虞翻曰:恒,久也。與益旁通。乾初之坤四,剛柔皆應,故“通,無咎,利貞”矣。
鄭玄曰:恒,久也。巽為風,震為雷,雷風相須而養物,猶長女承長男,夫婦同心而成家,久長之道也。夫婦以嘉會禮通,故“無咎”。其能和順干事,所行而善矣。
利有攸往。
虞翻曰:初利往之四,終變成益,則初四二五皆得其正,終則有始,故“利有攸往”也。
《彖》曰:恒,久也。剛上而柔下,
王弼曰:剛尊柔卑,得其序也。
雷風相與,巽而動,
蜀才曰:此本泰卦。
案:六四降初,初九升四,是剛上而柔下也。分乾與坤,雷也。分坤與乾,風也。是雷風相與,巽而動也。
剛柔皆應,恒。
《九家易》曰:初四二五雖不正,而剛柔皆應,故“通無咎”矣。
恒亨,無咎,利貞,久于其道也。
荀爽曰:恒,震世也,巽來乘之,陰陽合會,故“通無咎”。長男在上,長女在下,夫婦道正,故“利貞,久于其道也”。
天地之道,恒久而不已也。
虞翻曰:泰,乾坤為天地。謂終則復始,有親則可久也。
利有攸往,終則有始也。
荀爽曰:謂乾氣下終,始復升上居四也。坤氣上終,始復降下居初者也。
日月得天而能久照,
虞翻曰:動初,成乾為天。至二,離為日;至三,坎為月。故“日月得天而能久照”也。
四時變化而久成。
虞翻曰:春夏為變,秋冬為化,變至二離夏,至三兌秋,至四震春,至五坎冬。故“四時變化而能久成”。謂乾坤成物也。
圣人久于其道,而天下化成。
虞翻曰:圣人謂乾。乾為道。初二已正,四五復位,成既濟定。乾道變化,各正性命。有兩離象,重明麗正,故“化成天下”。
觀其所恒,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。
虞翻曰:以離日照乾,坎月照坤,萬物出震,故“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”。與咸同義也。
《象》曰:雷風,恒。
宋衷曰:雷以動之,風以散之。二者常相薄,而為萬物用,故君子象之,以立身守節而不易道也。
君子以立不易方。
虞翻曰:君子謂乾三也。乾為易,為立;坤為方。乾初之坤四,三正不動。故“立不易方”也。
侯果曰:浚,深。恒,久也。初本六四,自四居初,始求深厚之位者也。位既非正,求乃涉邪。以此為正,兇之道也。故曰“浚恒,貞兇,無攸利”矣。
《象》曰:浚恒之兇,始求深也。
虞翻曰:浚,深也。初下稱浚,故曰“浚恒”。乾初為淵,故“深”矣。失位變之正,乾為始。故曰“始求深也”。
虞翻曰:失位悔也,動而得正,處中多譽,故“悔亡”也。
《象》曰:九二悔亡,能久中也。
荀爽曰:乾為久也。能久行中和,以陽據陰,故曰“能久中也”。
荀爽曰:與初同象,欲據初,隔二。與五為兌,欲悅之,隔四。意無所定,故“不恒其德”。與上相應,欲往承之,為陰所乘,故“或承之羞”也。貞吝者,謂正居其所,不與陰通也。無居自容,故“貞吝”矣。
《象》曰:不恒其德,無所容也。
《九家易》曰:言三取初隔二,應上見乘,是“無所容”。無居自容,故“貞吝”。
虞翻曰:田為二也。地上稱田,無禽,謂五也。九四失位,利二上之五,已變承之。故曰“田無禽”。言二五皆非其位,故《象》曰:“久非其位,安得禽也。”。
虞翻曰:動正成乾,故“恒其德”。婦人謂初。巽為婦。終變成益,震四復初,婦得歸陽,從一而終,故“貞婦人吉也”。震,乾之子,而為巽夫,故曰“夫子”。終變成益,震四從巽,死于坤中,故“夫子兇”也。
《象》曰:婦人貞吉,從一而終也。
虞翻曰:一謂初,終變成益,以巽應初震,故“從一而終也”。
夫子制義,從婦兇也。
虞翻曰:震沒從巽入坤,故“從婦兇”矣。
虞翻曰:在震上,故“震恒”。五動乘陽,故“兇”。終在益上,五遠應,故“無功也”。
《序卦》曰:物不可以久居其所,故受之以遁。遁者,退也。
韓康伯曰:夫婦之道,以恒為貴,而物之所居,不可恒,宜與世升降,有時而遁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