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經】第51卦-震卦?震卦為雷(震下震上)-[清]李光地《御纂周易折中?卷第七》

[清]李光地| 易經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51卦-震卦?震卦為雷(震下震上)

程傳:《震·序卦》:“主器者莫若長子,故受之以震?!倍φ咂饕?,《震》為長男,故取主器之義,而繼《鼎》之后。長子,傳國家繼位號者也,故為主器之主?!缎蜇浴啡∑湟涣x之大者,為相繼之義。震之為卦,一陽生于二陰之下,動而上者也,故為震。震,動也,不曰動者,震有動而奮發震驚之義,乾坤之交,一索而成震,生物之長也,故為長男,其象則為雷,其義則為動,雷有震奮之象,動為驚懼之義。

震,亨,震來虩虩,笑言啞啞,震驚百里,不喪匕鬯。

本義:“震”,動也。一陽始生于二陰之下,震而動也。其象為雷,其屬為長子。震有亨道,“震來”,當震之來時也?!碧熖煛?,恐懼驚顧之貌。“震驚百里”,以雷言?!柏啊?,所以舉鼎實;“鬯”,以秬黍酒和郁金,所以灌地降神者也?!安粏守佰恕保蚤L子言也。此卦之占,為能恐懼則致福,而不失其所主之重。

程傳:陽生于下而上進,有“亨”之義。又震為動,為恐懼,為有主。震而奮發,動而進,懼而修,有主而保大,皆可以致亨,故震則有“亨”。當震動之來,則恐懼不敢自寧,旋顧周慮,虩虩然也,“虩虩”,顧慮不安之貌。蠅虎謂之虩者,以其周環顧慮不自寧也。處震如是,則能保其安裕,故“笑言啞啞”,“啞啞”,言笑和適之貌。“震驚百里”、“不喪匕鬯”,言震動之大。而處之之道,動之大者,莫若雷。震為雷,故以雷言。雷之震動驚及百里之遠,人無不懼而自失,雷聲所及百里也,唯宗廟祭祀執匕鬯者,則不致于喪失。人之致其誠敬,莫如祭祀,匕以載鼎實升之于俎,鬯以灌地而降神,方其酌裸以求神,薦牲而祈享,盡其誠敬之心,則雖雷震之威,不能使之懼而失守,故臨大震懼,能安而不自失者,唯誠敬而已,此處震之道也。卦才無取,故但言處震之道。

集說:干氏寶曰:祭禮薦陳甚多,而經獨言“不喪匕鬯”者,匕牲體,薦鬯酒,人君所自親也。

胡氏瑗曰:“百里”,雷聲之所及也、“匕”者,宗廟之器,以棘木為之,似畢而無兩岐,所以舉鼎之實而升于俎也?!佰恕闭?,以郁金草和酒,而有芬芳調鬯之氣。

胡氏炳文曰:“震驚百里”,以震為雷取象?!安粏守佰恕保蚤L子主器取象。“震亨”,謂震有亨之道。又自以“震來虩虩”釋震字,以“笑言啞啞”以下釋亨字。

蔡氏清曰:“震來”,當震之來時也,以心言,謂事之可懼而吾懼之也。其震懼之也“虩虩”然,非震來而后“虩虩”也?!疤熖煛保誀钇湔饋硪??;蛟唬簛碚咦酝鈦硪?,故爻云“震來厲”。又云“震不于其躬于其鄰”,此說非唯昧卦辭“震來”之義,亦失卦名震字之義矣。蓋震之來,來猶至也,固亦有其事,然震之至則在我也。六二“震來厲”,謂當震之來而危厲,此震來正與卦辭旨同。至于“震不于其躬”,《本義》分明有“恐懼”“修省”字,其與卦辭同益明矣。凡有所事者皆當懼,懼便是震來也。君子之心,常存敬畏,執事便敬,所以致福而不失其所主之重。

又曰:“震來虩虩”,以心言;“震驚百里”,以事言。“不喪匕鬯”,不懼也,不懼由于能懼。

余氏本曰:”震驚百里”,只是足“笑言啞啞”一句意,大意謂人平時若能恐懼,則可以致福。雖卒然禍變之來,亦無可畏也。

案:“震來”之義,蔡氏得之矣。

御纂周易折中卷第七:震卦初九

初九,震來虩虩,后笑言啞啞,吉。

本義:成《震》之主,處震之初,故其占如此。

程傳:初九成《震》之主,致震者也。在卦之下,處《震》之初也。知震之來,當震之始,若能以為恐懼,而周旋顧慮,“虩虩”然不敢寧止,則終必保其安吉,故后“笑言啞啞”也。

集說:石氏介曰:初九有陽明之德,居《震》之始,是能先戒懼者,故繇彖所言,此爻當之。

胡氏炳文曰:初九在內卦之內,《震》之主也,故辭與卦同。蓋震之用在下,在重震之初。又最下者,所以為《震》之主也。

御纂周易折中卷第七:震卦六二

六二,震來厲,億喪貝,躋于九陵,勿逐七日得。

本義:六二乘初九之剛,故當震之來而危厲也?!皟|”字未詳,又當喪其貨貝,而升于九陵之上。然柔順中正,足以自守,故不求而自獲也。此爻占具象中,但“九陵”“七日”之象。則未詳耳。

程傳:六二居中得正,善處震者也,而乘初九之剛。九,震之主。震剛動而上奮,孰能御之?!皡枴保鸵?,危也。彼來既猛,則己處危矣?!皟|”,度也?!柏悺薄⑺兄Y也?!澳殹?,升也?!熬帕辍?,陵之高也?!爸稹保芬?。以“震來”之“厲”,度不能當,而必喪其所有,則升至高以避之也?!熬拧保云渲?。岡陵之重,高之至也?!熬拧?,重之多也,如九天九地也?!拔鹬鹌呷盏谩保F者中正也。遇震懼之來,雖量勢巽避,當守其中正,無自失也。億之必喪也,故遠避以自守,過則復其常矣,是勿逐而自得也?!爸稹?,即物也。以己即物,失其守矣。故戒“勿逐”,避遠自守,處震之大方也,如二者當危懼而善處者也。卦位有六,七乃更始,事既終,時既易也,不失其守,雖一時不能御其來,然時過事已,則復其常,故云“七日得”。

集說:鄭氏汝諧曰:“億”,度也,度寶貨之可喪而喪之,不憚九陵之險而升之,避害以自全,靜退以觀變,事定則必得其所謂安利也。

楊氏簡曰:六二乘初九之剛,不可安處,故“億喪貝”。往而躋于九陵,雖今未得,至于歷七日,則時當得矣,勿用逐也。避難曲折有如此者,昔太王既不可御狄,不可安處,去而邑于岐山之下,而他日興周焉,此象也。

蔣氏悌生曰:“億”,度也,事未至未著而先謀度之謂億。

楊氏啟新曰:“喪”,自喪之也。“躋于九陵”,飄然遠舉之意。人之所以常蹈禍者,利耳。遠利而自處于高,豈唯無厲,所喪者,可以不久而獲矣。

御纂周易折中卷第七:震卦六三

六三,震蘇蘇,震行無眚。

本義:“蘇蘇”,緩散自失之狀。以陰居陽,當震時而居不正,是以如此。占者若因懼而能行,以去其不正,則可以“無眚”矣。

程傳:“蘇蘇”,神氣緩散自失之狀。三以陰居陽不正,處不正,于平時且不能安,況處震乎,故其震懼而“蘇蘇”然。若因震懼而能行,去不正而就正,則可以無過?!绊颉?,過也。三行則至四,正也。動以就正為善,故二“勿逐”則自得。三能行則“無眚”,以不正而處震懼,有眚可知。

集說:趙氏光大曰:當震時而懼益甚,精神渙散,故為“震蘇蘇”之象。然天下不患有憂懼之時,而患無修省之功。若能因此懼心而行,則持身無妄動,應事有成規,又何眚之有?

楊氏啟新曰:震而不行,徒震耳,行者,改圖也,此恐懼所以修省也。

御纂周易折中卷第七:震卦九四

九四,震遂泥。

本義:以剛處柔,不中不正,陷于二陰之間,不能自震也,“遂”者,無反之意,“泥”,滯溺也。

程傳:九四居《震》動之時,不中不正,處柔失剛健之道,居四無中正之德,陷溺于重陰之間,不能自震奮者也,故云“遂泥”?!澳唷保瑴缫?、以不正之陽,而上下重陰,安能免于泥乎?!八臁保瑹o反之意,處震懼則莫能守也。欲震動則莫能奮也,震道亡矣,豈復能光亨也。

集說:項氏安世曰:初九以一陽動乎二陰之下,得《震》之本象,故其福與卦辭合。九四以一陽動乎四陰之中,則震變成坎,震而遂陷于泥也。

胡氏炳文曰:初與四,皆《震》之所以為《震》者。然震之用在下,四溺于陰柔之中,故震之亨在初而不在四。

案:卦爻“震”字,雖以人心為主,然《震》之本象則雷也。凡雷乘陽氣而動,然所乘之氣不同,故邵子曰:水雷玄,火雷赫,土雷連,石雷霹。蓋雷聲有動而不能發達者,陷于陰氣也。此爻陽動于四陰之中,故有“震遂泥”之象。在人則志氣未能自遂,乃困心衡慮之時也。

御纂周易折中卷第七:震卦六五

六五,震往來厲,億無喪有事。

本義:以六居五而處震時,無時而不危也,以其得中,故無所喪而能“有事”也。占者不失其中,則雖?!盁o喪”矣。

程傳:六五雖以陰居陽不當位為不正,然以柔居剛又得中,乃有中德者也。不失中則不違于正矣,所以中為貴也。諸卦二五雖不當位,多以中為美。三四雖當位,或以不中為過,中常重于正也。蓋中則不違于正,正不必中也。天下之理,莫善于中,于六二六五可見。五之動,上往則柔不可居動之極,下來則犯剛,是往來皆危也。當君位為動之主,隨宜應變,在中而已,故當億度無喪失其所有之事而已。所有之事,謂中德,茍不失中,雖有危不至于兇也。億度,謂圖慮求不失中也。五所以危,由非剛陽而無助,若以剛陽有助為動之主,則能亨矣。往來皆危,時則甚難,但期于不失中,則可自守,以柔主動,固不能致亨濟也。

集說:虞氏翻曰:可以守宗廟社稷為祭主,故“無喪有事”也。

項氏安世曰:二居下震之上,故稱來。五居重震之上,故稱“往來”?!皟|”,度也。二五之“厲”,即震之恐懼也。二五之“億”,即震之修省也。

熊氏良輔曰:震“往”亦“厲”,“來”亦“厲”,皆以危懼待之,故能“無喪有事”,蓋不失其所有也。此卦辭所謂“不喪匕鬯”,能主器以君天下者與。

俞氏琰曰:二曰“震來”,指初之來。以五視初,則初之始震為既往,四之洊震為復來,五蓋震往而復來之時也?!坝惺隆?,謂有事于宗廟社稷也?!墩稹分髫吃诔?,而“無喪有事”乃歸之五,五乃《震》之君也。

案:《春秋》凡祭祀皆口“有事”,故此“有事”謂祭也。二五之震同,具有中德而能億度于事理者亦同。然二“喪貝”而五“無喪”者,二居下位,所有者貝耳。五居尊,所守者則宗廟社稷也。貝可喪也,宗廟社稷可以失守乎。故二以“喪貝”為中,五以“無喪有事”為中。

御纂周易折中卷第七:震卦上六

上六,震索索,視矍矍,征兇,震不于其躬于其鄰,無咎,婚媾有言。

本義:以陰柔處震極,故為“索索”“矍矍”之象。以是而行,其兇必矣。然能及其震未及身之時,恐懼修省,則可以“無咎”,而亦不能免于“婚媾”之“有言”。戒占者當如是也。

程傳:“索索”,消索不存之狀,謂其志氣如是。六以陰柔居震動之極,其驚懼之甚,志氣殫索也?!佰芹恰?,不安定貌。志氣索索,則視瞻徊徨。以陰柔不中正之質而處震動之極,故“征”則“兇”也。震之及身,乃于其躬也?!安挥谄涔保^未及身也?!班彙闭?,近于身者也。能震懼于未及身之前,則不至于極矣,故得“無咎”。茍未至于極,尚有可改之道。震終當變,柔不固守,故有畏鄰戒而能變之義。圣人于震終,示人知懼能改之義,為勸深矣。“婚媾”,所親也,謂同動者?!坝醒浴?,有怨咎之言也。六居《震》之上,始為眾動之首,今乃畏鄰戒而不敢進,與諸處震者異矣,故“婚媾有言”也。

集說:鄭氏汝諧曰:上以陰柔之資,而居一卦之上,其中無所得,不能自安,故“震索索”而氣不亢,“視矍矍”而神不固。人之過于恐懼者,固無足取,若能舉動之際,睹事之未然而知戒,亦圣人之所許也。

趙氏光大曰:陰處震極,故當震之來,志氣消沮,瞻視徬徨,驚懼之甚也,以是而行,其志先亂,“兇”也。所以然者,以不能圖之于早也。若震未及身而方及鄰之時,恐懼修省,豫為之圖,則自無“索索”“矍矍”之“咎”矣。

案:此“婚媾有言”,與《夬》四“聞言不信”同,皆占戒之外,反言以決之之辭也?,崿嵰鰦I,見識幾近,當禍患之未至,則相誘以宴安而已爾,安能為人深謀長慮,而相與儆戒于未然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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