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三固四之所當有也。不可以言獲,獲者,取非其有之辭也。二之往配於五也,歷四而後至。四之勢可以不義取之,取之則於五為兇,不取則於五為有功。二之從五也甚難,初處其鄰,而四當其道,處其鄰不忘貞,當其道不忘信,使二得從其配者,初與四之功也,故皆言功。居可疑之地而有功,足以自明,其誰咎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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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春秋]子夏-第17卦?隨卦九四?爻辭詳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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