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曰天下有火,亦不曰火在天下,而必曰天與火者,天覆於上,火炎於上,是天與火相同也,是故天與水相違則為訟,天與火相同則為同人。卦名同人而象辭乃云:君子以類族辯物,得無異乎。蓋族有遠近之不同,類聚之則近者同乎近,遠者同乎遠。物有高下之不同,辯別之則高者同乎高,下者同乎下,而無不得其同也。準齊吳氏曰:泰乃君子之卦,否乃小人之卦,同人乃分別君子小人之卦,故取高明之象言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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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唐]孔穎達-第13卦?同人?象傳詳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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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南宋]馮去非-第13卦?同人?象傳詳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