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歲,久之極。所以至此者,失處險之道也。全卦二五中實,故有有孚心亨之象。然處險之道即在是矣,故六爻惟二五得有孚心亨之道。二在險下,但可小得。五在險上,則既平也。初以最下而兇,上以險極而甚,三以處前後險之間而勿用,惟四際五,僅得無咎。然樽酒納約,亦得有孚心亨之義故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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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南宋]朱震-第29卦?坎卦上六?象傳詳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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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北宋]程頤-第29卦?坎卦上六?象傳詳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