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以柔居尊位,本當有悔,以大明而下皆順附,故其悔得亡也。下既同德順附,當推誠委任,盡眾人之才,通天下之志,勿復自任其明、恤其失得,如此而往,則吉而無不利也。六五,大明之主。不患其不能明照,患其用明之過,至於察察,失委任之道,故戒以失得勿恤也。夫私意偏任不察則有蔽,盡天下之公,豈當復用私察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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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北宋]蘇軾-第35卦?晉卦六五?爻辭詳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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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南宋]楊萬里-第35卦?晉卦六五?爻辭詳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