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經】第20卦-觀卦?風地觀卦(坤下巽上)-[唐]李鼎祚撰《周易集解?卷五》

[唐]李鼎祚| 易經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20卦-觀卦?風地觀卦(坤下巽上)

觀:盥而不薦,有孚颙若。

鄭玄曰:坤為地,為眾。巽為木,為風。九五,天子之爻?;ンw有艮。艮為鬼門,又為宮闕。地上有木。而為鬼門宮闕者,天子宗廟之象也。

王弼曰:王道之可觀者,莫盛乎宗廟。宗廟之可觀者,莫盛乎盥也。至薦簡略,不足復觀,故“觀盥而不薦”也。

馬融曰:盥者,進爵灌地,以降神也。此是祭祀盛時,及神降薦牲,其禮簡略,不足允也。國之大事,唯祀與戎。王道可觀,在于祭祀。祭祀之盛,莫過初盥降神。故孔子曰:諦自既灌而往者,吾不欲觀之矣。此言及薦簡略,則不足觀也。以下觀上,見其至盛之禮,萬民信敬,故云“有孚颙若”。孚,信。颙,敬也。

案:鬼神害盈,禍淫福善。若人君修德,至誠感神。信則黍稷非馨,明德惟馨。故“觀盥而不觀薦”,饗其誠信者也。斯即東鄰殺牛,不如西鄰之禴祭,實受其福,是其義也。

《彖》曰:大觀在上,

蜀才曰:此本乾卦。案:柔小浸長,剛大在上,其德可觀,故曰“大觀在上”也。

順而巽,中正以觀天下。

虞翻曰:謂陽息臨二,直方大。臨者,大也。在觀上,故稱“大觀”。順,坤也。中正謂五。五以天神道觀示天下,咸服其化,賓于王庭。

觀,盥而不薦,有孚颙若,下觀而化也。

虞翻曰:觀,反臨也。以五陽觀示坤民,故稱“觀”。盥,沃盥。薦,羞牲也。孚,信,謂五。颙颙,君德,有威容貌。若,順也??矠樗?,坤為器,艮手臨坤,坎水沃之,盥之象也。故“觀盥而不薦”??鬃釉唬褐B自既灌,吾不欲觀之矣。巽為進退,容止可觀,進退可度,則下觀其德而順其化。上之三,五在坎中,故“有孚颙若,下觀而化”?!对姟吩唬猴J颙卬卬,如珪如璋。君德之義也。

觀天之神道,而四時不忒。

虞翻曰:忒,差也。神道謂五。臨,震兌為春秋,三上易位,坎冬離夏,日月象正。故“四時不忒”。

圣人神道設教,而天下服矣。

虞翻曰:圣人謂乾,退藏于密,而齊于巽,以神明其德教,故“圣人設教”,坤民順從,而天下服矣。

《象》曰:風行地上,觀。先王以省方觀民設教。

《九家易》曰:先王謂五。應天順民,受命之王也。風行地上,草木必偃,枯槁朽腐,獨不從風,謂應外之爻。天地氣絕,陰陽所去,象不化之民,五刑所加,故以省察四方,觀視民俗,而設其教也。言先王德化,光被四表,有不賓之民,不從法令,以五刑加之,以齊德教也。

初六:童觀,小人無咎,君子吝。

虞翻曰:艮為童。陰,小人。陽,君子。初位賤,以小人承君子,故“無咎”。陽伏陰下,故“君子吝”矣。

《象》曰:初六童觀,小人道也。

王弼曰:失位處下,最遠朝美,無所鑒見,故曰“童觀”。處大觀之時,而童觀趣順而已。小人為之,無可咎責。君子為之,鄙吝之道。

六二:窺觀,利女貞。

虞翻曰:臨兌為女。竊觀稱窺兌女反成巽。巽四五得正,故“利女貞”。艮為宮室,坤為闔戶,小人而應五。故“窺觀女貞利”,不淫視也。

《象》曰:窺觀女貞,亦可丑也。

侯果曰:得位居中,上應于五。窺觀朝美,不能大觀。處大觀之時,而為窺觀。女正則利,君子則丑也。

案:六二離爻,離為目,又為中女。外互體艮,艮為門。闕女目近門,窺觀之象也。

六三:觀我生,進退。

虞翻曰:坤為我,臨震為生。生,謂坤生民也;巽為進退,故“觀我生進退”。臨震進之五,得正居中,故《象》曰“未失道”。

《象》曰:觀我生進退,未失道也。

荀爽曰:我,謂五也。生者,教化生也。三欲進觀于五,四既在前,而三故退,未失道也。

六四:觀國之光,利用賓于王。

虞翻曰:坤為國。臨陽至二,天下文明。反上成觀,進顯天位,故“觀國之光”。王謂五陽。陽尊賓坤。坤為用、為臣,四在王庭,賓事于五。故“利用賓于王”矣?!对姟吩唬耗也粊碣e,莫敢不來王。是其義也。

《象》曰:觀國之光,尚賓也。

崔覲曰:得位比尊,承于王者。職在搜揚國俊,賓薦王庭,故以進賢為尚賓也。

九五:觀我生,君子無咎。

虞翻曰:我,身也,謂我生。生,謂生民。震生象。反坤,為死喪。嫌非生民,故不言民。陽為君子,在臨二,失位之五,得道處中,故“君子無咎”矣。

《象》曰:觀我生,觀民也。

王弼曰:觀我生,自觀其道也。為眾觀之主,當宣文化,光于四表,上之化下,猶風之靡草。百姓有過,在予一人。君子風著,已乃無咎。欲察已道,當觀民也。

虞翻曰:坤為民,謂三也。坤體成,故觀民也。

上九:觀其生,君子無咎。

虞翻曰:應在三,三體臨震,故“觀其生”。君子謂三,之三得正,故“無咎”矣。

《象》曰:觀其生,志未平也。

王弼曰:觀其生,為人所觀也。最處上,極天下所觀者也。處天下所觀之地,其志未為平易,不可不慎。故君子德見,乃得無咎。生,猶動出也。

虞翻曰:坎為志,為平,上來之三,故“志未平”矣。

《序卦》曰:可觀而后有所合,故受之以噬嗑。嗑者,合也。

崔覲曰:言可觀政于人,則有所合于刑矣,故曰“可觀而有所合”。

×關閉
微信二維碼
91在线导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