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《彖傳》,是釋鼎彖辭而極言其用之大,以明得亨之故也。象,形象也。巽,入也,謂以木入火。烹餁,飲食之屬。
孔子釋鼎彖辭曰:卦名鼎者,何哉?初陰下峙為足,二三四陽中實為腹,五陰對峙為耳,上陽橫亙為鉉,有鼎之象。以巽木入離火,藉以烹餁。又有鼎之用,故曰鼎也。此豈直一物之微已哉?報功之典,莫大於享帝。特牲以迓居歆而必用鼎以烹之,始可以將其誠。經邦之道,莫重於養賢,饔飱以明式燕,而必用鼎以烹之,始得以申其敬。鼎之用,洵大矣。第凝鼎必恃乎有德,卦象上離為目,而五為耳,是在內則心思巽順,而在外則耳目聰明也。主鼎必恃乎有權。卦變從巽來,陰進居五,是以溫恭之主,而居元后之尊也。調鼎必恃乎有輔,卦體得中應剛,是以純心之君,而獲剛明之臣也。夫德位兼隆,明良交濟,洵可永為享帝養賢之令辟矣。其元亨也,不亦宜哉!
按:敬天禮賢,聖王致治之要道。明堂宗祀,所以享帝,而本之曰:夙夜畏威,則格天即以脩德。笙筐燕饗,所以優賓。而終之曰:視民不佻,則籲俊即以安邦。有天下者,其可不加之意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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