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傳:《大壯·序卦》:“遯者退也,物不可以終遯,故受之以大壯?!边q為違去之義,壯為進盛之義。遯者,陰長而陽遯也,大壯陽之壯盛也,衰則必盛消息相須,故既遯則必壯,《大壯》所以次《遯》也。為卦震上乾下,乾剛而震動,以剛而動,大壯之義也。剛陽大也,陽長已過中矣。大者壯盛也,又雷之威震而在天上,亦《大壯》之義也。
大壯,利貞。
本義:“大”謂陽也,四陽盛長,故為《大壯》,二月之卦也。陽壯,則占者吉亨不假言,但利在正固而已。
程傳:《大壯》之道利于貞正也,《大壯》而不得其正,強猛之為耳,非君子之道壯盛也。
初九,壯于趾,征兇,有孚。
本義:“趾”在下而進動之物也,剛陽處下而當壯時,壯于進者也,故有此象。居下而壯于進,其“兇”必矣,故其占又如此。
程傳:初陽剛乾體而處下,壯于進者也。在下而用壯,“壯于趾”也。趾在下而進動之物,九在下用壯而不得其中。夫以剛處壯,雖居上猶不可行,況在下乎?故征則其“兇”?!坝墟凇?,“孚”,信也,謂以壯往則得“兇”可必也。
集說:王氏弼曰:在下而壯,故曰“壯于趾”也。居下而用剛壯,以斯而進,窮兇可必也,故曰“征兇有孚”。
王氏申子曰:卦雖以剛壯為義,然爻義皆貴于用柔,蓋以剛而動,剛不可過也。趾在下而主于行,初乾體而居剛用剛,是壯于行而不顧者也。在上猶為過,況下下乎?其“兇”必矣。
九二,貞吉。
本義:以陽居陰,已不得其正矣。然所處得中,則猶可因以不失其止。故戒占者,使因中以求正,然后可以得“吉”也。
程傳:二雖以陽剛當《大壯》之時,然居柔而處中,是剛柔得中,不過于壯,得貞正而“吉”也。或曰:“貞”非以九居二為戒乎?曰:《易》取所勝為義,以陽剛健體,當《大壯》之時,處得中道,無不正也。在四則有不正之戒。人能識時義之輕重,則可以學《易》矣。
集說:王氏弼曰:居得中位,以陽居陰,履謙不亢,是以“貞占”。
易氏祓曰:爻貴得位,《大壯》則以陽居陰為吉,益慮其陽剛之過于壯也,故二與四皆言“貞吉”。
九三,小人用壯,君子用罔,貞厲,羝羊觸藩,羸其角。
本義:過剛不中,當壯之時,是“小人用壯”而君子則“用罔”也。“罔”,無也,視有如無,君子之過于勇者也,如此則雖正亦危矣。“羝羊”,剛壯喜觸之物?!胺保h也?!百?,困也。“貞厲”之占,其象如此。
程傳:九三以剛居陽而處壯,又當乾體之終,壯之極者也。極壯如此,在小人則為“用壯”,在君子則為“用罔”。小人尚力,故用其壯勇。君子志剛,故“用罔”?!柏琛保瑹o也,猶云蔑也。以其至剛,蔑視于事而無所忌憚也。君子小人,以地言,如君子有勇而正義為亂,剛柔得中,則不折不屈,施于天下而無不宜。茍剛之太過,則無和順之德,多傷莫與,貞固守此,則危道也。凡物莫不用其壯,齒者嚙,角者觸,蹄者踶,羊壯于首,羝為喜觸,故取為象。羊喜觸藩籬,以藩籬當其前也。蓋所當必觸,喜用壯如此,必羸困其角矣。猶人尚剛壯,所當必用,必至摧困也。三壯甚,如此而不至兇,何也?曰:如三之為,其往足以致兇,而方言其危,故末及于兇也。凡可以致兇而未至者,則曰“厲”也。
集說:京氏房曰:壯一也,小人用之,君子有而不用。
劉氏牧曰:“罔”,不也。君子尚德而不用壯。若固其壯,則“?!币?。
胡氏瑗曰:九三處下卦之上,當乾健之極,以陽居陽,是強壯之人也。以小人乘此,則必恃剛強陵犯于人,雖至壯極而不已,是用壯者也。君子則不然,雖壯而不矜,雖大而不伐,罔而不用其壯也。小人居強壯之時,動則過中,進則不顧,是猶剛狠之羊,雖藩在前,亦觸突而進,以至反“羸其角”,兇之道也。
郭氏雍曰:至三而壯矣,小人務勝人,故喜壯而用之。君子務勝己之私,是以勿用壯于外也。以用壯為正,則危矣。羊狠喜觸,用壯之象也;觸藩羸角,用壯而厲也?!熬佑秘琛闭撸迂枰詨褳橛靡?。先儒或為羅網之罔,失之矣。
項氏安世曰:既曰;“小人用壯”,又曰“君子用罔”,勸戒備矣。又曰“貞厲,羝羊觸藩,羸其角”者,恐人以用剛居剛為得正也。
案:京氏以下諸家說“用罔”,與《傳》義異,以夫子《小象》文意參之,諸說近是。
九四,貞吉悔亡,藩決不羸,壯于大輿之輹。
本義:“貞吉悔亡”,與《咸》九四同占?!胺獩Q不羸”,承上文而言也?!皼Q”,開也。三前有四,猶有藩焉。四前二陰,則“藩決”矣?!皦延诖筝浿暋?,亦可進之象也。以陽居陰,不極其剛,故其象占如此。
程傳:四陽剛長盛壯已過中,壯之甚也,然居四為不正,方君子道長之時,豈可有不正也?故戒以貞則吉而“悔亡”。蓋方道長之時,小失則害亨進之勢,是有悔也。若在他卦,重剛而居柔,未必不為善也,《大過》是也。藩所以限隔也,藩籬決開,不復羸困其壯也。高大之車,輪輹強壯,其行之利可知,故云“壯于大輿之輹”?!拜暋?,輪之要處也。車之敗,常在折輹,輹壯則車強矣。云壯于輹,謂壯于進也,輹與輻同。
集說:王氏弼曰:未有違謙越禮而能全其壯者也,故陽爻皆以后陰位為美。
鄭氏汝諧曰:居四陽之終,其壯易過,故必正吉則“悔亡”。群陽并進,非二陰之所能止,“藩決不羸”,其道通也?!皦延诖筝浿暋?,其行健也。
《朱子語類》云:九二“貞吉”只是自守而不進,九四卻是有可進之象。蓋以陽居陰,不極其剛,而前遇二陰。有藩決之象。所以為進,非如九二前有三四二陽隔之,不得進也。
俞氏琰曰:爻剛位柔,不極其壯,故因占設戒曰:“貞吉悔亡”。三以九四之剛在前,如藩籬之障而不能進,故觸而受羸,四以六五之柔在前,如藩籬剖破而無俟乎觸,故“不羸”。曰“藩決不羸”而不及羊,承九三之辭也。
六五,喪羊于易,無悔。
本義:卦體似兌有羊象焉,外柔而內剛者也。獨六五以柔居中,不能抵觸,雖失其壯,然亦無所悔矣。故其象占如此。“易”,容易之易,言忽然不覺其亡也?;蜃鹘嗤?。《漢·食貨志》埸作易。
程傳:羊群行而喜觸,以象諸陽并進。四陽方長而并進,五以柔居上,若以力制,則難勝而有悔。唯和易以待之,則群陽無所用其剛,是喪其壯于和易也,如此則可以“無悔”。五以位言則正,以德言則中,故能用和易之道,使群陽雖壯無所用也。
集說:《朱子語類》云:“喪羊于易”,不若作疆埸之易。《漢書·食貨志》疆埸之埸正作易,蓋后面有“喪牛于易”亦同此義。今《本義》所注,只是從前所說如此,只且仍舊耳。
胡氏炳文曰:《旅》上九“喪牛于易”,牛性順,上九以剛居極,不覺失其所謂順,此曰“喪羊于《易》”,羊性剛,六五以柔居中,不覺失其所謂剛,自失其壯,故爻獨不言壯。
案:壯之道貴乎得中,九二方壯之時,以剛處中,壯之正也。至六五則壯已過矣,又以柔處中,則無所用其壯矣,故雖“喪羊”而“無悔”。
上六,羝羊觸藩,不能退,不能遂,無攸利,艱則吉。
本義:壯終動極,故“觸藩”而“不能退”。然其質本柔,故又“不能遂”其進也。其象如此,其占可知。然猶幸其不剛,故能艱以處則尚可以得“吉”也。
程傳:“羝羊”但取其用壯,故陰爻亦稱之。六以陰處震終而當壯極,其過可知。如羝羊之觸藩籬,進則礙身,退則妨角,進退皆不可也。才本陰柔,故不能勝己以就義,是不能退也。陰柔之人,雖極用壯之,心然必不能終其壯,有摧必縮,是不能遂也。其所為如此,無所往而利也。陰柔處壯,不能固其守,若遇艱困,必失其壯。失其壯則反得柔弱之分矣,是“艱”則得“吉”也。用壯則不利,知艱而處柔則吉也。居壯之終,有變之義也。
集說:《朱子語類》云:上六取喻甚巧,蓋壯終動極,無可去處,如羝羊之角掛于藩上,不能退遂。然“艱則吉”者,畢竟有可進之理,但必艱始吉耳。
易氏祓曰:三前有四,故為“觸藩”。四前遇陰,故為“藩決”。上六前無滯礙,而亦言觸藩者,處一卦之窮也。不能退者,在眾爻之上。不能遂者,亢而不可前進也。然能“艱則吉”,此《易》之所以備勸戒也。
案:五與上皆陰爻,而當陽壯已過之時,五猶曰“喪羊”而上反曰“羝羊觸藩”,何也?蓋“《易》者,像也”。羊之觸也以角,卦似兌,有羊象,而上六適當角位,故雖陰爻而亦云“觸藩”也。陰柔不至子羸角,但不能退、不能遂而已?!捌D則吉”者,知其難而不敢輕易以處之也;故可進則進,不可進則退,《雜卦》謂“大壯則止”是也。
總論:項氏安世曰:有以事理得中為正者,有以陰陽當位為正者,剛以柔濟之,柔以剛濟之,使不失其正,此事理之正也;以剛處剛,以柔處柔,各當其位,此爻位之正也?!洞髩选分畷r義,其所謂“利貞”者,利守事理之正,不以爻位言也。是故九二、九四、六五三爻,不當位而皆利。初九、九三、上六三爻,當位而皆不利。又于九二、九四爻辭明言貞吉,于初九、九三爻辭明言“征兇”“貞厲”,圣人猶恐其未明也。又以《小象》釋之,于九二則曰“‘九二,貞吉’以中也”,明正吉以中而不以位也;子六五則曰“位不當也”,亦明無悔在中不在位也。《易》之時義屢遷如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