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一爻見能畏慎以處訟,所以終得免訟之吉也。永,即是終意。
周公繫訟初爻曰:凡人自恃剛強,居高挾勢,往往逞求勝之心,訟所以終極而為兇也。初六陰柔才弱,本無健訟之資。居下勢卑,又無能訟之力。故中心畏惕,虛己讓人,不敢終極其事,而訟不至於成。雖小有言辨,不過明其有孚之窒,而情可以白,理無不伸,有不終吉乎。
孔子釋初象曰:初之不永所事者,非特絀於才勢而已。以理度之,訟非美事,固不可長也。知其不可長,有慚忿而無遂心,則所發亦易收。小有言說,止於微愬而不敢於大訟,則所爭亦易釋。其辨既明,終訟何為哉。以是知惕中而能得吉也。夫人處世,貴乎識時勢,尤貴乎明理義。體之於己,有自量之心;衡之於物,無好勝之念。此訟之初,所以不言訟而言事者。冀其不成訟,而善其中止之意也如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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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南宋]俞琰-第06卦?訟卦初六?爻辭詳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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