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序卦》曰:緩必有所失,故受之以損。
崔覲曰:宥罪緩死,失之于僥幸,有損于政刑,故言緩必有所失,故受之以損者也。
鄭玄曰:艮為山,兌為澤?;ンw坤,坤為地。山在地上,澤在地下,澤以自損增山之高也。猶諸侯損其國之富以貢獻于天子,故謂之損矣。
有孚。無吉,無咎。可貞,利有攸往。
虞翻曰:泰初之上,損下益上,以據二陰,故“有孚,元吉,無咎”。艮男居上,兌女在下,男女位正,故“可貞利有攸往”矣。
曷之用?二簋可用享。
崔覲曰:曷,何也。言其道上行,將何所用,可用二簋而享也。以喻損下益上,惟有乎心,何必竭于不足而補有余者也。
《彖》曰:損,損下益上,其道上行。
蜀才曰:此本泰卦。案:坤之上六,下處乾三。乾之九三,上升坤六。損下益上者也。陽德上行,故曰“其道上行”矣。
損而有孚,
荀爽曰:謂損乾之三居上。孚,二陰也。
元吉,無咎。
荀爽曰:居上據陰,故“元吉,無咎”,以未得位,嫌于咎也。
可貞。
荀爽曰:少男在上,少女雖年尚幼,必當相承,故曰“可貞”。
利有攸往。
荀爽曰:謂陽利往居上。損者,損下益上,故利往居上。
曷之用?二簋可用享。
荀爽曰:二簋,謂上體二陰也。上為宗廟。簋者,宗廟之器,故可享獻也。
二簋應有時。
虞翻曰:時謂春秋也。損二之五,震二月,益正月,春也。損七月,兌八月,秋也。謂春秋祭祀,以時思之。艮為時,震為應,故“應有時”也。
損剛益柔有時。
虞翻曰:謂冬夏也。二五已易成益。坤為柔。謂損。益上之三成既濟,坎冬離夏。故“損剛益柔有時”。
損益盈虛,與時偕行。
虞翻曰:乾為盈,坤為虛,損剛益柔,故“損益盈虛”。謂泰初之上,損二之五,益上之三,變通趨時,故“與時偕行”。
《象》曰:山下有澤,損。君子以征忿窒欲。
虞翻曰:君子,泰乾。乾陽剛武,為忿。坤陰吝嗇,為欲。損乾之初成兌說,故“征忿”。初上據坤,艮為止,故“窒欲也”。
虞翻曰:祀,祭祀。坤為事,謂二也。遄,速。酌,取也。二失正,初利二速往,合志于五,得正無咎,已得之應,故“遄往無咎酌損之”。《象》曰“上合志也”。祀,舊作巳也。
《象》曰:祀事遄往,上合志也。
虞翻曰:終成既濟,謂二上合志于五也。
虞翻曰:失位當之正,故“利貞”。征,行也。震為征,失正毀折,故“不征”。之五則兇,二之五成益,小損大益,故“弗損益之”矣。
《象》曰:九二利貞,中以為志也。
虞翻曰:動體離中,故“為志也”。
虞翻曰:泰乾三爻,為三人;震為行,故“三人行”。損初之上,故“則損一人”。
一人行,則得其友。
虞翻曰:一人謂泰初之上,損剛益柔,故“一人行”。兌為友,初之上,據坤應兌,故“則得其友”。言致一也。
《象》曰:一人行,三則疑也。
虞翻曰:坎為疑,上益三成坎,故“三則疑”。荀爽曰:一陽在上,則教令行。三陽在下,則民眾疑也。
虞翻曰:四,謂二也。四得位,遠應初。二疾上五,已得承之。謂二之五,三上復。坎為疾也。陽在五稱喜。故“損其疾,使遄有喜”。二上體觀,得正承五,故“無咎”矣。
《象》曰:損其疾,亦可喜也。
蜀才曰:四當承上,而有初應,必上之所疑矣。初,四之疾也。宜損去其初,使上遄喜。
虞翻曰:二上之五,體大觀象,故“可喜也”。
虞翻曰:謂二五已變成益,故“或益之”。坤數十,兌為朋,三上失位,三動離為龜。十謂神靈攝寶文、筮山澤水火之龜也。故“十朋之龜”。三上易位,成既濟,故“弗克違,元吉”矣。
《象》曰:六五元吉,自上佑也。
侯果曰:內柔外剛,龜之象也。又體兌艮,互有坤震。兌為澤龜,艮為山龜,坤為地龜,震為木龜,坤數又十,故曰“十朋”。朋,類也。六五處尊,損已奉上。人謀允葉,龜墨不違。故能延上九之佑,而來十朋之益。所以大吉也。崔覲曰:或之者,疑之也。故用元龜。價值二十大貝,龜之最神貴者。以決之,不能違其益之義。故獲元吉。雙貝曰朋也。
虞翻曰:損上益三也。上失正,之三得位,故“弗損益之,無咎,貞吉”。動成既濟,故“大得志”。
利有攸往,得臣無家。
虞翻曰:謂三往之上,故“利有攸往”。二五已動成益,坤為臣。三變據坤,成家人,故曰“得臣”。動而應三,成既濟,則家人壞,故曰“無家”。
王肅曰:處損之極,損極則益,故曰“弗損益之”。非無咎也。為下所益,故“無咎”。據五應三,三陰上附,外內相應,上下交接,正之吉也。故“利有攸往”矣。剛陽居上,群下共臣,故曰“得臣”矣。得臣則萬方一軌,故“無家”也。
《象》曰:弗損益之,大得志也。
虞翻曰:謂二五已變,上下益三,成既濟定。離坎體正,故“大得志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