咸。亨。利貞。取女吉。
艮得乾之上爻而為少男。如初心有定之慧?;鄄皇Фㄕ咭?。兌得坤之上爻而為少女。如初心有慧之定。定不失慧者也?;槟芩??;楦袘?。故名為咸。約世道。則上下之相交。約佛法。則眾生諸佛之相叩。約觀心。則境智之相發。夫有感應。必有所通。但感之與應皆必以正。如世之取女。必以其禮。則正而吉矣。
彖曰。咸。感也。柔上而剛下。二氣感應以相與。止而說。男下女。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。天地感而萬物化生。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。觀其所感。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。
咸何以為感哉。下卦坤體之柔。上于六而成兌。上卦乾體之剛。下于三而成艮。乃天地之二氣感應以相與也。又艮止而兌說。以男而下女。此感應之正。所以吉也。約佛法者。艮為生。兌為佛。眾生感佛既專。則佛說法應之。約觀心者。艮為觀。兌為境。觀智研境既專。則境諦開發而得悅矣。世出世法。皆以感而成事。故可以見天地萬物之情。
象曰。山上有澤。咸。君子以虛受人。
慢如高山。法水不停。今山上有澤。豈非以其虛而能受哉。
初六:咸其拇。象曰。咸其拇。志在外也。
咸雖感而遂通。須不違其寂然不動之體。又須善識時位之宜。儻因感而搖其主宰。則反失能應之本矣。大概感應之道。互為能所。然下三爻既居止體。且在下位。故皆不宜妄應于他。上三爻既居悅體。且在上位。故皆宜善應于物。今初六以陰居下。而為九四所感。未免腳指先動。夫用行舍藏原無定局。時止則止。時行則行。行得其當則吉。不得其當則兇。故未可判定是非。即所謂志在外者亦自不同。若志在天下。不顧身家。則吉。若志在利名。不顧心性。則可羞矣。
六二。咸其腓。兇。居吉。象曰。雖兇居吉。順不害也。
陰柔中正。而為九五所感。儻躁妄欲進則兇。惟安居自守則吉。蓋安居自守。乃順乎柔中之道而不害也。
九三。咸其股。執其隨。往吝。象曰。咸其股。亦不處也。志在隨人。所執下也。
以剛正居止極。而為上六所感。未免亟亟以利生為務。不知欲利他者。先須自利成就。若一被順境所牽。則頓失生平所養。亦可羞也。
九四。貞吉。悔亡。憧憧往來。朋從爾思。象曰。貞吉悔亡。未感害也。憧憧往來。未光大也。
剛而不過。定慧齊平。得感應之正道。故吉而悔亡。見其己心他心?;ズz。有憧憧往來之象。既以心為感應之本。則凡有血氣莫不尊親。有朋從爾思之象。惟其得感應之正。雖終日感而不違其寂然不動之體。故未感害也。惟其悟一心之往來。雖知本自何思何慮。而還須精義入神以致用。利用安身以崇德。窮神知化以深造于不可知之域。故未肯遽以現前所證為光大也。
九五:咸其脢。無悔。象曰。咸其脢。志末也。
陽剛中正而居悅體。如艮其背不獲其身。行其庭不見其人之象。乃允合于寂然不動感而遂通之妙。故得毫無過失可悔。而善始善終。證于究竟。名為志末。末。猶終也。
上六:咸其輔頰舌。象曰。咸其輔頰舌。滕口說也。
柔而得正為兌之主。內依止德。外宣四辯。為咸其輔頰舌之象。說法無盡。誨人不倦。故曰滕口說也。然初之咸拇。上之咸舌。皆不言吉兇者。以初心初步。有邪有正。事非一概。說法利生。亦有邪有正。轍非一途故也。觀于彖辭亨及利貞之誡。則思過半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