”。人君之《屯》也,既膏澤有所不下,是威權不在己也。威權去己而欲驟正之,求兇之道,魯昭公高貴鄉公之事是也,故“小貞”則“吉”也。“小貞”,則漸正之也,若盤庚周宣,修德用賢,復先王之政,諸侯復朝。謂以道馴致,為之不暴也。又非恬然不為,若唐之僖昭也。不為則常屯以至于亡矣。

集說:項氏安世曰:《屯》不以九五為主者,建侯以為主。五本在高位,非“建侯”也。初九動乎險中,故為濟屯之主。天造草昧,皆自下起,五能主事,則不屯矣。

魏氏了翁曰:《周禮》有大貞,謂大卜。如遷國立君之事。五處險中,不利有所作為,但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曰“小貞吉,大貞兇”,猶《書》所謂作內吉、作外兇,用靜吉,用作兇者。

趙氏汝楳曰:我方在險,德澤未加于民,下焉群陰,蒙昧末孚,唯當寬其政教,簡其號令,使徐就吉之經理,乃可得吉。若驟用整齊振刷之術,人將駭懼紛散,兇孰甚焉;故新國用輕典。

梁氏寅曰:小正者,以漸而正之也。小正則“吉”者,以在于其位而為所可為也。大正則“兇”者,以時勢既失而不可以強為也。為可為于可為之時則從,為不可為于不可為之時則兇,可無慎哉?

御纂周易折中卷第一:屯卦上六

上六,乘馬班如,泣血漣如。

本義:陰柔無應,處屯之終,進無所之,憂懼而已,故其象如此。

程傳:六以陰柔居屯之終,在險之極,而無應援,居則不安,動無所之,“乘馬”欲往,復“班如”不進,窮厄之甚,至于“泣血漣如”,《屯》之極也。若陽剛而有助,則屯既板可濟矣。

集說:梁氏寅曰:《屯》之極,乃亨之時也。而上六陰柔無應。不離于險,是安有亨之時哉?坎為血卦,又為加憂,“泣血漣如”之象也。

案:卦者時也,爻者位也,此圣經之明文,而歷代諸儒所據以為說者,不可易也。然沿襲之久,每局于見之拘,遂流為說之誤。何則?其所曰為時者,一時也;其所指為位者,一時之位也。如《屯》則定為多難之世,而凡卦之六位,皆處于斯世,而有事于屯者也。夫是以二為初所阻,五為初所逼,遂使一卦六爻,止為一時之用,而其說亦多駁雜而不概于理,此談經之敝也。蓋易卦之所謂時者,人人有之,如《屯》則士有士之《屯》,窮居未達者是也。君臣有君臣之《屯》,志未就、功未成者是也。甚而庶民商賈之賤,其不逢年而鈍于市者,皆《屯》也。圣人系辭,可以包天下萬世之無窮,豈為一時一事設哉?茍達此義,則初自為初之《屯》,德可以有為而時未至也。二自為二之《屯》,道可以有合而時宜待也。五自為五之《屯》,澤未可以遠施,則為之宜以漸也。其余三爻,義皆仿是。蓋同在《屯》卦,則皆有《屯》象。異其所處之位,則各有處屯之理。中間以承乘比應取義者,亦虛象爾。故二之乘剛但取多難之象,初不指初之為侯也。五之屯膏,但取未通之象,亦不因初之為侯也。今日二為初阻,五為初逼,則初乃卦之大梗,而《易》為衰世之書,豈圣人意哉?六十四卦之理,皆當以此例觀之,庶乎辭無窒礙而義可得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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