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經】第18卦-蠱卦?山風蠱卦(巽下艮上)-[唐]李鼎祚撰《周易集解?卷五》

[唐]李鼎祚| 易經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18卦-蠱卦?山風蠱卦(巽下艮上)

蠱:元亨。

虞翻曰:泰初之上,與隨旁通。剛上柔下,乾坤交,故“元亨”也。

伏曼容曰:蠱,惑亂也。萬事從惑而起,故以蠱為事也。

案:《尚書大傳》云:乃命五史,以書五帝之蠱事。然為訓者,正以太古之時無為無事也。今言蠱者,是卦之惑亂也。時既漸澆,物情惑亂,故事業因之而起惑矣。故《左傳》云:女惑男,風落山,謂之蠱,是其義也。

利涉大川。

虞翻曰:謂二失位,動而之坎也,故“利涉大川”也。

先甲三日,后甲三日。

《子夏傳》云:先甲三日者,辛、壬、癸也。后甲三日者,乙、丙、丁也。

馬融曰:甲在東方,艮在東北,故云“先甲”。巽在東南,故云“后甲”。所以十日之中唯稱甲者。甲為十日之首,蠱為造事之端,故舉初而明事始也。言所以三日者,不令而誅謂之暴,故令先后各三日,欲使百姓遍習,行而不犯也。

《彖》曰:蠱,剛上而柔下,巽而止,蠱。

虞翻曰:泰初之上,故“剛上”;坤上之初,故“柔下”。上艮下巽,故“巽而止蠱”也。

蠱元亨,而天下治也。

荀爽曰:蠱者,巽也。巽歸合震,故“元亨”也。蠱者,事也。備物致用,故“天下治”也。

利涉大川,往有事也。

《九家易》曰:陽往據陰,陰來承陽,故“有事也”。此卦泰乾天有河,坤地有水,二爻升降,出入乾坤,利涉大川也。陽往求五,陰來求二,未得正位,戎事不息,故“有事”。

先甲三日,后甲三日,終則有始,天行也。

虞翻曰:謂初變成乾,乾為甲。至二成離,離為日。謂乾三爻在前,故“先甲三日”。賁,時也。變三至四,體離。至五成乾,乾三爻在后,故“后甲三日”。無妄,時也。易出震,消息歷乾坤象。乾為始,坤為終,故“終則有始”。乾為天。震為行,故“天行”也。

《象》曰:山下有風,蠱。

何妥曰:山者高而靜,風者宣而疾,有似君處上而安靜,臣在下而行令也。

君子以振民育德。

虞翻曰:君子,謂泰乾也。坤為民。初上撫坤,故“振民”。乾稱德,體大畜,須養,故以“育德”也。

初六:干父之蠱,有子考,無咎。厲,終吉。

虞翻曰:干,正。蠱,事也。泰乾為父,坤為事。故“干父之蠱”。初上易位,艮為子,父死大過稱考,故“有子考”。變而得正,故“無咎。厲,終吉”也。

案:位陽令首,父之事也;爻陰柔順,子之質也。

《象》曰:干父之蠱,意承考也。

王弼曰:干事之首,時有損益,不可盡承,故意承而已也。

九二:干母之蠱,不可貞。《象》曰:干母之蠱,得中道也。

虞翻曰:應在五。泰坤為母,故干母之蠱。失位。故“不可貞”。變而得正,故貞而“得中道也”。

案:位陰居內,母之象也。

九三:干父之蠱,小有悔,無大咎?!断蟆吩唬焊筛钢M,終無咎也。

王弼曰:以剛干事,而無其應,故“有悔”也。履得其位,以正干父,雖小有悔,終“無大咎”矣。

案:爻位俱陽,父之事。

六四:裕父之蠱,往見吝。

虞翻曰:裕,不能爭也??鬃釉唬焊赣袪幾?,則身不陷于不義。四陰體大過,本末弱,故“裕父之蠱”。兌為見,變而失正,故“往見吝”?!断蟆吩唬骸巴吹谩薄J瞧淞x也。

《象》曰:裕父之蠱,往未得也。

虞翻曰:往失位,折鼎足,故“未得”。

六五:干父之蠱,用譽。

荀爽曰:體和應中,承陽有實,用斯干事,榮譽之道也。

《象》曰:干父用譽,承以德也。

虞翻曰:譽,謂二也。二五失位,變而得正,故“用譽”。變二使承五,故承以德。二乾爻,故稱“德”矣。

上九:不事王侯,

虞翻曰:泰乾為王,坤為事。應在于三。震為侯,坤象不見,故“不事王侯”。

高尚其事。

虞翻曰:謂五已變,巽為高,艮陽升在坤上,故“高尚其事”。

《象》曰:不事王侯,志可則也。

荀爽曰:年老事終,不當其位。體艮為止。故“不事王侯”。據上臨下,重陰累實,故“志可則”。

《序卦》曰:有事而后可大,故受之以臨。臨者,大也。

崔覲曰:有蠱元亨,則可大之業成。故曰“有事然后可大”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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