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注》云:為坎之主,而無應輔可以自佐,未能盈坎者也。坎之不盈,則險不盡矣。祗,辭也。為坎之主,盡平乃無咎,故曰「祗既平無咎」也。說既平乃無咎,明九五未免於咎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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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東吳]虞翻-第29卦?坎卦九五?爻辭詳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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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唐]孔穎達-第29卦?坎卦九五?爻辭詳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