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經】第8卦-比卦:水地比卦(坤下坎上)-[北宋]張載撰《橫渠易說》

[北宋]張載| 易經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08卦-比卦?水地比卦(坤下坎上)

[北宋]張載撰《橫渠易說》【上經】第八卦_比卦:水地比卦(坤下坎上)

比。吉,原筮元永貞,無咎。不寧方來,后夫兇。鐘

彖曰:“比吉”也,比,輔也,下順從也。“原筮元永貞無咎”,以剛中也?!安粚幏絹怼?,上下應也?!昂蠓騼础保涞栏F也。

象曰:地上有水,比,先王以建萬國,親諸侯。

必原筮者,慎所與也。

初六,有孚比之,無咎。有孚盈缶,終來有它,吉。

象曰:比之初六,有它吉也。

柔而無應,能擇有信者親之,己之誠素著顯,終有它吉,比好先也。

六二,比之自內,貞吉。

象曰:“比之自內”,不自失也。

愛自親始,人道之正,故曰“貞吉”。

六三,比之匪人。

象曰:“比之匪人”,不亦傷乎!

履非其正,比之必匪其人,故可傷。

六四,外比之,貞吉。

象曰:外比于賢,以從上也。

九五,顯比,王用三驅失前禽,邑人不誡,吉。

象曰:顯比之吉,位正中也。舍逆取順,失前禽也。“邑人不誡”,上使中也。

上六,比之無首,兇。

象曰:“比之無首”,無所終也。

失前禽,謂三面而驅,意在緩逸之,不務殺也。順奔然后取之,故被傷者少也。

以剛居中而顯明比道,伐止有罪,不為濫刑,故邑人不誡,為上用中,此之謂也。不比者不懲,非用中也,故比必顯之,然殺不可務也。一云:上使中者,付得其人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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