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經】第45卦-萃卦:澤地萃卦(坤下兌上)-[北宋]張載撰《橫渠易說》

[北宋]張載| 易經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45卦-萃卦?澤地萃卦(坤下兌上)

[北宋]張載撰《橫渠易說》【下經】第四十五卦_萃卦:澤地萃卦(坤下兌上)

萃。亨,王假有廟,利見大人,亨利貞。用大牲吉,利有攸往。

姤者遇也,物相遇而后聚,故受之以萃。

與渙卦義同,故繇辭互見。

萃而不見大人之德,吝道也。

彖曰:萃,聚也,順以說,剛中而應,故聚也?!巴跫儆袕R”,致孝享也?!袄姶笕撕唷保垡哉?。“用大牲吉,利有攸往”,順天命也。觀其所聚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。

象曰:澤上于地,萃,君子以除戎器,戒不虞。

聚而致享,必有廟乃盡其實。

聚而不見大人之德,吝道也。

聚不以正,私邪勝也。

富聚之世,順天之命,用大牲有所進為宜。

散而通之,順天命而不凝于物也。凝一作疑。

初六,有孚不終,乃亂乃萃。若號一握,為笑勿恤,往無咎。

象曰:“乃亂乃萃”,其志亂也。

萃聚之世,物各以近相求,所處遠者,雖有其應,不能專一。初六履不以中,萃而志亂,故為眾輕侮,若能啼號齊咨,專一其守,不恤眾侮,則往而無咎。

六二,引吉,無咎。孚乃利用禴。

象曰:“引吉無咎”,中未變也。

物思其聚之時,能自持不變,引而后往,吉乃無咎。凡言“利用禴”,皆誠素著白于幽明之際,未孚而略禮,則神怒而民怨。

六三,萃如嗟如,無攸利。往無咎,小吝。

象曰:“往無咎”,上巽也。

九四,大吉,無咎,

象曰:“大吉無咎”,位不當也。

位非極顯而有物之萃,非大吉則悔吝必矣。

九五,萃有位,無咎。匪孚,元永貞,悔亡。

象曰:“萃有位”,志未光也。

居得盛位不能見,以大人之德系應于二,故曰“有位”,履非不正,故無咎。然非君人之大信,為德非厚,不能無悔,故元永貞而后悔亡。

上六,齊咨涕洟,無咎。

象曰:“齊咨涕洟”,未安上也。

以陰居上,極物之萃,非所堪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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