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注》云:柔得尊位,陰為明主,能不用察,不代下任也。故雖不當位,能消其悔。失得勿恤,各有其司,術斯以往,無不利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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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清]陳夢雷-第35卦?晉卦六五?爻辭詳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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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唐]孔穎達-第35卦?晉卦六五?爻辭詳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