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卦說體,不當陰陽相比。二比三,三比四,五比六,陰陽相比,則不能無疑,故夬卦上說體。《小象》曰中未光也,萃卦曰志未光也。未光者,因可疑而未光也。故上六引兌亦曰未光,本卦獨初爻無比,無比則無所疑矣,故曰行未疑也。行者與人和說也,變坎為狐疑,疑之象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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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東吳]虞翻-第58卦?兌卦初九?象傳詳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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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清]陳夢雷-第58卦?兌卦初九?象傳詳解