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【坤下艮上】 剝:
初六,剝牀以足,蔑貞兇。
此剝之頤也。而爻辭云爾者,夫頤之為言養也,而其彖曰:天地養萬物,聖人養賢以及萬民。蓋下不厚,則剝之所以起;剝不已,則上之所以危。厚下之道無他焉,養之而已。有六府以養其外,則既庶且富,而無相凌之志;有三事以養其內,則既富方穀,而無相害之心。由是歸美報上,而君臣並受其福,尚何剝之有哉?且聖人體天地之德而養萬民也,必先之以養賢。仁且有禮以養,而至于賢人衆多,則天下雖有懷邪之人,欲為害治之事,必有以正之,而不馴至于剝矣。剝牀以足,言民之不可不養也;蔑正則兇,言賢之不可不養也。故是爻言剝自下起,而變體為頤。然因剝之起,無以正之,而知養賢及民之不可緩,故為剝之頤,而與頤之本體異矣。
六二,剝牀以辨,蔑貞兇。
此剝之蒙也。而爻辭云爾者,蓋蒙有暗義,有襍義。君子小人固若薰蕕之殊,而其所以難辨者,以道之不明也。道固有時乎不明,而小人蔽蒙而不自知,顓蒙而好自用,乃乘時之昏暗,道之不明,疾君子之異已。而剝喪是務,自下侵上,其勢滋長。君子難于自明,而上下相蒙,雖有柔順中正之道,其誰使正之哉?此其所以變體為蒙也。雖然,蒙有養正之道,雖暗而終于明,雖襍而終于著。君子雖以養正之道包蒙者而納之,然有終身不靈者,說桎梏以往,而終于為寇,則擊蒙以正之,而從上下之願焉。剝之六二,承乘皆隂,如君子之孤立,而未有與者。至于上九,剛在上,與吾正應,近而相得,則始所謂未有與者終有與,始所謂蔑正者終可得而正。由是暗終于明,雜終于著,而蒙終于亨矣。此又蒙與剝之終也。雖然,此因剝牀蔑貞,有蒙之義,故為剝之蒙,而與蒙之本體異矣。
六三,剝之,無咎。
此剝之艮也,而爻辭云爾者,剝雖小人侵盛,咸欲剝喪君子之時,而君子所恃者,道與位而已。所謂道者,陽爻也。所謂位者,居上也。六雖非陽,而所應者陽。三雖下體,而居一體之上,且應乎上九,而離上下之羣隂,小人雖剝之而終不可得。蓋若山之止而不可搖,固不可傾也。故其變體為艮,而曰剝之無咎。然因小人雖剝之而不可剝,故為剝之艮,而與艮之本體異矣。雖然,剝以山附于地,故為坤下艮上之象,而是爻乃取艮之全體者,何哉?蓋上體為山而已,則猶山之巍峩而下不厚也。下體亦為山,則猶山之廣大而下亦厚焉。下不厚則其頹也易,而下厚則其圮也難。故全體為艮,而後不可剝之義明矣。
六四,剝牀以膚,兇。
此剝之晉也,而爻辭云爾者,蓋五隂為剝,而此則四隂已成六四,承乘皆隂,且切近乎災矣。隂猶上進未已,于是乎以膚受剝而害浸深焉,故變體為晉。雖然,晉乃君子自昭明德進而上行之時,而此乃言小人進而未已者,蓋初之晉如摧如,二之晉如愁如者,君子之進也。至九四晉如鼫鼠,則小人之進爾。剝之六四變體為晉,而適當九四之地,故言小人之進,而貪竊畏人有鼫鼠之象。以卦象言其常,而爻言其變,故雖卦象主言君子,而爻亦言小人之進焉。蓋剝之六四以隂居隂,正也,故為君子之遇剝。晉之九四以陽居隂,不正也,故為小人之冒進。然君子之剝知小人之進,故為剝之晉,而與晉之本體異矣。
六五,貫魚以宮人寵,無不利。
此剝之觀也。而爻辭云爾者,蓋剝為亂之極,而亂常生乎小人女子、左右近習之人。左右近習柔巽隱伏,其情狀蓋若魚然,制得其道則易,不得其道則難矣。將法貫魚之道以制而一之,非柔中不能也。柔則有以寵之,與遠之則怨者異矣;中則雖寵而有以制之,與近之則不遜者異矣。非特如此而已,且示之以中正之道,使之觀而化焉,則自內以及外,自近以及遠,皆惟我是化而無不利矣。所謂中正以觀天下,觀民以觀我生,而知君子之無咎者也。故六五柔得尊位大中,雖居剝之時,而獨不言剝,乃言貫魚以宮人寵,無不利,蓋知所以致剝之道。既不至于剝,而又有中正以觀天下之義焉,此所以變體為觀也。雖然,觀以九居五,乃盡中正之道。今以六居五,謂之中可也,而兼正以言者,以柔中之道施寵于宮人,而無害于分義,則其治內也,可謂至公而盡正矣。此所以變為觀之九五,而兼中正以言之也。然因以中正之道治天下之剝,而又能以此示天下,使之觀而化,故為剝之觀,而與觀之本體異矣。
上九,碩果不食,君子得輿,小人剝廬。
此剝之坤也。而爻辭云爾者,蓋碩果者以君子充實光輝之道,遇小人剝喪之時,雖不見傷,亦不見用,于理不為順矣。然遇剝之極,有剛實之材,天下于此厭亂而思治,知君子之終不可舍,而載之使居上,知小人之終不可用,而剝之使失所,進君子而退小人,是乃天下之大順也,故變體為坤焉。蓋仁者宜在高位,而不仁則非所宜矣。以宜不宜之辭,知順不順之理,而經以坤為天下之至順,又以擊蒙禦寇為順上下之願,則變體之義可知矣。然因剝之終,復進君子退小人,而為天下之大順,故為剝之坤,而與坤之本體異矣。且坤之上六亦先曰玄黃者天地之襍,而終曰天玄地黃,亦與此同義乎?雖然,剝之二體兼順與止之義,而至此乃全體為順者,小人既已剝廬,則止之之術不足道也。惟君子進而小人退,為天下之大順,故其上下皆為坤之體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