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注》云:蔑猶甚極之辭也。辨者,足之上也。剝道浸長,故剝其辨也。稍近於牀,轉欲滅物之所處,長柔而削正。以斯為德,物所棄也。
【靠右】---(曹魏)王弼著《周易注》卷三
孔穎達疏:注「蔑猶」至「所棄也」?!墩x》曰:「蔑猶甚極之辭」者,初既稱蔑,二又稱蔑,蔑上復蔑,此蔑甚極,故云「蔑猶甚極之辭」也。蔑謂微蔑,物之見削,則微蔑也,故以蔑為削?!干越稜椶D欲蔑物之處」者,物之所處謂牀也。今剝道既至於辨,在牀體下畔之間,是將欲滅牀,故云「轉欲滅物之所處」也。
上一章節
[東吳]虞翻-第23卦?剝卦六二?爻辭詳解
下一章節
[唐]孔穎達-第23卦?剝卦六二?爻辭詳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