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卦離下乾上,以離遇乾。天在上而火炎上,其性同。二五相應,其德同。又卦惟一陰,而五陽同與之。其情同,故名為同人。卦辭言,同於人者,當大公無私,而貴合於君子之正道也。涉大川,謂可以涉險。
文王繫同人彖辭曰:凡人不能無所同,但恐所同之不廣。所同不廣則為私同而非大同也。同人於野,則曠遠而無私,如處一家一鄉,則大同乎一家一鄉之人;處一國天下,則大同乎一國天下之人,皆大同也。所同無私,則足以致人之親輔,來人之信從,何舉不遂,何往不濟。凡事皆亨,雖事之大而難者,如大川之險,亦利於涉矣。然非合於君子之正道,亦不得為大同也。夫君子之道,豈必人人而求與之同哉。亦惟以正而已。正也者,人心之公理不期同而自無不同者也。合於君子之貞,乃為于野之公,而亨且利涉耳。宋歐陽脩論君子小人之朋,謂小人所好者祿利,所貪者財貨,當其同利之時,暫相黨引以為朋者偽也。君子則不然,所守者道義,所行者忠信,所惜者名節,以之脩身,則同道而相益,以之事國則同心而共濟。故為人君者,但當退小人之偽朋,用君子之真朋,則天下治矣。甚矣!脩之言,有合於同人之義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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