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經】第17卦-隨卦?澤雷隨卦(震下兌上)-[清]尚秉和撰《周易尚氏學?卷六》

[清]尚秉和| 易經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17卦-隨卦?澤雷隨卦(震下兌上)

[清]尚秉和撰《周易尚氏學?卷六上經》第17卦-隨卦:澤雷隨卦(震下兌上)

隨:元亨利貞,無咎。

歸藏曰馬徒。馬徒。即周禮太仆職所謂前驅。越語勾踐親為夫差前馬。注前馬前驅。在馬前也。按震為馬?;ヴ逓橥诫`。馬徒皆隨貴人馬。前行以辟道。而兌為口。為傳呼。于卦象頗合。茲周易名隨。似取隨時之義。震春。故曰元亨。兌秋。故曰利貞。吉春而夏可賅。言秋而科可賅。元亨利貞。即春夏秋冬。周而復始。循環不窮。故曰隨。隨時而動。不過不忒。故無咎。

彖曰:隨,剛來而下柔,動而說,隨。大亨貞,無咎,而天下隨時,隨之時義大矣哉!

王肅本。隨時。皆作隨之。將卦義全失。朱于從之過矣。故夫讀易以明理為先也。

象曰:澤中有雷,隨:君子以向晦入宴息。

艮為君子。又止故宴息。兌為昧為晦。震往。往而遇兌。故曰晌晦。巽伏。故君子法此象。以晌晦人宴息。

初九:官有渝,貞吉。出門交有功。

官。蜀才作館。見釋文?;輻澰?。官。古文館。以穆天子傳。官人陳牲為證。按作館是也。艮為館。下卦艮覆。故曰館有渝。渝變也。初至四為正覆良。象覆即于覆取義。易通例也。自覆象失傳。渝之古舊解皆不能說其所以然。而用覆之辭。如蒙掾(無左)如中孚之二三交。詁皆誤矣。渝而得位。故貞吉。與下貞兇為對文。艮為門。初臨之。而震為出。故曰出門。出門則有交接。陽遇陰則通。故有功。凡陽臨重陰者無不吉。此其一也。

象曰:官有渝,從正吉也。出門交有功,不失也。

失與佚通用。供逸也。震動故不佚。言不敢安逸也。此與比六二不自失。小畜九二亦不自失。皆讀為佚。與吉韻。義詳比九五失前禽注。

六二:系小子,失丈夫。

此爻舊解。淆亂至今者。一由卦象失傳。二由同性相敵之理不明也。初震為小子。四艮為丈夫。二近初。故系小子。為六三所隔。不能承四。故失丈夫。易林家人之巽云。孩子貪餌。以伏震為孩子也。孩子即小子。是焦氏以震為小子。義即本此也。又復之剝云。夫亡從軍。以剝上艮為夫。是艮為丈夫。焦氏仍本之易。蓋以二人言。初生者長。后生者少。故說卦以震為長子。艮為少子。而以一人言。則初少上老。故經以震為小子。艮為丈夫。先儒不知經取象。往往與說卦不同。不敢直認。豈知象傳所釋至明也。

象曰:系小子,弗兼與也。

二居初四之間。近初遠四。故曰弗兼與。虞翻謂二應五。以五為小子。五為少女。焉能為小子。失之遠矣。

六三:系丈夫,失小子。隨有求得,利居貞。

三近四承陽。故上系文夫。為二所阻。故下失小子。象謂志合下。是明以震為小于。艮為丈夫也。隨有求句。與下隨有獲對文。艮為求。陰承陽故有得。巽為利。咸六二云。居吉。茲云利居貞。似亦以動為戒。蓋上無應。靜而承陽則吉。動則不利。舊解謂之正應上。于居義相背。非也。

象曰:系丈夫,志舍下也。

下謂初。輕以艮為丈夫。以震為小子??芍^明白矣。

九四:隨有獲,貞兇。有孚在道,以明,何咎。

下乘重陰得民。故有獲。不當位。前遇敵。故貞兇。然下孚于眾。光明正大。遵循正道。亦無咎也。艮為道。為光明。虞氏命三四全變成離。取明象。迂曲失經旨。大畜彖傳曰。剛健篤實輝光。剛健謂乾。輝光謂艮。是艮為光明。易有明文。

象曰:隨有獲,其義兇也。有孚在道,明功也。

其義兇者。謂四本不兇。而兇者以不當位也。大畜頤上九皆下孚于陰而吉。

九五:孚于嘉,吉。

易林每以震為嘉。蓋本此也。嘉指二。五孚于二。二震體。故曰孚于嘉。

象曰:孚于嘉,吉:位正中也。

二五皆當位。故曰正中。

上六:拘系之,乃從維之。王用亨于西山。

伏艮為拘為山。兌西故曰西山,兌口故曰亨。王渭五。三至上正反巽。巽為繩。故曰系。曰維。虞翻曰:兩系稱維。正反兩類詩所謂縶之維之也。卦以隨為義。六窮于上。五恐其去。拘系之。從維之?;蚣雌潆[居之處而宴享之。言六無所隨。而五必隨之也。西溪易說云。先儒說易。遇西山西鄰。皆曰文王事也。可謂大謬。

象曰:拘系之,上窮也。

窮盡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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