$比①,吉,原筮②,元永貞③,無咎。不寧方來,后夫兇④。
①比:卦名。甲骨文$象二人靠近親密無間狀。有親輔、依附之義。
②原筮:再筮。原,再一次。
③元永貞:開始即永守正道。貞,正。
④不寧方來,后夫兇:不安寧事并行而至,后來的人有兇。不寧,不安。方來,并行而至。后夫,指后來的人。
比:吉。再次占筮,開始即應永遠守正,無災咎。不安寧的事將并行而至,后來之人要有兇。
比,吉也;比,輔也,下順從也?!霸?,元永貞,無咎”,以剛中也?!安粚幏絹怼?,上下應也。“后夫兇”,其道窮也⑾。
⑾此釋《比》卦卦名與卦辭之義。吉:《雜卦》曰“比樂”,故比為“吉”。輔:親輔。《比》下坤上坎,坤為地,坎為水,水在地上,不容有間。故為“輔”。下順從:《比》卦下為坤,二三四互體也為坤,坤為順而在下,故曰“下順從”。原筮:再筮。原,再一次。元永貞:開始永守正道。剛中:九五以陽剛居中。不寧方來:不安寧之事并行而來。方,俞樾云:“方,并也?!鄙舷聭褐干舷挛尻帒盼?。后夫兇:后來的人有兇。其道窮:上六居卦之上,又乘五陽,故曰“其道窮”。
比,為吉比,有親輔之義。居下而能順從?!霸俅握俭?,開始永守正道,無災害”,(九五)以剛而得中?!安话矊幍氖虑閷⒉⑿卸鴣怼?,上下(眾陰)親比而相應和?!昂髞淼娜擞袃础薄4酥副鹊赖酱烁F盡了。
⑧地上有水,比。先王以建萬國,親諸侯。
此釋《比》卦卦爻之象。地上有水:《比》下坤上坎,坎為水,坤為地。水性潤下而在地上,故有親比之義。
先王,指九五。萬國、諸侯,指五陰,《比》卦$一陽居五、上下五陰,故法此象有“先王以建萬國,親諸侯”。
地上有水,《比》卦之象。先王(效比)當以建立萬國,親比諸侯。
初六:有孚比之⑤,無咎。有孚盈缶⑥,終來有它⑦,吉。
⑤有孚比之:有誠信而親輔。孚:誠信。
初六:有誠信而親輔,無咎。誠信多得象酒之滿缶,最終雖有意外,(仍然)吉。
比之初六,“有它吉”也。
有它吉:有意外的吉利。它,意外。初六失位與四不應,本當有咎,但因為與九五親比,故“有它吉”。
《比》初六,“有意外的吉利”。
六二:比之自內⑧,貞吉。
⑥有孚盈缶:有誠信象酒之滿缶。缶,是盛酒的瓦盆。
⑦終來有它:最終有意外情況。它(tūo)又作他,意外之事。
⑧比這自內:親輔來自內部。
六二:親輔來自內部,占問則吉。
“比之自內”,不自失也。
比之自內:親比來自內部。
不自失:六二陰柔居內卦之中得正。上應九五,故不自失其所親比之人。
“親比從內部來”,不自失其所親。
六三:比之匪人⑨。
⑨比之匪人:所親輔的并非應當親輔之人。匪,非。帛《易》作“非”。
六三:所要親輔的并非應當親輔之人。
“比之匪人”,不亦傷乎。
比之匪人,親比的不是自己所親比的人。
不亦傷:六三失位而無應。故有悲傷之義。
“親比不是所要親比的人”,不也是很悲傷的嗎!“
六四:外比之⑩,貞吉。
⑩外比之:向外親輔。
六四:向外親輔,占問則吉。
“外比”于賢,以從上也。
外比于賢:六四于外卦與九五之賢親比。
外,外卦。賢,九五。
以從上:六四外比九五,是順從上之九五陽剛。
從外親比”于賢人,乃順從上位“光明正大親比”而有“吉祥”,是因位居中正。
九五:顯比⑾,王用三驅⑿,失前禽⒀。邑人不誡⒁。吉。
(11)顯比:顯明之比,即光明的正大的親輔。
(12)王用三驅:王用三驅之禮狩獵。三驅,天子狩獵,三面驅獸,前開一面。
(13)失前禽,最前面禽獸逃走,古天子狩獵前開一面,禽向己則捨之,背己則射之,因而往往失前禽。
(14)邑人不誡:邑人不害怕。誡,懼。
九五:顯明之親輔,王用三面之禮狩獵,失去最前面的禽獸,邑人都不害怕,吉祥。
“顯比”之“吉”,位正中也。
顯比:光明正大親比。
位正中:九五居中得正。
舍棄(下)逆而取其(上)順,則“失去前禽”?!耙厝瞬唤鋫洹?,自上行施中道?!?/p>
上六:比之無首⒂,兇。
(15)比之無首:親輔而沒有首領。
上六:親輔而沒有首領,兇。
舍逆取順,“失前禽”也?!耙厝瞬徽]”,上使中也,“比之無首”,無所終也。⑨
舍逆取順:天子狩獵前開一面,禽向己者則舍這,背己而去則取之,故舍逆取順。
此恐指九五舍棄下四陰而取其上六之順。
逆,指下四陰。
順,謂上六,上六背五而去。
失前禽:背己而射禽,因而往往失前禽。
不誡:不戒備。
上使中:九五在上而居中得正,有中正之道。
比之無首:親比而沒有首領。無所終:上六比道已盡,不能與九五親比共終。
親比而無首領”,乃不能親比到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