辨,牀幹也。既滅初之足於下,又滅二之辨於中,則進而上矣。得此占者,若猶固執而不知變,則其兇必也。二與初皆無應援,故其占皆戒之曰貞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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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唐]孔穎達-第23卦?剝卦六二?爻辭詳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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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清]牛鈕-第23卦?剝卦六二?爻辭詳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