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九家易》曰:坎為叢棘,又為法律。
案《周禮》:王之外朝,左九棘,右九棘,面三槐,司寇公卿議獄於其下。害人者,加明刑。任之以事。上罪三年舍,中罪二年而舍,下罪一年而舍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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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明]來知德-第29卦?坎卦上六?象傳詳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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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唐]李鼎祚-第29卦?坎卦上六?象傳詳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