習坎。有孚,維心亨,行有尚。
習坎,重襲之義。八純卦惟此加“習”者,余皆一字可盡其義,坎取其險,故重之而其險乃著也。
色以離見,聲以震聞,臭以巽知,味以坎達。
坎離者,天地之中二氣之正交。然離本陰卦,坎本陽卦,以此見二氣其本如此而交性也,非此二物則無易。
彖曰:習坎,重險也,水流而不盈,行險而不失其信?!熬S心亨”,乃以剛中也?!靶杏猩小?,往有功也。天險,不可升也;地險,山川丘陵也。王公設險以守其國,險之時用大矣哉!
象曰:水洊至,習坎,君子以常德行,習教事。
可盈則非謂重險也,中柔則心無常,何能亨也!內外皆險,義不可止,故行有尚也。
坎維心亨故行有尚,外雖積險,茍處之心亨不疑,則雖難必濟而往有功也。今水臨萬仞之山,要下即下,無復凝滯(人)[之]在前,惟知有義理而已,則復何回避,所以心通。
初六,習坎,入于坎窞,兇。
象曰:習坎入坎,失道兇也。
比于二無出險之志,故云“入于坎窞”也。
九二,坎有險,求小得。
象曰:“求小得”,未出中也。
險難之際,弱必附強,上下俱陰,求必見從,故求則必小得,然二居險中而未出也。
六三,來之坎坎,險且枕,入于坎窞勿用。
象曰:“來之坎坎”,終無功也。
前之入險退(來)[求],枕險入窞,與初六同。
六四,樽酒簋貳用缶。納約自牖,終無咎。
象曰:“樽酒簋貳”,剛柔際也。
四五俱得陰陽之正,險阻之際,近而相得,誠素既接,雖簡略于禮無咎也。上比于五,有進出之漸,故無兇。
九五,坎不盈,祗既平,無咎。
象曰:“坎不盈”,中未大也。
險難垂出而下比于四,不能勉成其功,光大其志,故圣人惜之曰“祗既平無咎”而已矣,不能往有功也。一本云:坎盈則進而往有尚矣。
上六,系用徽纆,置于叢棘,三歲不得,兇。
象曰:上六失道,兇三歲也。
上六過中,逃險而失道者也,不附比陽中,幾于迷復之兇,故為所系累也。陰柔不能附比于陽,處險之極乘剛,宜其為所拘戮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