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濟者,事之已成也。為卦水火相交,各得其用,又六爻之位,各得其位,故為既濟。《序卦》:有過物者必濟,故受之以既濟,所以次小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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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東晉]韓康伯-第63卦?既濟?卦辭全文詳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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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清]陳夢雷-第63卦?既濟?卦辭全文詳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