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氏楷曰:《呂刑》曰:非佞折獄,惟良折獄,茍恃其明察,而緣飾以沒其情,民且有含冤矣。故言刻覈者曰深文,言鍛鍊者曰文致,法曰文綱,弄法者曰舞文。治獄之多冤,未有不起於文者,此皆敢心誤之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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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南宋]蔡淵-第22卦?賁卦?象傳詳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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